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己的答案清清楚楚,身体里好像有一种深刻的本能的意识,告诫自己,这样偷鸡摸狗求生存的行为是下作之举,他的身份,不允许。
但是,他的身份?他的身份是什么呢?到此刻也还是想不起来。
最后的一点力气,将他带到了一个饭馆前,昏死之前看到的最后一个人,就是老头。
那天他还是像今天这样,穿着不合时令的布衣布鞋,满脸褶子,一身药味,腰间拴着的棕黄色的葫芦,涂了膏似的油亮光润。
老头的汤药,给他捡回一条命。客栈里,吃饱喝足的他,看着专注翻书的老头,说:“我要跟你学医。”
“行啊。”老头眼也不眨地回答。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他成了老孙的学生。
老头说名不正言不顺,你还是要有个正经名字的。
他以为,会有多么“正经”的名字,结果老头皱眉想了半天,看了看手里的书本,一拍桌子:“有了!就叫第五篇吧!”
这叫什么破名字!
老头说,刚好看到第五篇,这就是天意啊!再说。“第五”本身就是个源远流长的复姓,多有意义!
“随便吧。”他摇摇头,看着老头手里的书,“那是什么?跟医术有关?”
老头把书合上,露出封面,嘿嘿一笑:“不是啦,是杨柳街上说书的小李自己写的小说,《春三十娘大战猪八戒》!好看哪!”
他彻底沉默了。
五十年时间,不长不短,老头的医术,他学到大半。用刀已是最后的课程,也是最难的一段。可是,老头从来不让他单独为人诊症,总说他还未到出师的时候。
五十年,除了脸上又多了几条褶子,头发又稀疏了大半之外,老头也没有多大变化。
他问过老头到底多少岁了,老头笑嘻嘻地说:“一千三百三十岁。”
他不信:“人不可能活那么久。除非你是妖。”
“我有长生术,信不信?”老头拍了拍那个不离身的葫芦,神秘兮兮地说,“等我翘辫子了,就把这个葫芦送给你。医道之精华,都在这上头。”
真是个满嘴胡话的老家伙啊,那个破葫芦他又不是没偷看过,里头毛都没有一根,大多数时候是作为水壶或者酒壶使用,有时候老家伙连外头没喝完的肉汤也会拿它装回来。
他揉揉酸胀的眼睛,视线从镜子上挪开,转身走到桌子前,深吸了口气,重新拿起了刀与树叶。
3
村里闹出了人命。
几个壮汉拿门板儿抬着一个溺水的妇人奔到了他们面前。
不多时,另一拨人又背着一个面白唇紫、知觉全无的年轻女子冲到院子里。
每个人都在焦急高喊:“孙神医救命!”
可是,这次连老孙都无能为力,一个跳河,一个服毒,送来得太迟了。
房间里,两具尚有温度的尸体各躺一边,各自的熟人拥在一起哭哭啼啼。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长相还算斯文称头,跪在中间,一边扇自己耳光一边疯子似的喃喃:“把我劈成两半就好了!劈成两半就好了!”
第五篇站在门口,看了两眼,转身走到院子里的石阶上,老头正坐在那儿喝茶。现在是中午,太阳很大,但总觉得不暖。
事情不复杂,男人在城里打工,赚了钱,便背着原配养上了外室。之后事情败露,男人欲与原配分手,奈何原配以死相逼,说只要分开她就去死,又不许男人正式纳妾。男人无奈,拖拖拉拉一两年,如今外室又心生不甘,非要男人给个名分,一路从城里杀到村里,两个女人,闹得不可开交。
最终,气愤之极的原配投了河,不甘示弱的外室服了毒,留下这个不知所措的男人。
“真吵啊。”他坐到老头身旁,房间里传出的哭声一阵高过一阵。
老头不说话,喝茶晒太阳。
他沉默了片刻,问:“如果有种医术,真的能让一个人变成一模一样的两个人,你觉得好不好?若是有两个男人,这两个女人就不会死了吧。”
“不好。无论怎样,不够淡定的人,出事儿是迟早的。”老头喝了一口茶,看着他,突然问,“你的叶脉能拨出来了么?”
“没。”他答道。
“你刚刚的问题,恰恰是你不能拨出叶脉的原因所在。”老头狡黠地眨眨眼。
他皱眉,想不通其中玄机。
“现在想不明白,将来总有一天会明白。”老头抹抹嘴,又把他的葫芦拿到手里把玩,“记得我遇见你的那年,海城码头上出了一场诡异的惨事,码头上的货船还有众多工人都死于非命。那种烧焦的味道,跟寻常火灾造成的味道有些不同。”
“是吗?”一只野鸟从墙边飞过,他扭头看过去,“你的鼻子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