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刚才真感觉到了一种从没有过的怕意,让他想到了今年开春的一件事:那是一个傍晚,抢了特伦鞋子穿的古柯达,被特伦追着刚跑到院门口打开门,就看到了一只野狼。
那只熬过一个冬天的野狼,实在受不了饥饿,这才跑到了镇上找吃的。
野狼走在空荡荡的街上,被饥饿折磨的浑身无力,正在四处寻找一点吃的时,却发现眼前出现了一个小孩子,兴奋的它眼睛都变成了莹白色,正要扑上去把不知所措的孩子一口咬死时,一只弩箭却射穿了它的脑袋。
射死恶狼的是镇上的一个猎人,他救了古柯达,却不知道。
猎人只知道收获了一只狼,可以用它来换取最需要的美酒。
他更不知道,恶狼那吃人的眼神,会让一个小孩子终生难忘。
而古柯达,刚才就再次看到了那种凶残的眼神,这才吓得跑出了屋。
跑出屋后,古柯达才重重吐出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没事人似的去和特伦抢骨头了。
小孩子就这样,只要躲过危险后,就不会放在心上了。
他却不知道,他刚才面对的安归王,要比开春看到的那只恶狼还要可怕
恶狼最多只能咬死她自己,而安归王却有可能会杀掉他全家。
天真的古柯达,带着他全家在鬼门关上溜达了一圈,又回来了。
看着那一碗冒着热气的羊汤,安归王轻轻叹了口气,眼眸渐渐恢复了正常,低声自语道:“安归王什么时候这样善良了,竟然不忍杀掉一个小孩子了。”
被古柯达撞破后,安归王再也没有了刚才那心思,在高飞脸颊上莫了一把后,就拿起了衣服。
衣服被那日红兄弟俩人浆洗的很干净,看出来是用了心的,穿在身上很舒服,就连靴子也被火烘烤过,洒了香料。
穿好衣服后,安归王才想到她很饿,尤其是在面对一大碗浓浓的羊汤时。
“咕噔。”
安归王听到了自己咽口水的声音,迫不及待的走到小木桌前,端起了那晚羊汤。
本来,腾格尔是准备要把那两只野狼炖熟了给安归王的,后来觉得女神不该吃那种东西,再加上已经成为富户了,就让卓玛买了一只羊。
羊汤炖了几乎一个下午,汤汁发白,洒上孜然、胡椒粉等佐料后,味道喷香,最适合几天没有吃东西的人了。
如果是以前,就算腾格尔跪在地上请安归王喝他炖的羊汤,她也不会看一眼。
但现在,她却顾不得羊汤烫嘴,几分钟就把一大碗羊汤喝了个干净,更不会在意油腻。
“呃”
舒适的打了个饱嗝后,安归王双手抄在宽大的袖口中草原人习惯这样,慢吞吞的走出了屋子,来到了院中,抬头向西方看去。
西方远处的天际上,那一抹夕阳已经变成了金线,却把云彩映照的火一般红。
环形的湛蓝色苍穹,好像一个大大的水晶球,看上去是那样的迷人,使人感觉生活在童话世界中。
外蒙虽然穷,但环境却不是华夏这种发展中国家能比的。
如果内地人看到几十年前才能看到的这一幕后,肯定会升起和安归王一样的想法:搬个椅子坐下,尽情享受着这蓝天,白云,红霞,和金色的夕阳。
“你、你醒了”
就在安归王为苍穹所着迷时,卓玛端着一个盆子从所谓的厨房中走了出来。
盆子里是满满的一盆羊排,冒着诱人的香气。
“嗯,醒了给我来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