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定要打狗呢?”一名留着红色络腮胡的扈从问道,“还不如去打狼呢!”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凌玥摆摆手,不以为忤,“狗这种东西,形只影单久了,就会散发出一股难言的清香,一旦香成,就会性情大变,见不得夫妻恩爱,严重者甚至会为祸一方乡里。”
作为一名从来没在大漠里见过狗的淳朴漠北汉子,大胡子扈从……信了。
一旁的杨戬不得不深处一根手指,把快要蹿出袖子的纸片塞了回去。
“汪!”
小天不满的叫声直接在他心底响了起来。
“总之,十七岁时我堂叔已经练出了一手打狗棒法,可在不知不觉之间,他也沾染上了狗的清香,祸根早已埋下,可惜无人发觉。”
说到这里,凌玥摇了摇头,一脸惋惜。
“某次他出门访友,路过一处荒山野庙,在那庙中见到了一名书生。”
“那书生自称上京赶考,然而途中舟车劳顿,只得借宿庙中,幸得此处主人垂青,得以在此安顿学习。”
“二人没聊一会儿,野庙主人便现了身,那是一位俏丽娘子,眉目秀丽,身姿婀娜,然而我堂叔定睛一瞧,却见那娘子印堂发黑、面露青铁,分明是已死之人!”
“嚯。”一众人捧场的倒吸一口凉气。
凌玥继续说道:“那鬼娘子与书生耳鬓厮磨,整的他五迷三道,连自己早已错过了皇考都不清楚。”
“我堂叔哪里忍得了这个?当即抽出棒子,就要把那女鬼抽的魂飞魄散。”
少女压低声音,“谁知,那鬼娘子竟然是一名千年鬼王!”
“咕嘟。”尖嘴猴腮的心腹咽了口唾沫。
“我堂叔年仅十七,哪里是她的对手,被那鬼王给撕成了两半,肠子流了一地,心肝脾肺肾都被撕成了两半,冻起来……哦不,下葬的时候差点对不到一块。”
杨戬回想起云湖侯府的族坟,那一根根矗立的冰柱里,确实有一个身体对不上的。
“然后呢?”不知是谁颤巍巍的问了一句。
凌玥娓娓道来:“后来堂叔头七回魂,说他去阎王殿击鼓鸣冤,每敲一下鼓,身上的那些零碎就会洒落一地,好不凄惨。”
“他老娘气不过,直接给他烧了一支腰鼓队过去,天天变着花样在阎罗殿前打鼓,果不其然,没过几年就传来了那女鬼被黑白无常捉拿归案的消息。”
下意识的摸着肚皮,听到女鬼被捉,阿贾尼松了一口气,颤抖的小心肝儿也落回了原处。
然而,他放心的太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