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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揉了揉迷蒙的睡眼,孙谚识透过窗帘缝往外看了一眼,外边仍旧黑茫茫一片,勉强能看到东边一角青灰色的天空。整个蓝楹巷都在沉睡,这声音在这寂静的清晨尤为突兀,让人听了不禁头皮发麻。

孙谚识咽了咽喉结,起床循着声音下了楼,当他站在楼梯口看到厨房暖色的灯光时,长舒了一口气。

厨房里朗颂正在忙碌,院里的煤炉上放着一口蒸锅,正蒸着糯米饭,已经能闻到浓郁清甜的米香味,他趁着这个空档正在准备其他材料。

制作饭团很简单,在案板上放一个寿司竹帘,以免糯米饭黏在竹帘上要再扑一块保鲜膜,然后挖一大勺糯米饭稍稍摊平,在米饭上加上黄瓜丝、玉米粒、咸鸭蛋、肉松等等材料,喜欢辣口再加上一勺辣椒酱,最后用竹帘一卷捏成长条形就完成了。

今天第一天试营业,朗颂准备的分量不多,大概三十份的样子,但配菜的种类一点都没有省。基础配菜有黄瓜丝、玉米粒、肉松、油条碎、榨菜、花生米,根据个人口味可额外添加的配菜有咸鸭蛋、火腿肠、土豆丝。

大部分配菜他昨晚就准备好,装在保鲜盒放在冰箱里冷藏,今天只要准备煮玉米粒,炒点土豆丝,再把黄瓜切了就行。

刚把黄瓜切好,朗颂正一脸专注地准备切土豆,孙谚识沙哑裹着睡意的声音在身后突兀地响起:“怎么这么早?”

因为太过专注,朗颂被这突兀的一句惊了一跳,手里的刀一歪,向食指划去,鲜红的血珠冒了出来他才感觉到一阵刺痛,赶忙移开案板把手伸到了水龙头下冲掉血液。

“怎么了?”

孙谚识赶紧上前查看,只见朗颂的指尖被锋利的刀刃划了一条,正在汨汨冒着鲜血。他握住朗颂的手腕关掉了水龙头,说道:“我去拿药箱。”

伤口其实很浅,只是血流得比较凶看起来很严重,朗颂抓住孙谚识:“谚哥,给我拿个创可贴就行了。”

孙谚识没应,还是上楼去拿了药箱帮朗颂消了毒,然后才贴上创可贴。

朗颂不无尴尬道:“麻烦你了。”

“怪我,把你吓到了。”孙谚识收起药箱,愧疚地抓了抓头发,“怎么起这么早?”

朗颂恍然:“是我把你吵醒了吧?我明天一定会注意一点。”

两人面对面坐在院子里,朗颂低着头坐着,孙谚识坐地凳子比较高,低头能看到朗颂乌黑的头发和端正的发旋。他轻叹口气,无奈地轻拍了两下朗颂的头,低声道:“你没吵醒我,我只是起来上个厕所顺便下楼看看你,你别总是这么小心翼翼,把这当成自己家,把我当成哥哥吧。”

因为刚睡醒,孙谚识的嗓音沙哑又低沉,一字一句回荡在清晨寂静的小院里,敲击在朗颂还稚嫩的心脏上,咚咚咚咚。

朗颂眨了眨眼,待发热的眼眶恢复如常,他才抬头看向孙谚识,认真道:“谢谢谚哥。”

孙谚识轻笑一声:“小鬼。”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真的酷爱糯米饭团_,好喜欢那股米香味。

第20章糯米饭团(2)

因为帮不上什么忙,又怕自己杵着添乱,孙谚识便上楼继续睡觉去了。

朗颂准备好材料已经快六点了,他上楼看了朗月一眼,确认她睡得还很香才又蹑手蹑脚下了楼,用孙谚识拉货的小推车将各种材料和工具推到了巷子口。

一个六十多岁的大爷已经在巷口支好了摊子,平底锅里正摊着菜饼,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

大爷看到朗颂推车上的物什,戒备地将眉头皱成“川”字,先声夺人喝道:“小伙子,你干嘛呢?”

朗颂早料到会有这一幕,心里并不慌张,他客气一笑:“炳叔,我在您对面支个摊卖饭团。”

炳叔立马横眉竖目,怒道:“你去别的地,这可是我的地盘!”

朗颂不卑不亢,一边搬桌子一边道:“炳叔,和气生财,这地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是公共用地。”

“妈的!”炳叔啐了一口,“我说你怎么前几天总来我这买饼,原来是打的这主意。”

朗颂有点无奈,摆摊并不是他一时兴起,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决定。在给朗月找到合适的幼儿园之前,他没法去找全职工作,打零工始终是东一榔头西一榔头,没法固定下来,这也就意味着没有固定的收入。所以,他才有了利用蓝楹巷绝佳的地理位置支摊的想法。

在有了这个念头之后,他就马上在周边考察了一番。

人民路上有三家早餐铺,以粥、包子、烧麦等等为主,因为在医院附近,所以卖的偏贵,而且味道一般,距离蓝楹巷也有段路程,蓝楹巷就只有炳叔的摊子。

炳叔卖的是江城的特色小吃“石头粿”——一种带馅儿的薄饼。

将面团发酵好后揪一团剂子稍稍擀平,将馅料包入皮中然后捏合起来,再擀成薄饼。

煤炉上放上一个直径半米的浅口平底锅,锅里倒上一层油,待油热以后把薄饼往平底锅上一摊,在饼上压上一块油光滑亮的黑石头。不多会儿,面馃就会发出“滋啦滋啦”的冒油声,一面熟了以后再翻个面煎另一面,五六分钟后金黄酥脆的石头粿就能出锅了,喷发出诱人的香味。

朗颂既然决定了要摆在巷口,那就肯定要尝尝炳叔的石头粿子,也要和炳叔搞好关系,所以他这几天每天都会在炳叔这买一个酸菜馅的石头粿。他并不是一个健谈的人,买了几天饼勉强混了个眼熟,但通过街坊邻居了解到了炳叔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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