后来在北京碰到方雅,两个人在一起了 4 、 5 个月。这段经历是很自然发生的,不存在什么你追我、我追你之类的事情。就是这个“很自然发生”,让当时年轻的我们都没有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如果我说一句“我和她是最合适的”,会不会招致无数程璐粉丝小 P 男生痛殴?呵呵……
《初恋故事完整版》在很多地方,对人物有程度不一的美化。我们的初衷其实是想记录下来 70s 人那段难忘的青葱岁月,在其中当然要突出的就是“爱情”和“友情”(对男孩子来说,可能更难忘的应该是“友情”)。也许是我们的功底欠佳,也许是我们对大学那个纯真年代的回忆太过美好,所以造成了很多阅读者(尤其是小 P 孩)看了过后“中毒”太深,认为我和程璐的故事应该是最难忘的……这个让我们有点哑然失笑。
我想说:我和程璐,虽然那段经历的确刻骨铭心,的确终身难忘,但是我们两个人其实都知道,我们根本不合适!这是两条平行线,永远都不可能交合在一起的。具体的原因在《最后时刻》已经出了的这 1 、 2 季中有很多阐述,在后面的几季中都还有一些交待。其实你只要是有过相同经历的 70s 人,都能同感。(我和程璐最后还是终于见了面的,是 2005 年在广州,详情见第 5 季)
但是和方雅就完全不一样,和她实际上才是真正“很有可能结合”的。要说错过,和方雅的错过才更让人惋惜:当时我和她在北京的时间只有小半年,太短暂,刚刚互相“磨合”的差不多了,她又必须要回上海去了,只能分开。后来我在广州,也争取过到我们公司的上海那边去,但是 BOSS 不同意,老子就只能留下来了。也打过电话想问她愿不愿意到广州来,但是我自己都开不了口,她回上海是背负了很多长辈意愿的,根本不可能为了一份“还没上过床”的感情又跑到广州来。等我们的骗钱公司完蛋,老子终于可以抽身了的时候,她又已经准备要结婚了……所以最后两个人只能在浦东酒店里“折腾一夜”,然后最终告别,不再联系。
无论从成长经历、学历、工作环境、性格因素等等这些哪一方面考虑,我和她都是最合适的。说得直白一点,“更有共同语言”,因为我们都是外企男女,很多时候更能理解彼此的想法……和程璐,工作以后的我们还可能有什么共同点吗?就算老子 2000 年去了广州,找到了她,又能怎么样?读到这里的本系统哥们儿,或者是各大“本系统”的系统子女,应该都能理解:在那种环境下,出身是一个难以逾越的坎……而且这个都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我和程璐在工作以后已经越走越远,根本不可能还有什么共同语言了。“程大姐”是国家干部,根红苗正,说话都要打官腔的,你觉得这样一个“保鲜模范”和老子这种对朝廷“有点意见”的社会人士可能在一起吗?
方雅确实没有程璐那么完美,比较小资,比较作,比较爱花钱,比较“爱喝咖啡”……但是我们两人之间没有根本性的矛盾点。至少,我说今天新闻联播上胡大爷比较萎靡,方雅会配合一句“可能昨天晚上运动过量”,要换了程大姐,可能只会被甩个白眼“好的不学,就知道看这些!” @#^#%#%#% ……方雅的那些毛病对我来说根本就不成其为问题:小资,没关系,你小资你的,我吃我的回锅肉;作,也没关系,老子专医作女;爱花钱,老子挣好了,这是应该的;喝咖啡,没事,我来竹叶青……
决定两个人是否合适,性格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青春》和《最后》里面,曾经数次提到过,方雅性格很温婉。事实也的确是这样的,我和她在一起,虽然很多时候有点讨厌她的小资,但是从来没有感觉不自在过,都是想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直接去做。她如果对我有不满意的地方,都会采取“点”的方式,两个人几乎就没有吵过架;在程璐面前那可是两回事,有些话不先在心头斟酌一下,那就硬是不敢出口,随便乱说乱动当心脑袋被洗冰,严重点就挨耳光。年轻的时候倒是可以随便扇,他妈不可能到了 4 、 50 岁了都还随便扇老子吧?人大面大的……你们可能想说,貌似你娃有点大男人主义? 8 错,本大爷就这样,随便你,爱玩不玩!
乱扯了这么多,只想“真情告白”一下:对和方雅擦肩而过,的确是太遗憾了。后来想想,也许这才真正是年轻的代价。在北京的时候我们都才 25 岁左右,两个人经常在一些小事上吹毛求疵,等到磨合的到位了,可以更进一步了,她又必须回上海去。然后一直分隔两地,等到 2 年后再重逢,更加成熟了的我们虽然都有意,但是机会已经无情溜走,太晚了……
人生有很多错过,我们只能希望不要再错过下一次。
方雅,希望你一路走好!
4。下一季预告
为什么要预告?因为和《羊城岁月》、《沪江不眠夜》不同,下一季《青春如歌》本大爷要出场了,吼吼!
《最后时刻》第三季《青春如歌》
第1部分
夕阳的余晖洒在黄浦江上,波光粼粼。7 月初的上海天气很热。我实在走不动了,也可能是不想再走,这一天一夜差点把老子整虚脱。马上就要上飞机回广州,再走下去可能都没力气爬到机场了。我停下来,靠在栏杆上。方雅也停下。互相看了几秒钟,笑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把手搭在我肩上 ,轻轻的吻了我一下,说“那……我就走了”我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
出租车过来了,我帮她拉开门。她站在车门边说“我快要结婚了”。我一下呆住,怔怔地看着她。她浅浅的笑了一下“这一天一夜,就算是……就算是补偿一下我们各自的青春吧!”我默默点头。她钻进了车里,对我说 “ 再见! ”
车开走了,我站在人行道上向她挥手。她没有回头。
我们彼此都明白,这是最后的告别,从此就会永远从对方的心里消逝……
2003 年 7 月 8 号傍晚,和方雅在黄浦江边分手,我立即杀回酒店,退了房就往机场赶。为什么这个日子记的这么清楚?因为这天老子赶掉了飞机。我日,那天确实太霉了!而且这是我唯一一次赶掉飞机。本来到虹桥的时候时间还多的很,结果突然心血来潮,买了本三联在候机楼蹲厕所。没想到一蹲就蹲上了瘾,出来的时候才发现已经过了换登机牌的时间了。老子当场分特,上窜下跳问了半天,只有补点钱坐晚上 11 点半的一个加班机。霉霉霉!没球的法,只有掏钱了。
还有 3 个小多时,没耍的,于是切咖啡厅坐起,打开本本上网。刚上网就碰到一个在上海的成都老乡哥们儿,转了篇文章过来,是发在当时四川省内较为有名的 XX 网论坛上的。老子一看,立即毛球了!
当时小孙(大家脱帽先!)的事情闹的很大, 6 月份刚刚开庭,但是处理结果……很让人有点愤恨。这篇文章看口气,大约是广州市公 + 安局内部的人写来发在互联网上的,有为自己人开脱的嫌疑。而且口气很不把当时的舆论风向当一回事,让人一看就怒火中烧……不过说句老实话,他在里面写的,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尤其是那句“我们广州公 + 安负不起这个责”让你确实无可辩驳。
论坛上跟贴的一大堆,几乎都是在痛骂,日妈捣娘骂什么的都有。当时的舆论导向已经和几个月前刚出事时不一样了,朝廷的意思应该是想尽早了结,抓了一大帮所谓的“当事人”来速判,而且过了不久就宣布永久废止筛沙制度(天朝英明啊!)。所以对于子民在互联网这种非主流渠道发泄发泄也没怎么管了,当是“堵不如疏”。大家在网上也敢说话,敢随便骂了。
当时老子磨皮擦痒没事干,而且历来见球不得小 P 孩乱叫,于是就洋洋洒洒发了篇“重贴”。比较理性的说“首先要感谢小孙让我们不用再害怕被抓去筛沙,他用生命为我们换来了自由,他永远值得我们纪念……” “但是这是制度的错,是朝廷的错,广州公 + 安他们又有多大关系?难道非要把广东省公 + 安厅的老大整下课才算是出气了?这个鸡巴筛沙制度全国都一样,以前又不是没死过人,你让广州公 + 安去给整个斧头帮背黑锅,这个确实不公平哈!”。后来想了想,又补了一句“老子人就在广州,我也是拿良民证的,不过现在筛沙制度取消后,明显感觉的到治安比以前差多了。公 + 安也是人,他们背了黑锅肯定在工作中就有抵触情绪,该下狠手整的也变水了,这样子下去遭殃的还是老百姓哈。中国目前的现状就只能这样,有啥子办法嘛?”
当然我这张帖子一出,绝对是被小 P 孩围攻。老子最后越整越毛,也挽起袖子对骂。至今还记得的就是和一个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