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现在还有鸡汤和大肉包子。
他本来以为中午已经算是吃得最好的,没想到回到家还能吃这么好。
家里这是有好事了吗?
这一切的改变都是那个漂亮的女人带来的。
如果天天都能这样,不饿肚子就好了,那他希望她一直留在这里不要离开。
他闻着从灶台里散发出来的香味,忍不住地咽口水。
他看向自己的叔叔,不确定地问道:“这真的能吃吗?”
霍锐华看到这么多好吃的,心里五味杂陈。
这是傅子雅花的自己的银子补贴了家用。
从来没有这样一刻觉得自己的无能。
中午傅子雅好心去给他们送饭,他还用那样的态度对她,怪不得她会生气。
昨天他回来的比今天还晚,可是她昨天还等了他。
今天还提早了半个时辰,傅子雅却已经睡着了。
看来她这是刻意回避他的存在。
想到这,霍锐华心里很不是滋味。
别人一个千金大小姐来到他家来吃苦,他有什么脸给别人脸色。
想到这里他的内心充满了懊悔。
“吃吧。”霍锐华还是面无表情的说道。
在他心里,一直想着的是,一定要找个机会当面和她道歉,顺便说声谢谢。
两人各自盛了一碗一碗大米饭,就着红烧肉吃了起来。
老大吃了一大口白米饭,再加上软糯的红烧肉,即使他平时再怎么沉稳,此时也只是个九岁的小孩,他幸福的想哭,这味道真是太美味了。
以前一天就只喝2顿稀饭,晚上经常饿得睡不着。
稀饭还是粗粮加番薯一起煮的,很稀,还没什么味道。
毕竟还只是个孩子,还在长身体。
他心满意足地大口扒着碗里的饭。
霍锐华此时的心里更是五味杂陈,他好像欠她的越来越多了。
看来他得找一些别的活计挣钱,不然这样下去,她的银子迟早也会花完的。
本来以为她就是个千金大小姐什么也不会干,现在看来她的厨艺还是拿得出手的。
吃完饭两人一人还吃了一个手掌大的肉包子。
同样是唇口留香,皮薄肉多,满满一口都是肉的香味。
在古代经济比较落后的时代,一般人能填饱肚子饿不死就已经非常好了。
很多庄户人家因为养不起孩子,早早的就会把自己家的小孩给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