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露看了看暖炉,很普通啊,市面上也就几百块吧,但对她来说也是舍不得买的。但看到丁允蝶的表情,很是疑惑"很贵吗?”
丁允蝶也算见识到了,余晨露对电器真是一点都不了解,淡淡的说,“不贵,就4,5千左右。”
余晨露倒抽了一口气,站起来看了看暖炉上面印的牌子,在手机上一摸,果然如丁允蝶所说,“他当时说是医院送的,我就没留意了。早知道我就不能要了!”
丁允蝶安慰道,“是医院啊!那也说不定。不过你这朋友也真财大气粗了,是不是在追求你啊?”
余晨露瞪了她一眼,“男女之间就不能有友谊吗?他人可好了,改天我介绍你们认识认识,他是我在苏城唯一的朋友!”
丁允蝶忙摆手,“别别别!我可是有未婚夫了。”
“让你们见面又不是相亲,怕什么?”
“我怕他太帅了,忍不住喜欢他。”丁允蝶嘻笑道。
“那不更好,你不是想甩了你现在的未婚夫的吗?”余晨露坏笑道。
“讨厌,余晨露!”丁允蝶像被看穿心思似的佯嗔道,“我可不是见异思迁的人!”
“那可难说。我那朋友真的又高又帅,比你未婚夫好看多了!”余晨露故意逗道。
说者无心听者却留心了。如果余晨露知道她的单纯与一片真挚的介绍会给丁允蝶他生活带去天翻地覆的变化,她打死也不会这么做。可是知道了又如何,她已无法去改变这一切了,也许这就是冥冥之中注定的缘份!
一大早晨露就起来了,丁允蝶躺在床上睡眼惺忪的看着她,“天这冷,你起那么早干嘛?”
晨露边穿袜子边说,“我去上班,今天上早班,等晚上下班回来我请你去外面吃饭!”
丁允蝶一听,坐了起来,外面天蒙蒙亮,北风吹着玻璃呼呼作响,没出去她都感觉到外面的冷了。“能不能不上班,今天陪我逛一逛,我来苏城两天了,你都没好好陪我逛了。”
这话就像一个小女朋友向男友撒娇的语气,余晨露好气又好笑的看着她,走过去摸了摸她的头,温柔道。
“抱歉,允蝶,我不能请假,现这时候酒店太忙了,本身人手就不够。等晚上回来陪你去逛夜市,这里的夜市比聊城的还热闹!”
丁允蝶一听,作狂呕状,“去去去!讨厌!能不能别这么肉麻!昨天你上中班,今天又改上早班,你就休息那几个小时,你是神啊?”
“我是人,不是神,但有钱挣我精神百倍。”余晨露收回手,转身去穿鞋。
“钱迷!”允蝶不满的说,“你真是钻入钱眼了。”
“我……认命!”余晨露站了起来,叹道,“我前天寄钱回家,才知道他们为何很久没打电话给我了,原来他们忙着应付那些要债的,没精力管我。”
“也没找你要钱?”丁允蝶也很疑惑,她也听说了晨露家欠债,每年过年前都会有债主来催债,这也是晨露不愿回家过年的原因。认识她这么多年,每当寒假她都是在外兼职,她说越是这个节骨眼钱更容易挣。
有次丁允蝶开玩笑说她回家过年要是遇上要债的,当心被要债看中娶回家当小老婆,吓得她更不想回家过年。虽然是开玩笑,但晨露却认真听进去了,每当丁允蝶再笑她时,她却一本正经的说出了那个心底里的害怕。这让允蝶很无语,但自从听说了上次晨露和唐涛的事,她开始有点信了。重男轻女的贝丽华确实真会如晨露担心的那样做的。
此时允蝶的话像一盆冷水浇醒了她,她忙转头看着她,“我还纳闷呢,最近忙没时间想,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那你想到了什么?”丁允蝶试探问道。
余晨露摇了摇脑袋,“不想了,我要走了,等下迟到又白干了!晚上6点下班回来陪你!”她拿起书桌上的包包和外套出门了。
余晨露忙碌的年假,每天都是从清晨开始的。她走在寒风刺骨的街上,冷冷清清的只见路灯下,只有环卫工人顶着寒风在打扫,晨露搭上了最早的公交车上来到酒店,这里灯火通明,大家早已忙成一团了。
苏城的人喜欢喝早茶,特别是那些爱动动的中年人和年轻的老年人,不管天气多冷,仍坚持运动,赶在早市前喝早茶。
这些人中有很多有钱人,他们大多数是早年来苏城发展的外乡人,如今落户于苏城,有些是靠卖地或出租房屋挣到钱的本地佬,还有些是早年在国外打工挣到钱回国内养老的本地人。
年轻人也喜欢喝早茶,但是他们起得很晚,通常是早茶和午餐一起解决了。
还有些人喜欢下午茶,季凡酒店反正是一天二十四小时营业,这个餐厅早茶结束了,下个餐厅的午餐开始了。几个餐厅是轮流着,每天都人流特别大。
通常忙得大家都无法准时准点下班,说好6点下班,晨露刚要走,却被经理叫住多加一小时的班。
“经理,我今天已上班十个小时的。”晨露无奈地说,她还想赶着回去陪丁允蝶呢。
在经理的一番劝说下,晨露只好无奈地答应了,“好吧,就一个小时,可不许再加了,再加明天我就不来了。。”
"谢谢你!”经理很感激,余晨露是一个很认真做事情的女孩,从来不挑事,也不甩心眼,他特别喜欢这样的下属。
余晨露站了一天了,脚都感觉快不是自己的了。当她回到家,迎接她的是丁允蝶的一顿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