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园

小说园>我的极品女神搞笑场景 > 第5部分(第1页)

第5部分(第1页)

“爸,我要把他调到楼上做我的助理。”任意急了,冲动之余想出了这个办法。

“这怎么行?”任沧海苦笑皆非。

“爸——。”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地成为了集团总裁的助理的助理。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南京西路两旁的钢筋建筑高耸入云,中午时分,车声、人声、杂声,嘈嘈杂杂。

我坐在公司附近的小石凳上,吃了口羊角酥,猛吸了口饮料。抬头仰望着烈日当照的天空,半空竟是灰色而朦胧不清晰,阳光直射下,尘粒颗颗均见。耳边传来的是空调轰鸣的呜咽,一阵暖气冲来,让我有种闯不过气的压抑。我不禁想念童年时候湛蓝的天空,朵朵的白云。心理学上说人若是在失意和年老时会尤其想念过去,也许我在失意中。

我总觉得有人一直在盯着自己看,便四周张望了一下。发现附近花圃坐着一个很普通的小女孩,瘦小的身子微微地缩坐在围栏外的突出部分。她约莫**岁,穿着有些过时但干净的衣服,身上背着个书包,头发扎得整整齐齐,还系着一蝴蝶结,蝴蝶结的半边翅膀掉了颜色。小脸被阳光灼得通红,嘴唇有些干裂。她看着我的眼神是渴望的,当发现我留意她以后,她却紧张地低下头来。

很快我就意识到她盯着的并非是我,而是我手中的面包。今天刚好买了三个,刚刚啃了半个。我觉得她和当年的我似乎有些相似,起身到前面超市里买了瓶水,回来后她还在那呆呆坐着。我对她招了招手,她迟疑了一下,便站起来慢慢地走过来,眼神呆呆地,有些木然。

“给。”我递给她剩下的两个面包和刚买的水。小女孩吃惊地望着我,却没有伸手接,眼神却是转动着,比原来活了些。

“你不快些的话等我吃完这半个,就会把剩下地都吃完哦。”我故意加快啃食的速度,她应该很饿了,便把面包接过,大口大口地吃着。吃过东西,小女孩静静地坐在我旁边,小心翼翼地喝着水,状态似乎比刚才好些。应该是个很内向的孩子,因为从头到尾她都没有说话。

“怎么不去上学?”我开口问道。从她的衣着、双手的干净,可以看出这个女孩应该有家在上海,何况她背后的书包上写着二年一班,苏小小。如若是乞丐,她也不会耗费那么多时间,仅仅只为了两个面包一瓶水。

她紧张地看了看我,摇了摇头没有说话。我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小女孩也有自己的尊严。两个人,一大一小,望着城市流动的车水马龙,静静地坐着。

我看了看手表,该是回去上班了。下午没有什么事情做,却要收拾些东西,把工作交代一番,下个星期我要“高升”到这座大厦的顶楼去上班。以后不知道要面对什么情况,不过按照我的性格是天塌下来当被子盖。

“叔叔……”小女孩看见我站了起来,意识到我可能要走了。

我看她的表**言而止,便问道:“有什么要叔叔帮你的?”她没有说话,眼眶却是红了起来。

我又坐了下来,想必她有什么事情难以表达出来,便耐心地柔声问道:“你是在上海上学吗?要是的话就点点头。”她点了点头。

“爸爸妈妈都在上海?”她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

“是不是在学校出了什么事不敢回家跟爸爸妈妈说?”她点了点头。

“那告诉叔叔在学校出了什么事情,叔叔帮你搞定。”我露出善意的微笑,给以她信心。

“我……又没有交手工作业,跟老师撒谎说忘在家里,老师让我回家去拿……”她迟疑了一下,鼓起勇气说了出来。

“但是你没有做手工作业?”她点了点头。

“不喜欢做?”她使劲摇了摇头。

“喜欢怎么不做呢?”我倒是奇怪了。

“……伯伯说彩纸太贵,不让妈妈给钱买。”女孩咬着嘴唇,眼泪几乎夺目而出,她这个年龄已经明白一些事情了。

最后我弄清楚了,小女孩的名字叫苏小小,是附近赵家巷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她所谓的伯伯应该是她的继父,这次的手工作业是做个会转的风筝,手工课本上用的材料是光滑韧性的彩纸,家里不给买,原因不得而知。

“做出漂亮的风车其实不一定要用彩纸的。”我笑着说道。她睁着圆圆的眼睛,好奇地望着我,这时候的她更像个孩子。我拾起刚喝完的可乐易拉罐,再在附近捡了几个,带着她先回办公室去。

12。信

也许有人会问我怎么可以如此不懂规矩,把一个陌生人带到工作的地方。我不能回答,因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知道这个陌生人是个身高还没有我腿长的小女孩。父亲认为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军人,因为我过于漠视规矩的存在。

父亲是个非常合格的军人,他这一生都在兢兢业业地遵守着各种规矩:国家的、军队的、社会的、战友的、家庭的,如若有冲突的,必先以国家为重,以大局为重,这也是他的规矩之一。

师傅呢?在他看来,规矩是人类庸人自扰的产物。师傅行事是按照自己当时的喜好,他喜欢的就是对的,不喜欢的就是错的,其实这也是他的规矩,完全一个无政府主义者。

我呢?在我八岁以前我的想法和师傅差不多,所不同的是我的规矩是师傅喜欢的是对的,师傅不喜欢的是错的。按照鲁迅大大的说法,完全是个无政府主义的走狗。然而八岁以后,我第一次走入现代社会,接触到了现代文明。学会了很多人类社会的规矩。第一次知道人不可以随便杀人,即使对方杀了你亲爹,只有法律才可以杀人。我想这套规矩不适合师傅,他要不喜欢便会直接解决对方。什么?你说公安局会抓他?嘿嘿,若非那莫名其妙的意外,我不相信有什么东西可以伤得了他,除非军队同意借给公安原子弹。不像我,我可以躲过手枪的袭击,可是机关枪嗒嗒嗒嗒,总有一颗子弹能射中我。说实在的,我和师傅的距离不是一点半点,不过我倒觉得没什么,毕竟人怎么和老妖怪相比呢?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