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东西都具有思想的形式,这样一来,所有一切意识的对象就彻头彻尾地除了概念——而概念是意识的本质——以外就没有别的内容了。但是概念在这里既然是抽象的,它就脱离了事物的多样性,它本身内就没有内容,而只有一个被给予的内容。意识的内容既然是思维的对象,当然它取消了作为异己存在的内容,不过这概念既是特定的概念,而概念的这种特定性就是它里面所包含的异己成分。因此斯多葛主义对于回答什么是一般真理的标准(象这个名词当时所表示那样),亦即真正讲来什么是思想本身的内容这一问题时,就处于困惑的境地。
对于什么是真的和善的这个问题,它也只能以没有内容的思想本身作为回答说,真和善是包含在合理性中的。但是思想的这种自身同一又只是一个纯粹的形式,里面什么确定的东西也没有。因此斯多葛主义所宣扬的一些普遍名词:真与善,智慧与道德,一般讲来,无疑地是很高超的,但是由于它们事实上不能够达到任何广阔的内容,它们不久也就开始令人感到厌倦了。
这种能思维的意识,就其具有抽象的自由的特性而言,因而就只是对于外在存在之不完全的否定。脱离了有限存在而仅仅退回到自身,它并不曾在自身内完成了对有限存在的绝对否定。内容诚然被它认作只是思想,不过内容又认作是特定的思想,因而同时就带有一种特定性或局限性。
'Ⅱ.怀疑主义'
怀疑主义就是那在斯多葛主义那里仅仅是概念的东西之实现,并且是什么是思想的自由之现实的经验;它本身是否定的,并且必须表明其自身为否定的。随着自我意识之返回到单纯的对它自身的思想,与此相反,事实上独立的有限存在或持存的特殊性就脱离了无限性。在怀疑主义里,现在这个有限存在或特殊性的一面对意识说来就成为完全没有重要性和独立性的东西了;思想完全成为一种否定的思维,否定了那多方面地有规定性的世界,而自由的自我意识的否定性在生活的这种多样性形态中成为真实的否定性。
由此可以明白看见,正如斯多葛主义与表现在主人和奴隶关系里的独立的自我意识的概念相符应,所以怀疑主义就与主人和奴隶关系之实现于对对方、对欲望和劳动采取否定的态度相符应。但是如果欲望和劳动不能为自我意识发挥其否定作用,则这种对多样性的独立存在的事物采取攻击或否定的态度反而会得到成功,因为它是以预先就完成了的自由的自我意识的身分转而去反对它们的,确切点说,因为它在自己本身内就拥有思维或无限性,从思维或无限性的原则看来,那些与它有差别的种种独立事物,都只是行将消逝的东西。那些有差别的事物,在自我意识的纯粹思维里仅仅是有差别的事物的抽象,而在怀疑主义这里却成为一切的差别事物,并且一切有差别的存在都成为自我意识的一个有差别的存在。
这样一来,大体上对怀疑主义的行动和怀疑主义的形态就有了明确的规定。
怀疑主义指出了由感性确定性、知觉到知性的辩证运动,它又指出那在主人和奴隶关系中被抽象思维本身认为是确定了或固定了的东西之非本质性。主人与奴隶的关系自身同时包含着一个确定的'意识'形态,按照这种形态说来这里也有道德律作为主人的命令;但是抽象思维中的规定本来是科学的概念,而形式的、没有内容的思维却伸展进这种概念,事实上,它只是以一种外在的方式,将一种独立于概念的存在赋予概念,而只认特殊的确定的概念为有效准,虽说这些概念仍然是一些纯粹抽象的东西。
辩证法作为否定的运动,象它直接地存在着那样,对于意识说来显得首先是意识必须向它屈服而且它是不通过意识本身而存在着的东西。反之在怀疑主义里,辩证法是自我意识的一个环节,自我意识在这种否定过程里不仅发现它的真理性和实在性消失了,而不自知譬如何消失的,而且于确信它自己的自由时,使得那给予的被认作真实的他物也随之消失,换言之,在怀疑主义面前,所消失的不仅是客观事物本身,而且自我意识认客观事物为客观的和有效准的根本态度也消失了,这也就是说,它的知觉,以及它对于它有失掉的危险的东西加以稳定下来的努力,它的诡辩,和由它自身规定的并固定下来的真理也都一起消失了。通过这种自觉的否定过程,自我意识为它自身争取到它的自由的确定性,创获到达到那种自由的经验,并且从而把这种经验提高到真理的地位。凡是确定的或有差别的东西,不管这些东西以什么方式、由什么原因而被肯定为固定不变的东西,都一概消失了。
确定的、有差别的东西本身没有永久性,必定要在思维面前消失净尽,因为有差别的东西正是不在自身之内,而它的本质只是在他物之内;而思维就是洞观到有差别的事物的这种本性;思维是单纯事物的否定的本质。
于是怀疑的自我意识就在一切想要在它面前固定其自身的事物之迁流变化中经验到它自己特有的自由,并把这自由认作是它自己给予的和凭借它自己而获得的;这样的自我意识本身就是思维自身中的这种宁静,它自己本身的不变的真正的确定性。这种确定性并不是由一个外在的异己的把它的多面的发展包藏在自身中的东西所产生出来的结果,而这结果又是脱离了它的生成发展的过程的抽象结果。而那意识本身毋宁就是绝对的辩证的不安息,一种感觉和思维的表象的混合体,这些表象的差别会混而为一,而这些表象的同一又同样会分解其自身为多,因为这种同一与不同一对立起来,本身就是一种规定性,换言之,它并没有把不同一包摄在它自身内。事实上这种意识在这里不唯不是一个自身同一的意识,而只是一个纯全偶然的混沌体,一种永远在制造紊乱的摇摆不定的东西。真正讲来,这就是它的本来面目;因为它自己带来并保持着这种自相矛盾的紊乱。
因此它自己也承认这一事实,它自己承认它是一个完全偶然的、个别的意识,——一个这样的经验的意识,它所追求的是对它没有实在性的东西,它所听从的是对它没有本质性的东西,它所作的和它所实现的是对它没有真理性的东西。但是同样,在这种方式下,一方面它承认个别的偶然的甚至事实上动物的生活和丧失了自我的意识为有价值,另一方面它又对所有一切的事物予以漫无差别的看待。
因为它是对所有一切个别事物和所有一切差别事物的全盘否定。从这种漫无差别、等同一切的态度或者毋宁说在它自己本身内,它又退回到前面提到的那种偶然性和紊乱里面,因为这种自身运动着的否定过程所对待的只是个别事物,所周旋的只是偶然性的东西。因此这种形态的意识乃是一种无意识的摇摆不定,从自身同一的自我意识一端到偶然的、紊乱模糊的意识一端,往来反复摇摆不定。它自己对它自己本身这两个思想就始终结合不起来:一方面它认识到它的自由在于超出有限存在中的一切紊乱和一切偶然性,而另一方面它又同样自己承认自由在于退回到非本质的东西并徘徊周旋于这些非本质的东西里面。它让非本质的内容在它的思想内消失掉,但是正由于这样,它就成为一种非本质东西的意识。它口头上宣称一切事物的绝对消失,然而这种口头上的宣称存在着,而这种意识就只是口头上所宣称的消失:它口头上宣称所看见、所听见的东西不存在,然而它自己本身却看见了、听见了;它口头上宣称伦理原则不存在,然而它自己却仍然把这些伦理原则当作支配它的行为的力量。它的行为和它的言词永远是矛盾着的,而它自身内也具有自身同一和不变与偶然性和不同一性两重矛盾着的意识。但是它把它自身这种矛盾的两方面分离开,而它对于这种矛盾的态度,完全象对待它在纯粹的否定运动里那样。对于这种怀疑的自我意识,如果你向它指出事物的同一性,那末它就会向你指出其不同一性;对于它刚才所宣称的不同一性,如果现在你再向它提出来,那末它立刻就会转而指出其同一性。它所说的话事实上就好象顽皮任性的小孩子的吵闹,一个说甲,另一个就说乙,一个说乙,另一个就说甲,而他们通过这样的互相反对争辩,借以获得彼此处于矛盾争辩状态中的乐趣。
在怀疑主义里,意识真正讲来经验到它自己是一个自身矛盾着的意识。从这种经验出发,它又进展到一个新的形态,这个新的形态把怀疑主义分离开了的两个思想结合起来了。
那对自身缺乏'辩证'思想的怀疑主义必定要消逝,因为事实上它是包含着这两种方式在自身内的一个意识。因此这个新的形态自己意识到它是双重的意识,一方面意识到它是自己解放自己的、不变的、自身同一的意识,另一方面又意识到它是绝对自身紊乱的和颠倒错乱的意识,亦即意识到自己的矛盾的意识。
在斯多葛主义里,自我意识是单纯的自身自由。在怀疑主义里,自由得到了实现,自我意识否定了另一方面即确定的有限存在这一面,但是这正所以双重化自身,而它自身现在就成为两面的东西。这样一来,那过去划分为两个个人——主人与奴隶——的两面性,现在就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了。于是现在就出现了自我意识在自身之内的二元化,这种二元化在精神的概念里是本质的,不过这两方面的统一却还没有达到,——这就是苦恼的意识,苦恼的意识就是那意识到自身是二元化的、分裂的、仅仅是矛盾着的东西。
'Ⅲ.苦恼的意识,坏的主观唯心主义'
这个苦恼的自身分裂为二的意识,因为它的本质的这种矛盾是包含在一个意识里,于是在一个意识里必定永远也有另外一个意识,所以当每一方面自以为获得了胜利、达到了安静的统一时,那末,它就立刻从统一体中被驱逐出来。但是苦恼的意识之真正回返到自身或者它同它自己的和解,将要表明那具有生命并且进入现实存在的精神的概念,因为在它本身内已经包含着它是一个未经分裂的意识这种双重的形态。它自己本身就是一个自我意识之直观到另外一个自我意识,而它自己兼有两方面,而两者的统一也是它自己的本质;不过就它自己本身说来,它还没实现它的这种本质,它还没有实现这两方面的统一。
'1.变化的意识'
由于它最初只是两方面之潜在的直接的统一,因而对它说来这两方面并不是一样的,而是互相反对的,所以它就认其中的一个方面,即单纯的不变的那一方面为本质,而认另一方面,即杂多的变化的一面为非本质的。
在它看来两方面都是彼此外在的生疏的存在。因为它自己本身是这种矛盾的意识,于是它就把自己放在变化的意识那一方面,而自认自己是非本质的,然而就它作为不变的、单纯的本质而言,它自己同时必须进而把它自己从非本质的一面,亦即从它自己本身中解救出来。因为虽说,在它自己看来,它诚然只是变化的一面,而那不变的一面对它是生疏异己的东西,然而它本身究竟是简单的从而亦即不变的意识,并且意识到这不变的意识是它的本质,但是尽管如此它本身究竟还不是这个本质。因此它所给予两方的地位是不能彼此漠不关心的,这就是说,它自己是不能对那不变的意识漠不关心的;而它自己本身同时就是两方面,不过就它看来,两方面的关系是本质与非本质的关系,所以后者是应该加以扬弃的。
但是既然就它说来两方面都是同等重要并且是矛盾着的,那末它就只是一矛盾着的运动,在这个运动里对立面在它的对立面里是不能得到安息的,而只有作为对立面在它的对立面里重新创造自己。
这里于是就出现一场对敌的斗争,在这场斗争里对敌的胜利毋宁是一种失败,获得一个东西毋宁意味着与它的对方失掉了同一的东西。对于它的生命、它的存在和活动的意识只是对于这种存在和活动感到痛苦,因为在这里它只意识到它的反面才是它的本质并且意识到它自己的虚妄不实。于是它就超出这种境地过渡到不变的意识。但是这个提高仍然是这个意识本身;因而这种提高立刻就是对于对方的意识,亦即意识到它自身的个别性。正因为如此,那进入意识的不变的东西同时就为个别性所感染,而且只是以充满着个别性的形态而出现。在不变的意识里个别性不惟没有被取消,而它只是在那里继续不断地出现。
'2.不变的形态'
但是在这运动里意识就正好经验到个别性出现在不变者之中和不变者出现在个别性之中。于是意识就大体上认识到个别性在不变的本质之内,并且同时在不变的本质之内认识到它自己的个别性。因为这个运动的真理正是这种双重意识的统一。不过这种统一最初对于它仍然是这样一种统一,在其中两方面的差异性还占着统治地位。由于这样,在意识前面,个别性与不变的本质相结合就有了三种不同的方式:第一,意识本身又表现为与那不变的本质相对立,并且退回到斗争开始的情况,这种斗争始终是整个关系的主要原则。第二,意识又发现那不变的本质以个别性的形式出现在它里面,于是个别性就成为不变的本质的形态,从而整个存在的方式或形态都转变为不变的了。第三,意识发现它自身是不变的本质中之个别东西。那第一个不变的本质对意识说来只是异己的本质,它对于个别性采取裁判的态度。
由于在第二方式里,不变的本质只是个别性的一个形态,象意识自身那样,所以在第三方式里,意识就发展为精神,它以在精神中发现它自身为愉快,并且意识到它的个别性和普遍的东西得到了统一。
这里所陈述的不变的意识的形态和关系事实上就是那分裂为二的(entzweite)自我意识在它的苦恼中所经历过的经验。现在这种经验当然不是它的单方面的运动,因为它自己本身就是不变的意识,而不变的意识同时也是个别的意识,并且这个运动也同样是不变的意识的运动,这个不变的意识和它的对方——个别的意识都同样多地出现在这个运动里。因为这个运动是通过这样三个环节而进行的:首先不变的意识与一般的个别意识相对立,其次个别意识本身与另外一个个别意识相对立,而最后个别意识与不变的意识合而为一。不过这种看法,就它是我们的看法而言,在这里是不适时的,因为直到现在为止,我们所讨论的不变只是关于意识的不变,这种不变还受一个对立面的牵制,因而还不是真正的、自在自为的不变。因此我们还不知道那自在自为的不变是什么情形。
我们这里所获得的结果仅仅是这样,即就我们所研究的对象意识说来,上面所指出的这些特性是表现在不变的意识里了。
因此基于这种理由,那不变的意识在它所表现的形态中本身也保有分裂为二的存在与自为的存在的特性和基本特征以与个别的意识相反对。所以从个别意识一般看来,说不变的意识也具有个别性的形态,乃是一种重要的事变;这正如个别意识也只是'偶然'发现它与不变的意识相对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