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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9部分(第1页)

“看来自己方才是错怪他了!”莲娘看到这里,心头不由得生出一股歉意,这时她身后突然传来脚步声,莲娘赶忙转过头来,只见商锦忠站在门口,肩膀上扛着一捆木柴,右手提着一只野雉,脸上挂着憨厚的笑容:“这位娘子,多谢昨夜收留某家了,某身上也没钱帛,这些柴火和野雉便权当抵账了吧!”

桔红色的火焰舔着锅底,锅中的汤已经开始冒泡了,一阵阵水汽从铁锅中升了起来,给莲娘的脸上带来一种暖湿的感觉,两个孩子正在一旁闹腾着——上一次碗里有荤腥的时候已经遥远到脑海里完全没有印象了。莲娘将木勺伸入锅中搅拌了一下,一阵香气扑鼻而来,她下意识的深深吸了口气,一种叫做幸福的感觉立刻充满了她的全身的每一个细胞,如果天天能够这样该多好呀!

“母亲,鸡汤好了吧?给我喝一口吧!”

莲娘几乎已经数不清这是孩子第几次的哀求了,她抬头看了看房门,天边已经擦黑了,那个借宿的汉子还没有回来,那汉子劈完了柴之后,便自顾拿了工具去修理菜圃的篱笆,然后是漏了水的屋顶,接着是后面的桑树,连停下来喝口水的空闲也没有,仿佛他并非一个陌生的过客,而是这个家的主人,刚刚从远方回来努力补偿这些年的缺憾。

“给我喝一口吧,就一口!”

孩子的哀求声把莲娘从思忖中惊醒了过来,她小心的给两个孩子碗里各盛了一碗鸡汤,放了几块鸡肉。孩子们欢呼着走开了,开始享用自己那一份,很快他们就吃完了,开始重新拿着空荡荡的碗回到母亲的身前,可怜巴巴的看着莲娘,莲娘犹豫了一下,又给他们俩盛满了。当孩子们第三次来到莲娘面前的时候,莲娘看了看汤锅,里面剩下的只有小半碗汤和一支鸡腿,这是留给那个陌生男人的,她稍一犹豫,还是坚决的摇了摇头,道:“不行,这是留给那位大叔的,是他打到野雉的,总不能让他一点都吃不到吧!”

两个孩子失望的点了点头,回到了桌子旁,不时用渴望的目光扫过那只汤锅。

这时外间传来一阵脚步声,莲娘和两个孩子的目光投向已经变得黑沉沉的门外,商锦忠气喘吁吁的走了进来,莲娘迎了上去,问道:“怎么弄得这么晚,快坐下来歇歇吧,我去把汤盛过来!”

商锦忠嗯了一声,笑道:“没法子,好久没干农活了,手脚不麻利,那两亩桑田修枝都花了这么长时间,明天再干一天就能干完。再趁着冬天水浅,把水塘的淤泥给清理出来,又可以肥田,来年一定有个好收成!”

莲娘低头替商锦忠布置碗筷,一声不吭,过了一会儿,突然低声道:“多谢您做了这么多事情,可家中情况你也看见了,连口盐都没得吃,可是没有工钱给你的!”

“不用工钱,有口饭吃,有个住的地方就行!”商锦忠一边说话,一边吃饭,伸出筷子夹起鸡腿就要咬,突然看到桌子对面两道目光投了过来,抬头一看却是那两个孩子正盯着自己手中的鸡腿,目光中满是馋意。商锦忠将鸡腿放回碗中,伸手对那两个孩子招了招,笑道:“来来,这个鸡腿给你们吃!”

那两个孩子稍一犹豫,终于食欲还是战胜了自己的羞涩,上前正要去那鸡腿,却被莲娘拦住了,道:“他们两个都有吃过了,这鸡腿你还是自己吃吧!”

“他们两个还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点才能有力气!我喝点汤就好了!”商锦忠笑答道,将手中鸡腿向那两个孩子递了过去:“来,快拿过去!分着吃了吧!”

那两个孩子见母亲不再阻拦,再也禁不住鸡腿的诱惑,接过鸡腿便分了大嚼起来。莲娘看了两个孩子的吃相,心中满是悲喜交加,只得转身对商锦忠逊谢道:“今日之事多谢你了!”

商锦忠笑着摆了摆手,笑道:“一只鸡而已,有甚好谢的,那天若非小娘容情,某家还不得露宿野地里,被山兽啃了也说不定,这般说来,更要谢过小娘厚恩了!”

莲娘听商锦忠这般说笑,自从丈夫被征发之后一直苦闷紧绷的心情终于松弛了少许,连忙呸了两口,道:“那等话可不能乱说的,老天爷可都是听着的。时候不早了,你也累了一天,快歇息吧!”

商锦忠应了一声,放下碗筷便向那柴房走去,他刚走进柴房门,脚步便停住了,只见地上昨夜那堆被自己当做卧具的干草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块明显被重新换过的草铺,上面还放了一床叠好布被,一旁的地上还有一只瓦罐,一个木碗,一双木屐,摆放的整整齐齐,显然是细心布置过得。

“真舒服呀!”商锦忠惬意的躺在草铺上,尽力伸张了自己的手足,虽然身体很疲累,但他的精神却是少有的舒适和轻松,自从从军以来,商锦忠都想不起上一次自己像这样快乐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商锦忠在草铺上翻来覆去,许久不能入睡,突然,他猛地一下坐了起来,借助窗口射入的星光,看着自己的双手,这双过去挥舞刀剑,装填火炮的手今天却劈砍柴火,裁剪桑枝。商锦忠仔细的辨认着双掌的纹路,仿佛能看出什么奥妙一般,渐渐的,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口中喃喃道:“劳作的感觉真好呀!”

天意 第677章 刺字

第677章 刺字

就这样,商锦忠就在莲娘的家中留了下来,每日早起晚归,奔忙在田垄桑园之间,身体虽然疲惫,但心中却是安适之极,住处也由柴房变成了耳房,这商锦忠不但身强力壮,而且善于设套搭钩,采摘野菜,那两个孩子三五日便与他熟悉了,整日得跟在后面,做些杂事,便好似多了两个尾巴。那小村中地处偏僻,只有三四户人家,山路上便是十天半个月也未必有一个经过的路人,在商锦忠看来,这里便好似世外桃源,恨不得在这里过上一辈子才好。

这天商锦忠清理完淤积的水塘,将其中的污泥倒在田埂旁堆肥,两个孩子跟在后面抓了不少泥鳅,欢天喜地的带了回来,晚上莲娘洗净煮熟了,装了两大碗,四人围在桌子旁一同用餐,其乐融融。

“大叔,你胳膊上纹的是什么东西呀?”

突然,一个稚嫩的声音打破了温暖的气氛,数道目光一下子聚集在商锦忠的小臂上,只见上面有一行刺字“丙营第三指挥”。商锦忠好似触电了一般,立刻将手缩了回去,脸上露出尴尬的笑容:“没啥东西,小时候胡乱刺的,乡下师傅的手艺,没啥好看的!”

可这两孩子平日里颇得商锦忠宠溺,只是闹着要看,可商锦忠这次却是坚决不允,正僵持间,只听见莲娘冷声道:“商叔不让你们看了就别看了,快吃饭吧!”

那两个孩子见母亲发话了,也没了脾气,都低头吃饭去了。商锦忠这才松了一口气,原来唐末为了防止士兵逃亡,有在士卒身上刺字的陋习,吴军也不例外,商锦忠方才小臂上露出的那一行刺字便是他在吴军中的番号归属,若是在外间被人看到,便知道他是逃兵,要加以追捕,这也是他不敢往人烟稠密*处行走的原因。

商锦忠刚送了口气,抬头才看到莲娘脸色凄苦,眉宇间满是说不出的担心和忧虑,显然对方方才也认出了自己的逃兵身份,心下顿时凉了半截,吃起东西来也是食不知味。商锦忠吃罢了饭,回到耳房中,躺在榻上仰面朝天的考虑思忖了好一会儿,终于下定了决心,翻身从榻下去了佩刀角弓,走到门口,却又停住脚步,回头看了看屋中简陋的摆设,过了半响,才一咬牙推门向外间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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