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目击者称,佛罗里达州出现变异巨鳄,但因没有证据,目击者愤怒地割开手掌,跳进水里吸引巨鳄,最终被巨鳄所吃。”
“变异巨猿是一只白化猩猩,来自萨克拉门托野生动物保护区,我们与它的饲养员暂未取得联系……”
阿萨思看了会儿电视,记住了四只变异动物的模样,也记住了“芝加哥市”。
她不知道芝加哥在哪,也不清楚巨兽为何要赶去那里,她只知道自己一旦追过去,大概率要一打四。
可眼下不动手,她就会错过最佳的杀死它们的机会。
或许,她是可以窝在森林里等人类摆平一切。但到了那时,人类为了以防万一,必定会想尽办法摆平她。
比起应付花招众多的人类,她宁可一打四。
最终,阿萨思沉下心来,缓慢加速,顺着公路的指向和巨狼的气息追去。
十分钟后,她以时速60公里的速度稳定前进,沿途穿过森林和平原,路过破损的小镇和小城,吓坏幸存者无数,激得警方冲她开枪……
她与一列火车同行,与公路上的卡车赛跑,又甩开了几架直升机的监视。自由奔跑的味道很好,这个世界比她想象的更大,就是人类的闪光灯十分烦人。
偶尔,她还会听到人类的惊呼:“天呐,是狂暴二号阿瑞斯!”
阿萨思:……
什么鬼,怎么连称谓都有了?
狂暴二号听上去与“暴虐二号”没差,她怎么又是二号?不过,“阿瑞斯”是凯特给她起的名,他们怎么会知道?
还有,他们为什么不怕她?
*
阿萨思不知道,这世界上有样东西叫“互联网”,有种消息传播的途径叫“推特”。
当变异动物现身,扰乱社会秩序、威胁人类生存、夺取大量生命时——也不妨碍大部分人整活,他们看热闹不嫌事大,乐于见到联邦大乱的样子,甚至给每一头巨兽起了名,还争论哪一头最强。
比如,率先被发现的巨狼被定为“狂暴一号·拉尔夫”,而她则是“狂暴二号·阿瑞斯”。
之所以称她为阿瑞斯,主要是凯特的原因。不知何故,凯特进入了调查局,并义正言辞地说“阿瑞斯不会吃人”……之后,这个名字光速发酵,很快人尽皆知。
芝加哥正在安排撤离,可惜大城人多,撤离的速度比不得巨兽前进的速度。
但在互联网上,巨兽的速度明显赶不上网速,它们还来不及对人类下嘴,人类已经为了它们大打出手。
“拉尔夫才是最危险的巨兽,它毕竟是狼,嗅觉灵敏,你的气味在它鼻尖无所遁形,遇上它就是死亡。”
“巨鳄才是最强的,只要被它拖下水,没有哪只巨兽能活着。”
“白猩猩乔治才可怕,你们看过电影金刚吗?忘记大猩猩能有多强了吗?它可是五头巨兽中唯一一只有手的,光凭这一点,它的胜算就很大。”
没人提及黑山羊和恐龙,毕竟这俩相关的视频极少。可他们不知道,越是藏得深的越可怕,阿萨思是擅于伪装和规避监视,而黑山羊却是……把所见的活物都吃光了。
即使是在赶赴芝加哥的路上,黑山羊也没放过进食的机会。偏偏无人察觉它的危险,人们讨论的永远是别的东西。
“它们为什么要去芝加哥?”
“听说芝加哥的基因能量公司有一个低频装置,打开它就能吸引巨兽。”
“你怎么知道?”
“那东西是我的团队装上的,就在两天前。”
太阳下山了,阿萨思仍在路上。从进食变异老鼠至今已过了两日,她几乎滴水未进,却依然没有饥饿的感觉。
她能感觉到,体内有无穷的精力需要消耗,每个细胞的潜力都被释放出来,汇聚成旺盛的生命力充盈身体,等着她梳理开发。
她不饿不渴,不累不困,已高强度地行进了三小时却没有精疲力竭。恰恰相反,她的精神状态好极了,一直处于“兴奋”的状态中,且这股状态伴随着运动量的增加愈发持久,她像是成为了凯特说过的“永动机”。
好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