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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园>中国抗日战争史见面课答案 > 第67部分(第3页)

第67部分(第3页)

1935年国民党政府对大、中学生全面推行集中军训制度,每期3个月,授以预备役军士和候补军官教育。首先实行学生军训的有苏、浙、皖、闽、赣、鄂、鲁、晋、冀、滇等省和京、沪、青3市,尔后逐渐推行到全国。到1936年底,全国高中及同等学校受训合格为预备役军士者有17490人,专科以上学校受训合格为候补军官者有888人。到1937年上半年,全国已受军训的高中学生约224000人,专科以上学生64340人。

在西安事变前,国民党整建陆空军等军事准备,在很大程度上是为“剿共”服务的。

1937年度,国民党政府拨出普通军费和国防建设专款共6。34亿元。其中空军建设费7000万元,陆军建设费约1。2亿元,海军建设费228万余元。

这是自“九·一八”以来第一笔不用于内战而用于抗战的巨款。然而此时距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只有几个月的时间,因此所能进行和完成的军事准备是极其有限的。

二、加强重工业和交通建设

(一)国防经济建设的筹划

1935年12月4日,国民党五届一中全会通过了《确定国民经济建设实施计划大纲案》。内称:“值此国际风云,益趋险恶,设战事一旦爆发,海洋交通隔绝,外货来源阻断,举凡吾人平日衣食住行之所需,将立呈极度之恐慌。届时即无强敌之侵入,我亦将因社会经济之混乱而自行溃亡也。……应速具勇往果断之决心,采取最进步最有效之方式,迅速作适当之准备,调整原有生产组织,统制社会经济行动,使国民经济,得为有组织有计划之活动。”

该案确立了国民经济建设实施计划原则朋条。'蒋纬国:《抗日御侮》第1卷,黎明文化事业公司,台北1979年版,第101~104页。' 并在第3条中规定:“国民经济之建设,应以整个民族为目标,在目前国际情况下,尤应审度各地交通地理之形势,凡基本工业之创办,重大工程之建筑,均须择国防后方之安全地带而设置之。”

1935年7月,蒋介石提出:“对倭应以长江以甫与平汉路以西地区为主要线,以洛阳、襄樊、荆宜、常德为最后之线,而以川黔陕三省为中心,甘滇为后方。'张其昀:《中国国民党党史概要》第2册,台北1979年版,第747页。'

据此,1935年资源委员会在拟定三年重工业建设计划时,提出了在湘、鄂、赣三省建立后方战略基地的设想,“拟以湖南中部如湘潭、醴陵、衡阳之间,为国防工业之中心区域,并力谋鄂南、赣西以及湖南各处重要资源之开发,以造成一个主要经济中心。”'经济部:《西南西北工业建设计划》(1938),重庆市档案馆藏档案。'

国民党政府确立配合国防的经济建设方针,对抗日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经济资源调查和工业建设计划

为调查研究全国各种资源状况和国内外政治、经济、军事形势,并提出相应计划,1932年11月1日,国民党政府成立国防设计委员会,隶属于国民党政府参谋本部。该委员会经过几年的工作,调查了全国矿产、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和财政经济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并对化学工业及轻工业有关部分作了分业调查,拟定了统制计划。

1935年4月,国防设计委员会与兵工署资源司合并改称为资源委员会,隶属军事委员会。主要任务是从事资源的调查研究、开发和动员。但实际上注重进行重工业建设。

当年,资源委员会拟定了三年重工业建设计划。内容如下:

(1)统制钨锑,同时建设钨铁厂,年产钨铁2000吨。

(2)建设湘潭和马鞍山炼铁厂,年产30万吨。

(3)开发宁乡和茶陵铁矿,年产30万吨。

(4)开发大冶、阳新和彭县铜矿,同时建设炼铜厂,年产3600吨。

(5)开发水口山和贵县铅锌矿,年产5000吨。

(6)开发高坑、天河、谭家山和禹县煤矿,年产150万吨。

(7)建设煤炼油厂,同时开发延长、巴县和达县石油矿,年产2500万加仑。

(8)建设氮气厂,年产硫酸铔5万吨,同时制造硫酸和硝酸。

(9)建设飞机发动机厂、原动力机厂和工具机厂。

(10)建设电机厂、电线厂、电话厂和电子管厂。'《文史资料选辑》第15辑,中国文史出版社,第29页。'

1936年度,国民党政府拨款1000万元,1937年度又拨款2000万元,作为建设重工业的经费。同时军事委员会批准统制钨锑矿出口贸易,所得盈利充作建设费用。于是,资源委员会便开始着手工业建设。在1936年至1937年上半年一年多时间内,先后设立了中央钢铁厂、茶陵铁矿、江西钨铁厂、彭县铅矿、阳新大冶铜矿、中央机器制造厂、中央电工器材厂、中央无线电机制造厂、中央电瓷制造厂、高坑煤矿、湘潭煤矿、天河煤矿、四川油矿、灵乡铁矿、中央炼铜厂、重庆临时炼铜厂、水口山铅锌矿、云南锡矿、青海金矿及龙溪河水电厂等21家企业。同时从国防考虑,这些厂矿均分布在湖南、湖北、江西、云南、四川、青海等省。资源委员会所拟定的重工业三年建设计划中筹设的厂矿大部分已经动工兴建。这一计划的拟定以及部分实施,对中国工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交通建设

为了适应军事和经济的需要,国民党政府比较重视交通建设,取得的进展也较为显著。

1935年,国民党政府提出为流畅货运,要“尽量发展各县各省区间之道路交通、改进水陆货运,力谋货物流通之便利。”规定“交通运输之建设应使其适合经济建设及国际形势之需要,”'张其昀:《中国国民党党史概要》第2册、台北1979年版,第757、762页。' 进一步整理旧路,修筑新路,并对各主要铁路增设防空设施。国民党“五大”还通过了《请兴筑滇省通江通海通缅铁道以应国防需要而辟经济泉源案》,指出:在此“中日战祸一触即发之际,沿江沿海随时有被封锁之虞。交通系国防至巨,为适应国防需要……确有及时兴筑通江通海通缅铁道之必要。”'罗家伦:《革命文献》,第75辑。'

至1937年上半年,交通建设有了较大进展。

铁路:

中部南北大干线粤汉路于1936年4月28日株(洲)韶(关)段通车后,全线贯通。广九线也于1937年7月中旬接轨投入使用;东西大干线陇海路的展筑工程到1937年上半年,宝鸡以东至连云港共1075公里通车;

华东干线浙赣路于1936年通车至南昌,迄1937年夏,南昌至株洲段通车;西部南北干线同蒲铁路于1935年9月通车,平绥、陇海两路从此勾通;东南的苏嘉路于1936年7月通车。同时,钱塘江铁路大桥也基本建成。此外,已经建成的铁路还有杭甬铁路、淮南铁路、江南铁路等。1936年国民党政府还提出了“铁路五年计划”,拟定在5年(1936~1941)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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