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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页)

瑞雪笑着端了托盘去了对面的存货棚子,把两碗雪羹和四只白胖的火烧放到了老王和陈言面前,笑道,“王大哥、陈大哥,这是我做的两样粗陋吃食,你们如果不嫌弃就尝个鲜吧。”

老王和陈言,正就着凉茶,吞咽着两合面的馒头,刚才他们也把瑞雪一行人分饭食的事看在眼里,自持身份,不肯如那些力工一样上前围观,此时一见瑞雪如此有眼色的送了两份过来,立刻笑眯了眼。

老王舀了一勺雪羹送到口中,立刻赞道,“好吃,怪不得大妹子要开食肆,原来是有这般的好手艺,行,以后大哥不必带干粮了,午饭就在大妹子的食肆解决了。”

“我也是,这东西叫什么名字,真是好吃?”陈言大口吃了半碗,这才抬头问道。

不等瑞雪回答,好似得了夸赞的是自己一般兴奋的张嫂子,抢着回答道,“这叫雪羹,因为像雪一样白,像鸡蛋羹一样嫩滑,所以起了这名字。”

老王又拿起一只火烧,问道,“那这个呢?”

“这叫火烧,都是我琢磨着做得,王大哥别嫌弃,如果觉得还可口,我明日中午再做了送来。”张嫂子可不知火烧的名字,所以瑞雪接口解释了几句。

四人笑谈几句,眼见张大河等人已经吃完了一碗,围在手推车边想要盛第二碗,瑞雪和张嫂子连忙告辞回去。

老王却笑着喊住了瑞雪,脸上微微有些尴尬之色,犹疑半晌,低声说道,“大妹子,我家里的大小子,今年也有十二岁了,平日做些小活计儿,跑个腿儿什么的,很是勤快,我见大妹子这食肆开得不小,想来也缺人手做活,不知大妹子能不能收下这小子做个小伙计,也不用给什么工钱,只平日里多指点他两句,教他些养家糊口的本事就行。”

瑞雪微微一愣,想起昨日赵丰年的话,心里满满都是佩服,果然赵丰年猜得半点不差,这老王还真不是贪图她这小食肆的几两薄利,当真是看中了她的那点儿本事。

她脸上笑着,心里却在飞速衡量着得失。

小食肆里如果只她跟张嫂子两个女子,确实有些太过单薄,如果有个小伙计张罗上饭食,招待客人,倒也不错,而且这小伙计还是码头官差的儿子,她们的小食肆基本上就没人敢欺负了。

但是退一步说,这孩子是个勤快能干脾性好的还行,如果是个桀骜不堪、偷懒耍滑的,恐怕不但做不了帮手,反倒是个麻烦呢。

想到这里,她就笑道,“老王大哥客气了,大侄子肯定是个聪敏机灵的,哪用得到我这么一个村妇多嘴,工地上这两日极热闹,如果大侄子在家无事,就随大哥来玩上几日也好,左右我这里还有好吃食,保证饿不到大侄子就是。”

老王在府衙里混迹多年,那察言观色的本事早练就得炉火纯青,一听这话就知道瑞雪在担心什么,想起家里大儿平日的模样,心里也有底气,立刻应道,“好,我明日就带他来玩一日,这小子在家也是日日嚷着码头热闹,要来瞧瞧大船是何模样呢。”

两人又闲谈两句,隐隐达成共识,就各自忙碌了。

张嫂子一边盛着雪羹,一边偷偷低声问瑞雪,“妹子,那官差留你下来,说了什么事,可是要收些好处?”

瑞雪笑着摇头,“放心,嫂子,不是这事。”

张嫂子见她一副不欲多说的样子,也就不再追问,云家村众人吃饱喝足,坐在一旁歇息时,桶里还有小半下雪羹没有吃完,瑞雪看看周围不时偷瞄过来的力工们,笑着招呼道,“各位大哥,小妹家里做了些新鲜吃食招待帮忙的乡亲们,这一不小心就做得多了,现在天气还热,想来推回家去也要酸馊了,不如盛了出来,大哥们有尚未吃饱的,帮忙分上一碗,尝个新鲜,如何?”

周围力工们本来就被雪羹的香气勾得午饭都没吃好,此时又听她说得如此客气,有那平日里性子活跃的,就笑嘻嘻凑上前来,笑道,“吃食可是不好浪费的,大妹子给我盛一碗吧,我也是馋了好半晌了。”

他的肚子好似为了迎合他的话,适时的发出几声咕咕声,惹得近处几个与他交好的力工哈哈笑了起来。

瑞雪立刻盛了一碗雪羹,配了一块发糕递给他,那人立刻大口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大声夸赞,旁边几人见瑞雪当真分了吃食,就一窝蜂似的拥上前来,纷纷嚷着要一碗尝尝。

很快,雪羹和发糕都分得一空,来得晚了没有尝上一口的力工们颇为失望的望着木桶和陶盆,颇有些可怜巴巴的垂涎模样,惹得瑞雪好笑又欢喜,想来食肆开张后,应该是不会缺了客人捧场了。

歇了盏茶功夫,张大河等人又开工了,瑞雪和张嫂子告别众人回了村子。大壮和赵丰年都早早下学回来了,大壮在灶下烧了把柴,热了锅里瑞雪留下的饭菜,一大三小刚吃完,大壮正弯腰站在灶台边刷碗,一见师娘和娘前回来,就跑了出来。

瑞雪撵了还要帮忙的张嫂子带着儿女回家歇息,然后继续忙碌收拾,喜滋滋的跟赵丰年汇报了今日雪羹受欢迎的情况。

赵丰年淡淡扫了一眼她那因为兴奋而变得嫣红的脸颊,垂眸说道,“记得明日也做这么多就好,不要多做。”

第二十二章 竣工

“这是做广告的好机会,为何不能多做?”瑞雪有些不赞同。

“什么是广告?”

“嗯,就是广而告之,让大伙都知道咱们要卖什么东西的方法。”瑞雪绞尽脑汁儿想了个比较简单的说法。

“广而告之?”赵丰年难得皱眉瞪了她一眼,伸手抻抻衣袖,说道,“所有人都吃过了,没有新奇之感,开业那日谁还上门?”说罢,转身进了角门,又去那片被他当做绝世名花欣赏的白菜地散步了。

瑞雪刷着剩下的几个陶碗,转念想想也是这么个道理,开始都是尝个新奇,但是吃上一两次也就算了,毕竟从家里带干粮是不必花银钱的,而进食肆吃饭却怎么也要几文钱。

恐怕要等时日久了,力工们慢慢算计明白,在食肆里吃一顿热乎的,才不过比自家带干粮多花一两文钱的时候,食肆的生意就会好转,而天气渐渐冷下来,生意就必定火爆了。

今日大方送出去几十碗,虽说得了些好评价,但也真不能继续送下去了,毕竟要为开业那日留些人气,而且还要再想想办法,如何能够更吸引人进来品尝。

第二日中午,瑞雪和张嫂子照旧去送午饭,老王带了个黑瘦的半大小子过来,笑着让他给瑞雪见礼,然后说道,“大妹子,这就是我家那个混小子,他娘给取了个贱命叫栓子。”

瑞雪见栓子虽然长得黑了些,但是五官端正大方,眼神清澈,嘴角好似总是带着笑,很是讨喜的模样,心里就先存了三分喜爱,正好,赵家老二在一旁吃饭,不知是要讨好老王,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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