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要“舍之有道”,不能“永成定额”。
第三是加强河道官员的离任责任制。
“凡承担某段河道监修之某官,一年决口,连坐革职之,罚金”。
“半年决口,宜充军,罚二倍金”。
“三月决口,臣以为宜处斩,罚四倍金。”
贾琮这一条是十分毒辣、决绝!
离任责任制已实行多年,但是没有这么狠。
贾琮认为只有这一条彻底贯彻落实,才能真真正正地做到黄河大修。
不然最后都是豆腐渣工程,靠官员自觉是不可能的。
妙玉都看得暗赞,相比贾琮,皇帝更会信任刘知远!
但是相比鲁廉宪,皇帝更会信任贾琮。
御史与绣衣卫一样,直接对皇帝负责。
此条通过的成功率很大。
这些事情。
一份奏折是说不完的,贾琮连续写了八份。
其中一份提到了河道官员分级分层管理与河兵制。
河道官员分级分层,简而言之是设立道、汛、厅!
各司其职。
比如在三省设立大的山东道、江苏道、河南道。
里面再分层分级,比如江苏这里淮安厅清河汛。
为的是加强应急措施和应急效率。
河兵制也是为应急考虑,从河工中选拔出色的人常驻河道!
尽量避免救治不力和国家财产损失。
最后一份写到开中河。
把一百八十里运河从黄河河道分出来。
这一项鲁廉宪也是同样上奏的,贾琮说这样“则淮扬国泰民安矣!
水患弥矣,滔天之恩泽被百世千年矣。
尧舜贤明之君当不重之。。。。。。。”
写完后。
贾琮在开头题上“上淮安治河八疏”。
再传交驿站,六百里加急,报给京师。
“说千道万,就是因为财力不够。
倘朝廷能在此下五百万,黄河焉能不治?”
奏折交给伍三哥传去驿站,妙玉捧了一本《淮安府志》看!
风土人情一项,贾琮基本不管,就让这个女秘书代写了。
“那是你想得简单,看我写了那么多。
它牵扯到的东西太多了,就算再拨款。
也不能妄想一次性解决。”
贾琮与前几任御史没有交接,好像之前就直接调走了。
想想他也不能做到不露任何把柄,索贿毕竟半公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