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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第1页)

的“三陪”小姐,文人墨客将她们写入词曲,编成戏文,演义了不少美妙的故事,《桃花扇》中的李香君,《社十娘》中的杜十娘,《救风尘》中的赵盼儿,等等。

时代进步了,这种少数人的专门享受也就进入寻常百姓家,商品社会不仅使劳动力成为商品,而且也使“类”劳动变成了商品。三陪小姐的出现,有其深层次的理论构成,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现象。

骆冬青(男,青年学者,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师)对坐台、三陪甚至卖淫现象不能光从道德角度来看。

过去,我们读了太多的批判现实主义故事,以为生活也跟书里写的一样,以为女人都是被生活逼得没办法才去卖笑。其实人性里面潜伏着某种隐秘的欲望,不论男人、女人,都有一种想卖的冲动,这种东西表现在某些娼妓身上就是“娼妓性”。

很多妓女认为出卖色相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学者可以出卖思想,运动员出卖肢体,歌星出卖嗓子,同样都是自己身上的东西,为什么色相就不能拿来换钱呢?这种想法貌似有理,实质上是错误的、表面的。但古往今来,人类社会生活中有许多远比女人出卖色相更有害的出卖行为,也是事实,政治家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流氓手段,学者出卖良知,好商出卖灵魂的欺诈,卖身求荣、忍辱苟活的小人物出卖人格或友谊,等等,谁能说比女人出卖色相更好一些?扪心自问,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过卖的经历,为什么要把那些卖笑的女人看成低践的一群,归入不耻于人类主流的那一类?

其实,把性的问题总是看得过于严重,多少也见出中国封建道德意识的残余。道德风尚的败坏是浮在时代生活表面的泡沫,是一种结果而不是导致社会堕落的原因。要改革社会,改造我们的生活,有许多比风化问题重要得多的事情值得我们去重视、去研究、去处理。如果我们这个时代的人还像千百年前的道学先生那样,把一切事情的祸水归结为女人,就太过可悲而又可笑了。

宋歌(男,机关干部)我认为,卖淫嫖娼、三陪活动首先与人的本能需求有关,而且这是主要的。在人所有的自然需要中,继饮食之后,最强烈的就是性的需要了。这种需要深深地埋藏在每一个发育正常的人身上,满足这种需要是保证人的身体和精神健康的重要条件。其次,这些现象与社会环境(不是制度)有关,与法治、管理有关。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卖淫嫖娼现象在各种制度的国家都存在,而且禁而不死。

既然卖淫嫖娼、三陪活动与人的本能需求有关,就说明其存在必然有合理的一面,对其治理就只能采取“疏‘而不是”堵“的办法。越是受到压抑的东西就越是拐弯抹角地寻找出路,反而唤起一种不健康的好奇心,一种病态的还想。

而“疏”的办法有两个:一是加强法治,一是通过让其合法化的办法解决,也就是通常意见上的设立“红灯区”的办法,在划定区域内合法经营,征高税,加强管理,反而能减少其社会危害。事实上,没有专门的“红灯区”,结果只能是到处存在“红灯区”

而已。当然,这种办法目前的可行性如何,我不得而知,只是一种想法罢了。

程素梅(女,南京某中学教师)只要想象一下,我都觉得难受,对着各种各样的男人说着重复了无数遍的甜言蜜语,为了钱可以容许自己像一条污水沟。我真不知道她们如何在肉体的交易后走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她们在用“挣来的”钱享受生活时有没有失落?我难以想象,一个女人在与许许多多陌生男人有了肉体上亲密的接触、有了性的关系后今后如何面对她所爱的人,甚至她的孩子。漂漂亮亮的女人可以选择的生活太多了,上帝对她们如此垂青,给她们姣好的面容,动人的身材,可她们偏偏选择这种生活。

难道女人天性中真的那么懒惰而又虚荣,为了得到体面,就可以选择放荡、堕落吗?男人也真是奇怪的动物,连动物的追逐和调情里都含有道德、美感的成分,可他们偏偏需要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姜波(女,某杂志社编辑)人对金钱和享受的需要是无法满足的。在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向下堕落很容易,甚至有种甜蜜的感觉,而要向上,就费劲得多,需要力量和意志。我觉得女人还是应当自尊、自重、自爱。女人对一个国家非常重要,因为她要做母亲,要抚养教育孩子。在某种程度上,女人也是一个国家的母亲,可以影响民族精神里有多少向上的东西。

小资料自1997年4月1日起,沈阳市向娱乐服务业(包括歌舞厅、咖啡厅、桑拿浴、洗头点及其他场所)提供临时性服务取得报酬的人员征收个人所得税,至该年底,近万名娱乐业的临时性服务人员从地税机关领取了“纳税证”,其中约九成为女性。另据报道,福州、合肥的税务部门也开始向娱乐、服务机构从业的服务小姐征税。

对娱乐、服务业的服务人员征税引起了各方面的强烈反响。沈阳市公安机关认为:三陪小姐的一个很重要的赚钱手段,就是出卖色相,向她们征税,等于承认了她们所从事的“服务”的合法性。但与此同时,公安部门还一时难以从法律条文上找到查禁的依据。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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