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角执掌天下大权,从男人的角度来看,抵达了人生的巅峰,同时,他将进入一个新的牢笼,
进入到皇城,张喆感到张角在这些权臣的裹挟下,很快就会变质。
但是,有一条是无法改变的,百姓手中的土地已经根深蒂固,这也是张角能够得天下的根本,这将会是国策,延绵不绝,在世世代代的传袭中,得以保留。
这一条保留,老百姓能够吃饱饭,安居乐业,一个朝代的周期就会延长,国家和百姓所遭受的罪就会少一点。
当然,这是张喆的一厢情愿,历史,总会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偏差。
至于张角在朝堂与那些臣子们的拉锯,那就是他的造化了。
曹轩是个难得的聪明人,大战之后,他在朝堂上,将所有的军功全部归结到张角身上,在众臣心目中奠定了张角的地位,然后,他做出了一个举动,让众臣大跌眼镜。
请辞归省。
不论那些同僚们怎样挽留和相劝,曹轩坚持己见。
张角见状,则给了大大的封赏,前脚得了封赏,后脚就分给了封底的百姓们,冠以张角之名,随后,百姓的联名信便来到了朝堂,当着众臣的面,那宣读感谢信的朝官也是铆足了劲,硬是在大堂上喊出了百姓心声。
随即,下面有人恭贺,有人感动落泪。
倒是张角心中泛起了波澜,这曹轩一事,似乎在给他提个醒,自己的根在哪里。
比起那些吹嘘逢迎的百官,似乎还是百姓淳朴些。
张喆和曹轩选了一家酒肆,一看就是皇城中贩夫走卒经常光临的地方,主打一个实惠。
肉是拿盘子上的,酒是拿坛子上的,至于味道就不要提了,反正是一醉,好酒和坏酒的目的都是一样的,为了达到一样的目的,那些过程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两人是奔着一醉方休去的,这是在这个时代,张喆唯一能找到的知音。
“为什么要走。”张喆问。
“已留青史,留之何用。反正能够给子孙们吹牛了,其他就不用要了。”曹轩喝了一杯酒,笑着说。
“我看着朝中众臣,只有你曹轩是清醒的。”张喆夹了一片牛肉放到嘴里。
“清醒?何出此言。”曹轩问。
“飞鸟尽,良弓藏,狐兔死,走狗烹。”张喆脱口而出。
曹轩听罢,心中震惊不已。自己的小心思被张喆看穿了。
“飞鸟尽,良弓藏,狐兔死,走狗烹。王上不是那样的人吧。”曹轩又喝了一杯酒,直接一饮而尽。
“人是会变的,这朝堂中,到处都是阳奉阴违,到处都是欺上瞒下,你是打天下的,你的使命已经完成了,剩下的,就是安定天下,这治天下的人,恐怕就与你水火不容了,你不死,他们怎么能够安心。”太直白了,张喆感觉自己好像喝多了。
曹轩沉默了,端在手中的酒杯迟迟未动,片刻之后,一饮而尽,而后放在了桌子上。
站起身,对着张喆做了一个长揖。
“张喆,后会有期,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此地不宜久留,曹轩即刻出城去。”曹轩说罢,就潇洒地离去。
张喆结过账,也出了这酒肆。
吵吵闹闹的人们看着这两个和自己身份截然不同的人竟然来这里喝酒,都议论纷纷,第二天,就传到了某些人的耳朵里,朝堂上,就有人讲给了张角听。
张角急了,这已经好几日没有见到张喆和曹轩了,急忙差人去请。
据回报,人去楼空,仅剩一封书信留在案机上。
留信的人,是张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