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的练习内容是找零钱。给100日元,要求买八个,找回20日元零钱。接着,给200日元,买六个巧克力之外,再加上两个冰淇淋(每个50日元),找回40日元零钱。在家里事先让彻之把计算公式在纸上写好,带上这张纸条去购物。因为我预告已打电话拜托店家,所以彻之在收银台付钱时,店员会提醒他把那张纸条拿出来,一起辅助他利用实物来学习金钱的计算。
在出门购物之前,彻之经常与我讨价还价。当我说:“蒂罗尔巧克力六个吧。”彻之则说:“十个。”于是我折衷一下:“那就八个吧。”虽然语言上尚有欠缺,但有了这种交流还是挺开心的。
这样,他逐渐领会了金钱数额的大小:与100日元(能买十个巧克力)相比,200日元(能买二十个巧克力)能交换两倍的东西。同时,头脑里也逐渐形成了数的概念。
有时彻之向我要钱:“给我100日元吧。”我回答:“向你爸要吧。”谁知他跑到爸爸跟前去说:“给我200日元。”如果换成他外婆,他会趁机提高价码:“给我500日元。”
这证明了两件事情:第一,他知道金钱数额的大小;第二,他明白对方与自己的关系亲疏以及对自己的严格程度,以此来调整自己的撒娇尺度。
*商店的协助
要练习购物,店方的配合不可或缺。离开佐贺之际,大家纷纷留言惜别,山口商店(彻之同班同学的母亲经营的商店)的赠言也在其中。彻之每天必去此店,有时不跟我打声招呼就去,有时穿着我的鞋子就去。
去那里不仅仅为了买零食,好像也为了亲眼确认一下在电视广告中看到的糕点、饮料的名字。在家里把商品的名字匆匆写在纸上,就去山口商店看看,因此逛商店的内容也增加了。
我定期带彻之去朋友开的一家书店买儿童画册和委托代购的书籍。有时我正在店里谈些事情,彻之则溜到旁边的其他商店调皮捣蛋。有一次闯入隔壁的药店,咬破宝矿力粉状保健品的包装袋,粉末撒了一地。经过赔礼道歉和解释说明,后来这家店也答应协助彻之的购物练习了。
最初拜托的商店都是朋友、熟人经营的,比较好说话。可是彻之并不局限于此,还一次次地溜进其他商店捣乱,这在客观上反而帮我开发出许多新的愿意合作的商店(因为我要跟在他屁股后面做善后工作,从而有了与新的店家接触和解释的机会)。
小学四年级那年,我决定让他单独外出(这在本书第6章已介绍过)。尽管事先准备充分,但在他安全返回之前,我还是心惊肉跳,坐立不安。事实上,外出途中也发生了许多小插曲(偶发事件)。为了防止偶发事件升级成纠纷,我马上赶往现场道歉和解释(如果酿成纠纷,彻之今后就不能自由出门了)。
有一天,附近一家卖养乐多的店主打电话来投诉:“你家的孩子在这里偷养乐多,被当场抓住了,你马上赶过来领人!”
跑过去一看,店主正使劲抓住彻之的手不放,而彻之拼命地想挣脱。店主气得不得了:“这小子不但偷养乐多,而且对店主的说教不屑一顾,态度傲慢。”
店主说:“我问他‘为啥要偷?’他却回答‘因为有,所以偷’;我教训他一顿之后问他:‘你明白了吗?’他却学我:‘你明白了吗?’简直在愚弄我,你说气不气人?”
于是我向他解释:彻之语言的发展水平尚未达到回答为什么的阶段。我仔细分析给他听:“我猜想一下事情的经过吧。您问他:‘为什么要拿?’他回答:‘为什么要拿?’;您再问他:‘因为有所以拿吗?’他回答:‘因为有所以拿吗?’是这样吧?彻之在既不理解对方的语言又不能回答对方的提问的时候,往往觉得不开口回答点东西总不行吧,因此,鹦鹉学舌地重复一下对方的语言,或者背诵在以前类似的场面曾经听到的语言来应付一下。”
店主认为言之有理:“原来如此。怪不得我总觉得他看着挺聪明、说话有点怪呢。”
我继续说:“人家批评或教导彻之一番之后,最后总会问他一句:‘明白了吗?’他则回答:‘是,明白了。’其实他只是熟悉这一套问答方式,未必真正‘明白了’。在他的意识中,这一套问答方式的出现就意味着双方对话的结束。因此,他说‘是,明白了’,只是想早点结束对话而已。”
在打完电话之后、我赶到之前这段时间里,店主似乎已经观察到彻之有点异常,再加上我的仔细说明,他完全理解了。随后又连续问了几个问题,有关彻之的障碍特征、我有育儿方式等。也许出于同情,他不但宽恕了彻之,还捧出一大堆养乐多送给他:“养乐多,喝吧。这些也送给你。”
我大吃一惊,马上请求他配合:“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但这不得他的购物练习,容易使他误解:‘偷人家的东西不要紧,反正最终人家还是会给我的。’为了防止他产生这种错觉,请收回养乐多。如果不介意的话,请允许彻之今后一个人到贵店买养乐多吧。”
店主爽快地答应了。此后,他像学校里教算术一样,不厌其烦地拿起纸笔辅助彻之计算各种养乐多的合计金额、零钱金额等。这对彻之的进步帮助特别大。
以此类推,欢迎彻之的商店和超市日益增多,最后发展到周围的商店全都认识他了。他可以凭自己的兴趣随意挑选好店里的商品,在店员的帮助下付钱。连以前批评过彻之、避之唯恐不及的商店,也在我的道歉和恳求之后热心地协助了。
(刚开始怪罪时,店家也许像怒目金刚一样劈头盖脸地训斥我们,但只要我真诚地道歉并认真地解释,大多数店家还是会理解的。这些商店的人们最终成为彻之迈向自立的支援者。)
教导金钱是劳动所得
懂得金钱可以用来交换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个道理之后,彻之切身感受到了金钱的价值,开始十分珍惜钱财,再也不乱扔乱撕钱币了。
店里的东西不乱拿了,可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爱财如命,见钱眼开,随便伸手拿人家的钱。家里人的钱包、弟弟舍不得用的零钱当然顺手牵羊,收入囊中;甚至在同学家里、学校里也乱拿人家的钱,而且面不改色心不跳。这下子麻烦大了。
我屡次为道歉和赔偿而奔波,还仔细向诸位说明:现在彻之刚刚学会用金钱与想要的东西交换,至于如何获得金钱,他还未学习,暂时不懂。从今开始,我着手教他“钱不是从人家那里随便拿来的东西,而是自己通过劳动获得的”这个道理。在他明白这个道理之前的一段时间里,仍然有犯错的可能,所以麻烦大家管理好自己的钱财。
同时也恳请学校的老师们别把钱随便放在办公室的抽屉里。
每当彻之故伎重演、取人钱财时,我严厉地告诫他:“拿人家的钱就是小偷。小偷进监狱。进了监狱就见不到妈妈了。小彻喜欢的厕所探查也进行不了了。”为了用事实说话,我还带他到当地的监狱去实地考察。
佐贺的监狱——麓刑务所坐落在远离市区的荒郊野外,建筑物阴森脏旧,高墙围绕,周围杂草丛生。彻之哪有心思在这险不可测的地方进行厕所探查?
我不辞车马劳顿,带他身临其境,目的是为了给他一个小小的惩罚:让他体会一下置身荒地、远离人世的寂寞与痛楚。
乱拿人家的钱财的话,必须被关进监狱。结果是,不能和家人一起生活了,我问他:“监狱,想进去,不想进去?哪个?”
彻之当然回答:“监狱,不想进去。”
“那么,人家的钱,拿?不拿?”
彻之当然回答:“不拿。”
尽管我教得非常彻底:人家的钱绝对不能拿,彻之用的钱要从彻之的钱包里拿,但是他仍然想得到钱,不停地央求我:“给我100日元。”怎么办才好?
于是我想到了教他:金钱来自劳动,是劳动的报酬。
当时,我已让彻之做些必要的家务,为将来的自立做准备。打扫卫生间、清洗浴缸、扫地、擦玻璃、做糕点、饭前准备、饭后收拾之类的家务活,都让他干着。如今考虑按工作量付给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