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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2页)

胸膛往下是结实的八块腹肌,再来是线条完美的人鱼线,下身一条居家灰色棉质运动裤,模样看起来少年感满满。

席新霁走到窗前,长臂一伸将遮光窗帘一拉,整个房间瞬间一片明亮。

相较于苏眷喜欢漆黑的环境,席新霁倒是一直很喜欢明亮。

从学生时代开始,席新霁房间里的窗帘就不具备很强的遮光功能,因为他每天都要根据自然光从而自然苏醒。他几乎很少设置闹铃,强大的自律让他每天早上六点钟都会准时睁开眼睛。

醒来之后花一个小时运动,再花一个小时洗漱学习,再在八点准时从家里出发。

如此规律的作息,在苏眷面前还是全数崩塌。

一开始,席新霁在苏眷这里过夜的时候尝试早起,但小丫头蜷缩在被窝里一副我见犹怜的样子,他实在狠不下心离开。

不知不觉的,抱在一起睡觉成了席新霁最喜欢做的事情。

因为苏眷不喜欢明亮,所以席新霁没有强求非得要自然光。他从不会刻意催促她起床,他等着她自然醒,像只小猫似的从被子里伸出小爪子,然后小爪子被他一把抓住。

刚在一起时,苏眷总是很害羞。她在他的面前唯有害羞不是装的,是真的红了脸。她也只在他的面前会害羞,尤其床上。

明明看起来那么大胆豪放的一个人,骨子里实则非常保守。

想到昨晚的苏眷,席新霁忍不住唇角上扬,跟着又喊了一声:“眷眷。”

可依然无人回应。

席新霁懒懒从床头拿起一个陶瓷马克杯,是昨晚苏眷喝过的那只。

他从房间出来,先是将杯子拿去厨房手洗干净,然后径直去了洗手间。

每天早晨洗澡是席新霁的一个习惯,沐浴完会让他整个人更加清醒。尤其大早上某些念头旺盛,他得靠冷水来压制。

但让席新霁有些不解的是,他冲凉出来后依旧不见苏眷。

人去哪儿了?

往常这个时候的苏眷肯定还在床上呼呼大睡。

她昨晚被他一通折腾,没道理那么早起来的。可这里是苏眷的住处,她左右也是要回来。

席新霁单手拿着毛巾一边擦拭着头发,一边走到厨房,用刚才那个马克杯去倒了一杯纯净水喝。

一杯水下肚,席新霁准备将杯子放在桌子上时,却不小心放空。

“嘭”的一声,陶瓷马克杯落地,四分五裂。

席新霁蹙了蹙眉,有些懊恼自己的粗心。他蹲下身捡起碎片,莫名开始烦躁起来。

这个马克杯是三个月前席新霁从法国出差的时候买的,准确的说,他当时买了两只,是一对情侣杯子。

那次也完全是心血来潮,在机场的免税店里一眼相中这款杯子,直接付款买下。

杯子的造型和普通杯子无异,甚至也算不上出彩。一只黑金的配色,一只是白金的配色。

席新霁拿来放在苏眷这里的是一只黑金配色的杯子,他自己那里则是白金的那只。他没跟苏眷说这是一只情侣杯,只说看着款式不错所以买的。为此还被苏眷嘲笑眼光“毒辣”,这么没品的杯子都会买。可说归说,苏眷却对这个杯子宝贝得很,这三个月来,她一只宠幸着这只杯子,自己的那些杯子再也没有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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