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奕?等人的策划下,清廷任命倭仁在总理衙门行走,想逼使他也不能不涉及洋务。但倭仁表示坚辞,未获批准,便称病乞假。
当倭仁在洋务派的步步进逼下处境十分尴尬的时候,候补直隶州知州杨廷熙通过都察院递上《请撤销同文馆以弭天变折》,以“天象示警”来为顽固派辩护。他指说今年春季以来久旱不雨,疫疠流行,是“天象示警”,“京师中街谈巷议,皆以为同文馆之设,强词夺理、师敌忘仇、御夷失策所致”,认为总理衙门请求设立同文馆是“不当于天理,不洽于人心,不合于众论”,“溃夷夏之防,为乱阶之倡”。为了“杜乱萌而端风教,弭天变而顺人心”,必须“收回成命”,将同文馆予以裁撤,或者禁止科甲正途人员报考天文算学馆。他认为中国欲求自强,只需要“纪纲立,号令行,政教兴”,“作忠义之气于行间,尽教养之怀于民上”,则洋人虽众,枪炮虽利,轮船虽多,亦断不敢肆虐于中国。他强调西方国家乃中国之“敌国”与“世仇”,学习西方的自然科学知识就是“师事仇敌”,“无论偏长薄技不足为中国师,即多才多艺层出不穷,而华夷之辨不得不严,尊卑之分不得不定,名器之重不得不惜”。而科甲正途人员一旦使之师事仇敌,则“忠义之气自此消矣,廉耻之道自此丧矣,机械变诈之行自此起矣。圣贤之大道不修,士林之节概不讲”,后果非常可怕。他把西学视为洪水猛兽,宁可使中国落后挨打,也决不可向敌人学习。杨廷熙自恃有倭仁为后台,又掌握儒学正统“话语权”,所以在奏折中还肆无忌惮地攻击总理衙门诸大臣,甚至直接涉及清廷最高统治者:“西教本不行于中国,而总理衙门请皇上导之使行”,该衙门大臣“专擅挟持,启皇上以拒谏饰非之渐”。
顽固派不仅从抽象的理学角度反驳洋务派,而且把主张学习西方者扣上了“师事夷人”、“奉夷为师”、“师事仇敌”等类似于“里通外国”、“汉奸”等政治性大帽子,在近代中国屡被侵略的背景下,这种言辞更易激起人们的义愤。
最后,奕?等人只能以自请“开去总理衙门差使”相挟。看到两派势同水火,争论愈演愈烈,继续下去将使朝政瘫痪,清廷便于1867年6月30日发布“上谕”,一方面严批杨廷熙、倭仁等人,一方面又以“与国家休戚相关”为由,要倭仁“不应坚持己见”,与总理衙门王大臣等“和衷商酌,共济时艰”,同时饬令奕?等应“不避嫌怨,力任其难,岂可顾恤浮言,稍涉推诿”。这场争论遂告结束。
这次历时半年激烈争论的结果,双方各有得失。顽固派反对设立天文算学馆的企图毕竟没有得逞,就此而言,洋务派胜。但在顽固派的影响下,报考同文馆的人数锐减,特别是正途出身人员依然寥寥无几。顽固派的主张在社会上得到了更广泛的支持,形成一股相当强大的舆论力量,“京师各省士大夫聚党私议,约法阻拦,甚且以无稽谣言煽惑人心”。名士李慈铭在日记中就写道,“正途”人员学西学是“以中华之儒臣而为丑夷之学子,稍有人心,宜不肯就,而又群焉趋之。盖学术不明,礼义尽丧,士习卑污,遂至于此。驯将夷夏不别,人道沦胥,家国之忧,非可言究”。一时还出现不少对联:“诡计本多端,使小朝廷设同文之馆;军机无远略,诱佳子弟拜异类为师。”“未同而言,斯文将丧。”“孔门弟子,鬼谷先生。”还有作俚语笑骂的,如“胡闹,胡闹!教人都从了天主教!”人言籍籍,群起非难,报考天文算学馆的人数更少。总理衙门1867年7月初奏称,“两月以来,投考之人,正途与监生杂项人员相间……共计投考正杂各项人员九十八名”,临时又有二十六名没有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七十二名中,不少是因为待遇极为优厚才来报考,所以学生质量很差。最后只得勉强录取了三十名,第二年就淘汰了二十名,最后毕业的只有五名,天文算学馆名存实亡,洋务派倡学自然科学知识的计划实际严重受挫。所以就此而言,顽固派胜。
这次争论的实质,是西学的价值问题,亦即自然科学知识是否具有“普适性”。任何一种知识都产生于具体的“地方”,所以每种知识的源起都具有“地方性”,如果因此认为任何知识都没有普适性,那么所谓交流、交往将没有意义,不同文明之间根本无法沟通,人类也不可能发展进步。发端于西方的近代自然科学知识在引入中国之初被称为“西学”,表明时人认为这只是一种地方性知识。顽固派坚决反对引入,即认为这种知识不具普适性、不应为“我”所有,而且是对“我”构成威胁的“他者”。洋务派虽不可能清晰认识到,自然也未明言这是一种具有普适性的知识,但强调能为我用,毕竟是对其普适性的初步承认。声光电化、天文历算这类知识从“西学”到“科学”的名称之变,实即“身份之变”,表明近代中国最终承认这是一种普适性知识体系。现在,科学更是被提高到“科教兴国”的高度。中外历史表明,国之兴衰、社会发展之快慢,与对这种普适性知识接受的难易确实大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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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晚清的两次“行政改革”(1)
晚清的两次“行政改革”
政治体制是治理国家的基本制度,当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状况发生根本性变化时,政治体制也要相应改革,不然就会制约、延缓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然而,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是统治者的“自我改革”,尤其涉及统治者的重大利益,所以阻力巨大、困难重重。面对这种局面,改革者的策略往往是先易后难,想以非根本性的行政体制改革代替根本性的政治体制改革,多少弥补明显已不合时宜的政治体制之弊。这种思路自有其合理之处,不过,晚清两次以裁撤无用政府机构与冗员、将功能相近部门合并成几大部门的“行政改革”,并冀以此代替“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结果却是你死我活的政坛恶斗,先是光绪被囚、康有为逃亡,后是袁世凯几被围殴、慈禧甚至想要跳湖,均以失败告终。这段“行政改革史”,实在是引人深思。
第一次行政改革是戊戌变法期间的“变官制”。正是行政改革的“变官制”,成为镇压维新的戊戌政变的直接导火索。
众所周知,维新派的兴起肇因于只要西方的坚船利炮、回避西方政治制度的洋务运动的失败。因此,他们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才是国富民强之道。虽然他们对近代宪政民主的理解不尽准确,他们的主张也有种种矛盾含混之处,大体而言,在真正开始维新变法的百日维新之前,建立君主立宪制是其基本政治纲领。但就在他们鼓吹“开议院”、“兴民权”的同时,又对中国此时的国情民情能否立即实行宪政也不无怀疑,进而认为“凡国必风气已开,文学已盛,民智已成,乃可设议院,今日而开议院,取乱之道也”。1898年初,翁同龢等五大臣代光绪帝问康有为“宜如何变法”,康答曰:“宜变法律,官制为先。”梁启超也曾明确提出“变法必先变官制”这种行政改革优先、行政改革导入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路。
百日维新期间,维新进入实际操作,康有为等人的主张更加谨慎、现实,绝口不提君主立宪等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康有为在呈给光绪皇帝的《日本变政考》中明确提出现在开国会、立宪法为时过早,“中国风气未开,内外大小多未通达中外之故”,“民智未开,遽用民权,则举国聋瞽,守旧愈甚,取乱之道也”,他甚至主张“乾纲独断,以君权雷厉风行”。对于谭嗣同等少数“激进派”开议院的主张,康有为也“以旧党盈塞,力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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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次被光绪皇帝召见时,康有为建议“就皇上现在之权,行可变之事”,力主行政改革的“变官制”,而不是政治体制改革。其行政改革的主张也非常谨慎,甚至被批评为“保守”。其主要内容是“勿去旧衙门,而惟增置新衙门;勿黜革旧大臣,而惟渐擢小臣;多召见才俊志士,不必加其官,而惟委以差事,赏以卿衔,许其专折奏事足矣”;强调要“存冗官以容旧人”。他后来上折,提出了分别“官”、“差”的具体措施。“官”即官位,高官虚位让老臣旧官去做,使老官僚仍稳坐官位,不减俸禄,以减少他们的反对。“差”即差使,地位虽不如官高,但经办具体实事,所以重要差使一定要委派“才能”、即维新派人士担任。他认为许多不合时宜、已经无用的旧部门虽应裁撤,但如果现在裁撤必将激化矛盾,“今行之非其时也”,“稍革一二”非但无裨于事,反而会因此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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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晚清的两次“行政改革”(2)
所以,百日维新期间光绪皇帝颁布的新政主要是经济、军事、文教方面的改革。在行政改革方面主要是启用了一些新人、新设了农工商总局,对行政改革起关键作用的“制度局”却因守旧派的强烈反对根本未能成立。他们原计划“既立制度局总其纲,宜立十二局分其事”;这十二局是法律局、度支局、学校局、农局、工局、商局、铁路局、邮政局、矿务局、游会局(专管游学与学会)、陆军局、海军局。
虽然不撤旧部,但旧部官僚当然明白自己的实权将因新部之设而大打折扣,旧军机大臣怒曰:“开制度局是废我军机也!”表示宁可悖忤皇上圣旨,制度局也“必不可开”。一时“朝论大哗,谓此局一开,百官皆坐废矣”,京师甚至谣传康有为欲“尽废六部九卿衙门”。军机处和总理衙门干脆以“不必更立名目,转滋纷扰”为理由,拒绝开制度局。这些“旧臣”得到紧握实权的慈禧太后的坚决支持,根本不把“日日催之,继之以怒”的光绪皇帝放在眼中。设立制度局的主张,终成一纸空文。最终,只成立了个农工商总局。
由于新设制度局遭到旧部群臣的坚决反对,而各项“新政”又需费孔急,朝廷财政一直困难,左支右绌,于是光绪皇帝只能不顾康有为不撤旧部的意见,谕令内阁,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仆寺、大理寺六衙门,归并到内阁及礼、兵、刑各部办公。外省裁撤湖北、广东、云南三省巡抚,以总督兼巡抚事。裁东河总督,所办事宜归河南巡抚兼。各省不办运务之粮道,向无盐场仅管疏销之盐道及佐贰之无地方责者,均着裁汰。此令一下,朝野震骇,以为此举“大背祖宗制度”,皆请慈禧太后保全,收回成命,甚至有老臣在慈禧面前伏地痛哭。所裁衙门奉旨后“群焉如鸟兽散”,如太仆寺的印信、文卷立刻无人过问,甚至门窗都被拆毁无存,犹如经历了一场浩劫,以此作为对裁撤的抵制、抗议。
简言之,百日维新的行政改革,主要就是启用了一些新人、设立了农工商总局、裁撤了部分闲散衙门这三项。然而,这些行政改革也使从京中的许多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六部尚侍,到地方上的一些督抚、将军大表反对,他们集结在慈禧太后周围,“不谋而同心,异喙而同辞”,使慈禧的政治力量空前强大。一些守旧大臣最终上书慈禧,请太后“训政”。在强大的旧官僚群体支持下,慈禧终于发动政变,对光绪痛斥道:“九列重臣,非有大故,不可弃;今以远间亲、新间旧,徇一人而乱家法,祖宗其谓我何?”表明了对“改官制”的愤怒之情,随后立即将百日维新期间“皇上所裁詹事府等衙门及各省冗员”悉数恢复,还恢复了被裁的广东、湖北、云南三省巡抚,而将新成立的农工商总局废去。
所谓“维新”,在政治方面其实只是非常有限的行政改革,而且因触犯既得利益集团终以失败告终。
几年后,立宪与革命这两个运动风生水起,渐成大潮,迫使慈禧也不得不宣布要实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新政”,并于1906年9月1日宣布预备立宪。而且,仅仅过了五天,即9月6日就颁布了改革官制上谕。显然,无论真假,慈禧这次也想走行政改革为先、政治体制改革在后这“先易后难”的“路线图”。
这次改官制的要角,是掌握北洋大权,同时在中央兼参预政务处大臣、督办商务大臣、督办邮电大臣、会办练兵大臣等数项重职的袁世凯。自戊戌政变后,袁世凯深得慈禧信任,同时他以巨金贿买了实权在握的领衔军机大臣、庆亲王奕劻,而他在北洋的新政又颇有政绩。此次朝廷谕令包括袁世凯在内的十四位王公大臣共同制定改官制的方案,袁虽排名最后,但他因有奕劻支持,同时在负责官制改革机构“编制馆”的关键岗位安插自己的党羽,编制馆的所有文件起草和建议方案最后都要由他阅定。
经过一个多月的准备,由袁主导的官制改革方案出台。由于是为立宪预备,所以对官制的改革较为全面。除合并了一些不太重要部门外,还将原来的内阁、军机处、吏部、礼部、都察院全都撤销,而新成立的机构则有资政院、行政裁判院、集贤院、大理院、审计院等,而最重要的,是成立新的、大权在握的“责任内阁”以取代军机处。袁世凯与奕劻议定,由奕劻出任未来的内阁总理大臣,他任副总理大臣,各部大臣由总理大臣推荐,内阁尤其是总理大臣、副总理大臣代替皇帝负责任,皇帝发布谕旨须经内阁副署,若未经内阁副署则不发生效力。这样,皇帝的用人和行政大权统归内阁手中。袁氏想掌中枢大权之野心,几不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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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晚清的两次“行政改革”(3)
此案一出,官场风波顿起,众臣几乎群表反对。反对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是以军机大臣铁良、荣庆等为主角的满族亲贵。取消军机处,尽管他们可能另外任职,但权力毕竟要大大削弱。而且,袁有王公、贝勒、贝子等不实际干政,待上议院成立后让他们充当议员的设想,也使这些公、子们愤怒异常。在一次会议上,醇亲王载沣竟拔出手枪直抵袁世凯胸前大声说:“尔如此跋扈,我为主子除尔奸臣!”经奕劻调解,方才作罢。由于传说内务府也要裁撤,所有太监都要裁去,有次袁世凯下朝时百余名太监将他团团围住大声谩骂,有的甚至挥拳要打,几成围殴之势。袁世凯招架不住,急忙大呼奕劻过来为其解围。经奕劻百般劝解,并保证绝不裁撤太监,这些太监才愤愤而去。
另一个主要的反对力量来自以瞿鸿禨、岑春煊、王文韶、赵炳麟等为要角的汉族大臣、御史。他们有的一直与袁争权,有的对袁结党营私愤怒已久,有的认为改官制是“用夷变夏”,有的则反而认为这次改制完全虚假。有人上折慈禧指出,袁世凯的“责任内阁”实际为少数一二总理大臣专权,也就是袁世凯专权,而外国君主立宪国的责任内阁之所以不能专权是因为有议院监督、限制,中国议院一时恐难成立,所谓“责任内阁”既不对皇上负责又不对议院负责,只是统揽了过去皇帝的权力。“立宪精神全在议院,今不筹召集议院,徒将君主大权移诸内阁,此何心哉!”还有人指出,袁之所以在没有成立议院时先成立使皇帝居于无权地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