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园

小说园>乔松日记李克己乔松 > 分章完结7(第2页)

分章完结7(第2页)

头发一丝不苟地打理好,穿着西装去开会。我一直觉得西装是男人的性感,女仆装是男人的浪漫,诸如此类的还有旗袍什么的。

我也不是制服控,主要看颜值,薛凛怎么样都好,无论他什么样,总有人飞蛾扑火,粉身碎骨在所不惜。

我没跟薛凛打招呼就下楼了,碰到了合叶,原来他是薛凛公司的艺人吗?

他把头发染成了银白色,化着厚重的烟熏妆,猫眼大而明亮,带着逆十字的项链,手上也有很多的装饰品,打扮非常时髦,一股子桀骜不驯的味道。

其实在我印象中,合叶这种款才是薛凛未来的样子。

薛凛经常臭美,一大爱好就是嘲笑我的时尚品味,天天说我土包子。

我真的是理解不了啊,正装有什么不好吗?我承认我是个保守派的人,对时尚的敏感度很低,但怎么着,也落不到土包子的地步吧?

薛凛曾一度迷恋鲜亮的颜色,比如明黄色的羽绒服,暗红色的衬衫或是裤子,很适合他。

我的衣服没有跳眼的颜色,唯一一件事薛凛买的,橘色的卫衣,他也有一件一模一样的,我从来没穿过,他为此生了很长时间的气,跟我冷战了许久。

合叶估计是才工作回来,他一言不发地从我身边走过。我哪里得罪他了?

李克己有一场演唱会,就在今天,就在本市。

他寄了那么多东西给我,还天天跟我交流,我都爱答不理的,演唱会不去的话,太让人寒心了。

我的位置很好,算是离舞台最近的了。

荧光棒,霓虹灯,攒动的人,声嘶力竭的喊话,交织成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而我格格不入,冷静地坐在我的位置。

我不太听流行音乐,或者说接触得不多,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听舒缓的钢琴曲或者小提琴曲。

演唱会的水准很高,李克己唱歌很稳,也不知道是哪里请来的乐队,里面的电吉他手碉堡了!萨克斯也是!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个人认为李克己会走得很远很远,很多东西听一场现场的演唱会就明白了。

最后压轴出来的时候,我很惊讶,在这种场合看到老熟人不惊讶才不正常吧。

安淮和李克己合奏《梁祝》。

这支中国有史以来最著名的小提琴曲,完成了交响音乐民族化的创世纪。全曲大概二十六分钟,首先五分钟叙述梁祝爱情主题,然后是快乐的学校生活,接着十八相送。

从十一分钟开始进入第二段,祝英台回家抗婚不成,楼台会,最后哭灵。

第二段和第一段长度差不多,大约十一分钟。最后一段则是化蝶,是主题再现。

他们演奏的是最后一部分—化蝶。

安淮还是老样子一点没变,即使在舞台上也丝毫没有被热烈的气氛影响,冷冰冰的。

“我是安淮。”清冷的声音如同纯白的雪,沾满了寂静与漠然。

他一说完话,现场更加沸腾,我有点晕,耳朵也受不了了,果然我不太适合这种热闹的氛围。在这里,我简直是个异类。

下次换种方式感谢李克己吧,这种方法对我的伤害太大了,要不,我也给他寄东西?不,薛凛会炸的,也不对,这个主要不错,下次送他我珍藏的八音盒。

李克己笑嘻嘻地揽着安淮,活力十足地问:“你们喜欢这个小哥哥吗?”

“喜欢!!!!”

“那我呢?”

台下哄笑,异口同声地喊:“你是我们的儿子!小哥哥是我们的老公!”

所以,这就是传说中的妈妈粉和老婆粉?我掏出手机,随意地拍几张照片就发给李克己,说他的演唱会很棒。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