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0过去
似乎自打进于家起于思笙就一直是一个人。
5岁的孩子总是缩在角落里,艳羡地看着于欣瑞向于斌撒娇,受尽于家人的宠爱。而她,是格格不入的局外人。思笙私生,就注定了她在于家的地位。
她本名为于笙,那一个思字,是于家大夫人,于欣瑞的生母送给她的见面礼,也是她回于家的条件。
多屈辱啊于思笙记得那个口口声声爱她的女人,含着泪应下这个条件,拉着懵懂的她站在于家大宅的门前,颤抖着手在合同上签了字,便匆匆离去。从此杳无音讯,独留她孑然一身,面对未知与恐慌。
她至今记得于家众人第一眼看她的神情嗤笑的,打量的,看戏的,厌恶的像观赏动物园里的猴子。
她的生父,于斌,冷冷地看着她,丝毫没有掩饰他眼底的嫌恶。她一直以来对父爱的幻想与渴望,粉碎于他如寒冰的眼神,化为齑粉,成了于欣瑞衣服上微不足道的尘埃,被大小姐轻轻一弹,消散如烟。
于老爷子的遗愿,做儿子的出于孝没有理由不去完成。于思笙正式回了于家,吃穿用住自是不缺,然寄人篱下,一晃就是十年。
佣人最是会看脸色,明面上一口一个二小姐的,背地里的轻贱与嘲笑愈发嚣张放肆。
多少个寂寥的夜,她躲在被子里无声地哭,思考为什么,为什么生母抛弃她,于家人排斥她,佣人折辱她。
她找不到缘由,对亲情,对关爱的渴望,使她学会低伏做小,极近讨好姿态。
于斌喜欢女子端庄大方,她便收敛贪玩的天性,习礼仪,通乐理,小小年纪便典则俊雅,清歌雅舞;于大夫人庄娴要她温顺听话,她便压抑一身的反骨,磨脾性,顾大局。
十年间,她拼了命地努力,不仅修完了高中学业,还将各色艺术类大奖拿到手软。
她曾为自己画了一张完美的皮囊,只求于家人的接纳。
她以为她做到了,于斌和庄娴愈发满意的神色也给了她自信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他们的认可。
认可,就是于思笙最初对于爱的理解。
她不必再眼巴巴地羡慕于欣瑞能受到父母的夸奖与肯定,因为她也能。她不再懦弱自卑,她优异的成绩和数不胜数的奖牌给了她莫大的底气。
你以为我爸妈真的在乎你?别天真了,你不过是于家联姻的棋子罢了。在于家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为她举办的生日宴上,于欣瑞把她拉到角落里,眼带悲悯和嘲讽,戳破了她十年美梦的泡影。
她幸灾乐祸地告诉她,于家打算把她许给吴家的三少爷,以拉拢吴家合作。
怎么可能呢,不可能的。于思笙只觉的脑袋嗡嗡作响。她不相信,不能也不敢。
吴家三公子大了她十五岁,他们怎么会舍得把她许给他。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思笙,这是吴家三少爷。他初来乍到,你带他转转。当庄娴引着大腹便便的男人出现在她面前时,于思笙知道,她彻底错了。
怪不得忽然要给她办生日宴,原来是要把她摆到柜台上,打上聚光灯卖个好价钱。怪不得要她报考市里的大学,说什么女孩子离家近方便,原来是怕她不肯就范,脱离掌控。
什么认可关爱,不过是她自欺欺人罢了。
十年来那么多的细节昭示着真相,可她不断地安慰自己,给自己画饼,骗得自己都信了。
逛花园途中,吴家三公子伸出的咸猪手被她用从餐厅里的偷出来的刀刺了回去。
他杀猪般的哀嚎,是于思笙撕碎完美皮囊的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