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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2页)

不错,在我们这个小地方,王志强确实是优秀的,可是我见了世面了,开了眼界了,我看见南方那些男人,十几二十岁,就已经是生意场上的老手,卜一的那些朋友,都不过三十岁左右,却已经是拥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楼房自己的小车自己的一切了。

我想过的是南方那种生活,跟我们这里的完全不一样。

不一样,永远都不可能一样。

又到现在,我才发现,原来我是一直把心留在那里,而只带了肉体回来。我浑浑噩噩地活,浑浑噩噩地过,过完春节,按照合同,我还要到南方再去几个月。王志强不愧是做过人事科点,他越俎代殖,找我们的馆长谈话,取消了我的留职停薪合同。馆长又找找谈话,我的父母也较硬兼施,最后,我再一次屈服。

但是我不愿跟王志强在一起生活,真的,我不愿跟他一起生活,为了避开他,也为了避开那越来越没道理的补丈任务,我主动请缨,到小康工作队,去了那谁都不愿意去的农村。从花花世界的南方,到这连鬼都嫌贫穷荒凉的小山村,我的心彻底冰凉,变成死灰。

小康工作队是一种政治形式,在这偏远的地方,我努力让自己的一颗心变得安宁。

帮助农民奔小康,我想我没有那个能力。我只有呆在那间冬天寒冷夏天炎热且有蚊子跳蚤蟑螂等乱七八糟的小动物常常出没的老房子里,一边调整自己,一边准备著书立说。

一年很快就稀里糊涂地完了,一年过了,却什么收获都没有,小康工作队没有给我什么好的评语,我自己要写的书也没有写出来。心没有安定,身却受一次摧残。一月半月回文化馆一次,王志强像所有新婚的男人那样,如饥似渴又理直气壮地折腾我,我觉得我从来都没有需要过,也没有认真过,但王志强却还是在我的身体里,播下了一粒幼芽。

可以说,从拿结婚证那一天起,我就想过要和他离婚,及至到了麻木不仁地和他举行完仪式,我就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和他离婚,所以,我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这颗幼芽在我的肚子里生长,我必须扼杀它,扼杀它,以绝后患。

王志强才不心痛我,他开始恨我,而我,却更恨他。

一九九六年开始了,九六年是最惨痛的一年。王志强所在的公司彻底垮台,他们的车间T房办公室,统统都被法院贴上了封条,就连承包给个人的他们厂里的汽车,在街上跑着跑着,也被交警拦住,让法院带走,封起来。

我开始关心社会,关心国有企业,关心下岗工人,而且现在文坛上,也正流行着企业小说,下岗小说。我开始做为一个成熟的女人,认真地生活。我认真地观察社会,观察生活,我也开始关心王志强,关心他们的厂,关心他的工作。

王志强开始在变,他的变化很明显,他不是顺应时代的潮流而变,他像是一个站在山上的人,山塌了,他手足无措,不知怎么办才好。

除了那个厂长兼经理兼董事长,他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他们厂所处的困境,工行、农行、建行,他们欠了一摞摞债,还莫说那些台老实实的根本不懂什么叫股份制企业的小股东们。

我劝王志强早点儿离开那个鬼厂,另择高枝,他不,他坚信,只要再贷到一笔款,他们厂一定还能行,一定能行。

我长这么大,除了看王志强不准,看别的人,我是一眼就能定乾坤的。我说不行,他们厂绝对没救了,事实证明,我的话对了。

我见过他们的一把手——周士力,周厂长、周经理、周董,党外知名人士,市政协常委。王志强对他即盲崇又盲从,说他是大资本家的儿子,说他父亲在美国,曾给他寄了一百万美元回来。周董这人可想而知,又有钱又有本事,他当厂长经理,什么都不为,就为了干一番事业,而我,却怀疑他们从银行贷来的钱,绝大部分都被这个“大资本家的儿子”化为私有了。

至于那个美国的大资本家,以及一百万美元,我从来就没有相信过。

王志强既善良,又老实,他那点儿心眼,跟着“揍死你”,绝对没有好下场,我力劝他辞去这份工作,我们另辟蹊径,他不。好在没多久,周董就为了一些小事情,一连伤了王志强几次心,当法院将他们的公司贴上封条以后,没过多久,王志强就真正地失业了。

我一直以为,市有关部门会对他们厂进行清查,但一年两年过去了,他们不了了之,工人们做鸟兽散,周董还进过一次班房,王志强狠着心,没去看他,不到半个月,周董从班房出来,照样出席政协会议,照相上电视……

王志强离开他,离并了那个奋斗了八年的地方。他恋恋不舍,长嘘短叹,对新的生活,没憧憬,也没打算。

这个时候,我再和他说离婚,那简直是太不人道了。我开始耐着性子,帮他排忧解愁,帮他为了新的事业而出谋划策,我指给他很多路,那大多是书上看来的,我满腔热血,而他,都—一冷静的否决了。

他慢慢地消沉,我发现,对于男人,还是事业最重要,我那时和他结婚,闹那么凶,也没见他像现在这样,如此消沉,颓废,与以前完全是两个人。

九六年也是稀里糊涂地过来的,这一年,我在文学上不但没有起色,而且。与同层次的人相比,反而还倒退了。我心里急,脸上却没法表现出来,两个人的事业都隐入低谷和泥淖,疲惫的心也就懒得再为爱情婚姻而争吵。

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才结完婚时,我们还共同存下一万元钱,可是到了现在,我们不但没有再存进去一分,相反还把以往的积蓄全部花光花完。

这没有钱的日子实在是没法过。我已经死了离婚的心,年纪越来越大,越来越成熟,我就越来越清楚地看到,我与王志强这一生不可能离婚。王志强很倔,他认定的事,谁也不可能改变他,只要他不答应离,这一生,我都拿他没有办法。除非,他某一天发达,像许多发达的男人那样,他真正厌倦我,抛弃我——非得等到这种情况,等到他抛弃我。

男人要干一番事业,这是天经地义的,不管我跟王志强是一种什么关系,我都希望他过得比我好,事业比我强。

我没想到的是,父母会在这时候拿出他们的积蓄,让王志强去做生意。王志强做的第一笔生意是花两万块钱买一辆旧的标致504,他原想把这台车翻新,再以较高的价格卖出去,这样,他就可以从中赚一笔。

为了慎重起见,他去咨询陈少华,陈少华不但积极鼓动他,而巴还给他介绍了一个修理厂的朋友刘文才。刘义才帮他预算了一下,说修好这辆车至少还得两万元。我嫌这台车投资太大,风险也太大,想阻拦王志强,但王志强当时好不容易来了点儿雄心,他说刘文才当然要把修理费说高,事实上,修好这台车,根本不需要那么多钱,而且我父亲也极力支持他,父亲知道我看不起王志强,他既然逼着我结婚,又不让我离婚,所以就把很多的期望,连同他自己的血汗钱,一起给了王志强。

这是王志强做的第一笔生意,事实证明,这笔生意没有取得任何一点的成功,甚至可以说是彻底的失败,直到现在,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一日,这台害我们负债累累的“老婊子”还在我们手上。

这件事最亏的是我父亲,他的三万块血汗钱丢在水里,响都不响。王志强现在赖皮得也真可以,他从来不说要还我父亲钱,我父多也知道我们的处境,从来不要。

但我的心里却是要还的,三万块,这不是一笔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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