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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部分(第2页)

“先生们,”拿着蜡烛和钥匙的那个人说,“我相信一切正常。你准备好了吗,罗塞先生?”

离开大家单独站着的那个人微笑着鞠躬。

“那么你呢,格罗史密斯先生?”

那身材魁梧的人绷着脸鞠了个躬。

“请你们脱掉外面的衣服好吗?”

他们两人的帽子、西装上衣、西装背心和领带等都拿了下来,扔在门外过道上。拿着蜡烛的人这时候点点头,第四个人——就是请格罗史密斯先生下车的人——从他的大衣口袋里拿出两把一看就是杀人凶器的长猎刀,把刀从它们的皮套子里拔出来。

“它们是一模一样的。”他说着把它们分别交给两个人一人一把……到了现在,我想最笨的读者都会明白,他们这次会面是什么性质了。这是一场生死决斗。

每个决斗者拿着一把刀,凑近蜡烛看看它们如何,在举起的一个膝盖上试试刀刃和刀柄的力量。接着他们两个都各由对手的助手搜了身。

“如果你没有意见的话,格罗史密斯先生,”拿着蜡烛的人说,“请你站到那一头去。”

他指点离门最远的房间角落,格罗史密斯就到那里去了,他的助手离开他时跟他握握手,这握手当然是毫无热情的。罗塞先生本人站到最靠门的角落,他的助手和他悄悄商量了几句话以后,离开了他,到靠近门的那个拿蜡烛的人那里去。

就在这个时候,蜡烛一下子灭了,于是一切沉没在漆黑之中。蜡烛有可能是开着的门吹进来的风吹灭的。不管原因是什么,后果是吓人的。

“先生们,”在感觉一下子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下,一个听起来使人觉得极其陌生的声音说,“先生们,在听到外面的门关上以前,请你们千万不要动。”

噼噼啪啪的脚步声响起来了,接着是里面房门关上的声音,最后是外面前门关上的声音,这声音震动了整座房子。

几分钟以后,一个迟归的农民小伙子遇到了一辆轻便马车,它急急忙忙地朝马歇尔镇飞驰而去。他后来说,前面座位上坐着两个人,在这两个人后面还站着一个人,这第三个人把双手搭在前面两个人弯着的背上,这两个人似乎想要甩掉他那双手,但是甩不掉。这第三个人和另外两个不同,穿着白衣服,毫无疑问是在马车经过鬼屋的时候跳上车的。这个小伙子可以大吹一通有关这房子的迷信老话,但由于一位专家对他的话加以评议,他的话自然也就有了分量。

怎么会发生这一场“黑夜决斗”,事情其实再简单不过。

一天晚上,马歇尔镇的三位年轻人坐在镇上一家旅店安静的阳台角落里抽着烟,聊着这三位南部乡村受过教育的年轻人所感兴趣的事情。他们的名字分别为金、桑切尔和罗塞。

离开他们三个人不远,在很容易听到他们说话的距离,坐着第四个人,他并不参加他们的谈话。对其他人来说,他是个外地人。他们只知道他这天下午才坐公共马车来到这里,在旅店的登记簿上写着他的名字罗伯特·格罗史密斯。除了跟旅店的接待员,没看见他跟别人说过话。他似乎不爱与人交谈。

“我不喜欢女人的任何一种畸形,”金说,“不管是先天的或者是……后天的。我有一个理论。任何肉体上的缺陷都有它相应的精神上的缺陷。”

“那么我推断,”罗塞认真地说,“一位缺少鼻子的精神优点的女士,想要成为金太太就难上加难了。”

“你当然可以这么说,”对方回答说。“不说笑话,我曾经抛弃过一位绝顶迷人的姑娘,只因为我十分偶尔地知道,她切除了一个脚趾。我的做法你可以说是残酷,不过我如果和那位姑娘结婚,我会生活不幸福,也会使她同样生活不幸福。”

“不过,”桑切尔微微笑着说,“嫁一个思想更解放的人,她就可以避免脑袋搬家了。”

“啊,你知道我指的是谁。对,她嫁了曼顿,他杀了她,只因为他发现这女人少了女人一样了不起的东西——右脚的中趾。”

“你们看那家伙!”罗塞压低了声音说眼睛盯住不远处那个外地人。

“那家伙显然是在注意偷听我们说话。”

“太无礼了!”金咕瞎了一声。“我们怎么办呢?”

“那很容易,”罗塞回答着站起来。“先生,”他招呼那外地人说,“我觉得你最好能把你的椅子移到阳台的另一头去。作显然从来没有和绅士在一起过。”

那人猛跳起来,两只手握紧拳头,脸都气白了。现在所有人都站着。桑切尔走到两个敌对的人中间。

“你太鲁莽和不公平了,”他对罗塞说,“这位先生没有做出任何事情让你说出这种话来。”

但是罗塞寸步不让,一个字也不肯收回。根据当时的规矩,这场争执只有一个办法可以了结。

“我要求决斗,这是这位先生引起的,”那外地人说。“不过在这一带我没有认识人。也许先生你,”他向桑切尔鞠躬,“能够帮帮我,在这件事情上做我的代表。”

桑切尔接受了他的委托——必须说,这是有点勉强的,因为他根本不喜欢这个人的外表和举止。金在这整个争吵过程中始终没有把眼睛离开过那个人的脸,也没有说过一个字,他点头同意代表罗塞。

最后决定,决斗在第二天晚上举行。在黑暗的房间中拼刀子的这种决斗方式,当时在西南部生活中是比较普遍的,现在大概也不会再有了。

决斗的经过,上文已经详细讲过。

仲夏的中午,在灿烂的阳光里,古老的曼顿宅简直变了一个样子。它今属于现实,它是现实的。阳光温暖地爱抚着它,显然不去理会它的坏名声。屋前青草一片翠绿,像是在欢快地、自然地茂密生长,而不是乱七八糟地蔓生。一向不被注意的树木这时候充满迷人的光和影,树上鸟声悦耳,这些树不再拼命挣扎着要逃跑,而是恭敬地弯着腰,背负着沉重的阳光和歌声。甚至没有了玻璃的楼上窗子也显得安详满足,因为房间里面充满了阳光。甚至在石头很多的田野上空,看得出的热气在轻快地颤动,跟阴森的鬼气风马牛不相及。

县治安官亚当斯带着两个人从马歇尔镇到这里来查看,他们看到的这地方就是这个模样。同行的两个人中,一个就是上文提到的金先生,他是治安官的副手,另一个叫布鲁尔,是已故曼顿太太的弟弟。根据州的有关法律,曼顿农场及其附属产业被业主遗弃已到期限,业主行踪又不明,治安官如今是产业的合法保管人。他现在到这里来,只是要执行法院的命令,即布鲁尔先生作为他已故姐姐的继承人,有权拥有这份产业。只是出于巧合,他们这次到这里来,正好是在上一夜治安官的副手金先生为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目的打开了这房子的门锁的第二天。他如今到这里来并不是他自己要来,而是不得不奉命陪同他的上司前来。碰到这种场合,别无他法,他只好装作欣然同意服从命令。

治安官手一推就打开了前门,他觉得很奇怪,门怎么会没上锁。他更感奇怪的,是过道的地板上有一堆乱七八糟的男人衣物。检查下来,这一大堆东西里有两项男人的帽子,有同样数目的西装上衣、西装背心和围巾,都是保存得极好的,尽管给它们放在那里的灰尘弄脏了。布鲁尔先生同样惊讶,只有金先生的情绪不同。

治安官在他的行动中带着浓厚的新兴趣,他打开右边一扇门,三个人进失了。这房间显然是空的——可是不对,等到他们的眼睛对暗淡的光线习惯以后,他们看到最远一个墙角有东西。那是一个人——一个人蹲在紧贴墙角的地方。进来的三个人刚踏进门坎。摆着这种姿势的那个人使他们站住了。

那人的样子越看越清楚。他是一条腿跪着,背靠在墙角里,两个肩膀抬到耳朵的高度,双手在脸前面伸出,手掌向外,手指张开,弯曲着像爪子,整张灰白的脸在绵起的脖子上朝向上面,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怖表情,嘴半张开,眼睛张大。他已经死了,僵硬了。然而,除了显然从他手里落下来的一把猎刀以外,房间里什么别的东西也没有。

在地板的厚灰尘上,门附近和那儿墙边还有些零乱的脚印。有一行脚印从门口那里,沿着墙边,经过木板钉上的两扇窗子,一直通到这个入现在待着的地方,这行脚印是他自己走出来的。进来的三个人就没着这行脚印向死者走去。治安它抓住他一条伸出的手臂,它僵硬得像铁,轻轻动动它,他全身都摇晃了。

布鲁尔紧紧盯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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