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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3页)

她十四岁丧母,懂事的早,眉眼间已有些早熟。

16岁的美妙盛夏就这样葱茏过去,我玩心重,时常提早做完作业,像是脱缰的野马,放下笔就往门外冲,要不找田鸡,要不冲到A大图书馆看书。

他们经常独处,而我总是埋怨陆丝,嚷嚷着,“陆丝,你现在写作业好慢啊,你学学我好不好?”

陆丝只是笑笑,继续慢吞吞写作业,我不知道她那时就长了心眼。

那时的莫愁可真是个彻彻底底的傻姑娘,自作多情,以为爱跟自己拌嘴的梁展喜欢自己,时不时像个傻帽一样扯着陆丝的袖子说,“陆丝,梁哥比较喜欢你还是比较喜欢我?”

陆丝腼笑不说话。

而我咋咋呼呼叫着,“陆丝你别伤心啦,梁哥虽然比较喜欢我一点,但是有我罩着,他敢不喜欢你吗?”

那时的我,也许是过于自信,几乎是偏执地笃定一件事,却越是偏执越是犯错,可惜已买不到后悔药吃。

那个落叶纷飞的秋天,我妈投进陆丝他爸怀抱,我爸夜不归家,我被巨大的迷茫愤怒击垮,找到陆丝,抓着她拼命咆哮着,“我恨你爸,你让他还我家,还我妈妈!!!!还我还我!!!”

我已经发疯失控,使劲地摇着不说话的陆丝,精神几乎崩溃,梁展一把拉开我俩,将歇斯底里的我狠狠推开,挡在陆丝前面,吼道,“莫愁,你冷静一点,陆丝是无辜的。”

我哭了,颤着手指着他们,“梁哥你居然站在她这边,今天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这时陆丝突然从梁展身后走了出来,她竟然笑了,深情地回望了一眼身旁的梁展,有些陌生的东西在两人之间舒缓流动,陆丝说,“莫愁,你到今天还没看出来吗?梁哥喜欢的是我,他当然站在我这边了。”

那个夕阳如画的黄昏,我蓦然认识到身边朝夕相伴的好朋友竟是如此陌生冷酷,我究竟傻,过了那么多年才发现她的城府已经太深太深,看起来是那么澄净无害,却在最关键的时候,给你最致命的一击。

她和她爸,都是同一类人。

我当年见识过她的手段,所以田鸡提起梁展被抛弃时,我也不是太意外,倒是梁展,那么一个温润的少年,童年时亲如兄长,却错误地以为他能给我爱情,说起来,他最是无辜。

我倒是希望他过得好。

我想了想,最终还是下决心去一趟A大,哪怕远远看他一眼也好,谁知道下一次再见又是何年何月。

吃完饭去A 大前我在房里来回踱步了几分钟,犹豫着怎么把手机还给林白岩,邮寄?还是让田鸡转交?不行,都不保险,邮寄怕弄丢,田鸡我又怕她碎嘴多事,想了想,我决定还是自己跑一趟。

他的事务所在这个城市最中心地段,倒不难找,去之前我有些怕碰到他,但是一切顺利,我将装有手机和充电器的袋子递给了前台小姐,麻烦她转交,前台小姐应该认识我,我也不多停留,快步离开了。

26

到A大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半,田鸡太忙走不开,说会有个男孩子带我去会场。

我一路晃悠悠过去,学渊楼边上是一个小树林,有些年头了,到了春天百花争艳,秋天则是枫叶漫天,一大片黄叶铺满小路,踩在上面吱嘎吱嘎响,给人岁月的厚实感。

小时候我喜欢在那条小路上小跑,踩着落叶,听着秋天另类的声音,全身轻盈地像是朵云。

我在小树林里走了走,时隔八年,小树林也有了变化,人工的痕迹更多了些,多了石椅,一小片地被踏平立上了学院碑,生硬地毁坏了这一片纯自然的景色。

我耸耸肩,也许对于现代人来说,歌功远比任何事来得重要。

站在学渊楼旁冲我傻笑的小伙子有点眼熟,我搜刮脑袋想了想,终于记起来他就是那天篮球场上问我讨要号码的男孩子,大概叫什么“夏捷”来着。

这个男孩子笑容很灿烂,脸也白净,生嫩地像是夏天碧池里尚未开放的小花苞,让人赏心悦目,我也冲他礼貌笑了笑,“谢谢,真是麻烦你了。”

他有些腼腆地看着我,笑得像朵灿烂的喇叭花,“不麻烦的,莫小姐。”

起先有些沉默,但他还挺会热场,我们开始边走边聊。

“莫,莫小姐,我听黄老师叫你莫愁是吗?”

“是啊。”

“……那你姓什么?”

“姓李,你信吗?”

“哈哈哈……”夏捷止不住大笑,笑完了转头很认真地问我,“你不会真姓李吧?”

“哈哈。”这次轮到我哈哈大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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