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按国公的意思是,舍妹再嫁,并不有违礼法喽?”刘大询问道。
毕竟张谦举的例子里,大多都是支持女子再嫁的。
“难道你的意思是,本官先前你家下聘,还是有悖礼法吗?”太守不悦的说道。
“焦刘二家乃是和离,自此男再娶,女再嫁,有何不可?”县令亦说道。当然,和离是客气的说法,其实是刘兰芝被休,赶回家。
刘大的想法其实是想提高一下妹妹的地位,借张谦的口肯定一下他妹妹,让她以后能嫁的更好一点。
不过在太守和县令看来,刘家的婚事还够不上一个“礼”字。因为礼不下庶人,纵使刘家是当地大族,可终究不是士大夫,无官无职,说他家“无礼”都是抬举。
张谦见状,便也询问了一个经典的问题:“何为礼?”
“子曰,不学礼,无以立。”县令见张谦看向自己,于是便说道。
这句话出自《论语·季氏篇第十六》,是孔子教导他儿子孔鲤时说的。
县令继续解释道:“礼教恭俭庄敬,有礼则安,无礼则危,故而,礼乃立身之本,君子六艺之中,礼当首位。”
见县令说完,张谦没有过多评价,则又看向了太守。
太守也不知道张谦想听什么,于是便说起自己的理解。
“适才所讲是君子之礼,亦是个人之礼。然于国,礼者,所以御民也,犹如辔者,所以御马也。”
太守引用的乃是《晏子春秋》中晏子劝谏齐景公所说的话。
意思是说,礼是用来驾驭百姓的,犹如辔头用来驾驭马一样。
太守继续说道:“因为有礼,所以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贱轻重,皆有称者也。礼乃人道之极,天下从之者治,不从者乱,从之者安,不从者危,从之者存,不从者亡。”
这句话出自荀子的《礼论》。
荀子本意是强调用礼去调节欲望,消灭人性之恶。
不过太守引用这句话是说,礼是用来维护纲常的。礼法礼法,礼和法一直是并存的,如果社会没有约定的礼仪,没有固定的规则,那么国家就会陷入危乱。
事实上,“礼”在一开始还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儒家的经典典籍,被孔子甚为推崇的《周礼》,就是中国第一部系统、完整叙述国家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的专书,其内容不仅涉及古代官制、军制、田制、礼制等国家重要政治制度,还涉及古代法律、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制度。
里面包括了制度建设、职权分化、奖惩机制,尊卑次序、贵贱等级、如何对待上级,怎样对待下级……哪怕到了今日,小到公司,大到国家,不依旧如此吗?
我们可以说具体某一条法律不合时宜,但我们不能说“法律”本身错了。
礼,亦是如此。
孔子讲的礼不一定是对的,两千年的沧海桑田,加上有心人的故意曲解,传下来的礼大部分已经不合现在时宜,但礼本身并没有错。
听完太守和县令的话,张谦点了点头,说道:“你们说的都对,对个人,礼是修身齐家;对国家,礼是辅上护下。但你们都没有说到礼的本质。”
如果张谦面对的是两位大儒,那一定铆足了劲准备和张谦来一波辩论,但是作为县令和太守,他们赶忙俯手,做出请教的姿势。
“敢请国公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