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悄无声息地转凉了,入秋的第一批落叶簌簌坠下,铺满了道路两旁的水沟。当我到处寻找一些修修补补的零活儿,来维持我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时,贝蒂正忙着打印最后一个记事本。一切都很顺利,只是在夜里我常常会自己醒来,在黑暗中睁大了眼睛,脑子里嗡嗡直响,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好像生吞了一条蛇一样。我把一个崭新的本子和一支铅笔藏在床边,一伸手刚好能摸到。但这种混乱无序的状态已经持续了好多天了,我绞尽脑汁,想从中挤出一些新的思路,不过最终什么都没有想出来,真可以说是“一无所获”。于是,每天夜晚,大作家都在地毯上踱来踱去。他再也找不回一点儿灵感,这个可怜的家伙,真的没有什么创作欲望了,而且弄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我尽可能让自己相信这不过是一次暂时性的便秘,为了能给自己换换脑子,我一到下午就开始干一些电工活儿。我更换了电线,安装了接线盒以及带电流强度调节器的开关,想通过这些措施去营造一种气氛,晚上屋里就会有变幻莫测的灯光,结果刚好可以在昏暗的光线下做爱。然而即使在我干零活儿的时候,精神也集中不起来,我必须经常坐下来喝一杯啤酒,直到夜晚来临之后,我的感觉才会好一些,变得差不多正常了。有时候,我甚至能快乐起来,那是酒精帮了我的忙。我走到贝蒂旁边,俯下身去看着她坐在打字机跟前。
“嘿,贝蒂……看把你忙得整天晕头转向的,其实最受煎熬的是我,都快变成一个性无能的废人了……”
我觉得这简直太荒唐了,随手在打字机盖上擂了一拳。
“走开,到一边儿坐着去吧,”她说,“别说蠢话了,你净胡说八道!”
我笑眯眯地跌坐在扶手椅里,看着苍蝇在空中飞来飞去。当天气好的时候,我们就把平台上的门打开,我把空啤酒罐扔到外面。我总是从内心深处听到这样的问题:“地点?时间?故事情节?”,但却无人收购这颗焦躁不安的心。其实,我没有更多奢求,只要能写出两三页让我起个头儿,后面的事情就容易多了。我知道先有个开头就够了。我真想笑出声来,因为这实在太荒谬了。贝蒂摇了摇头,笑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负责做饭,所有的烦恼都化为乌有。我带着邦果出去买东西,新鲜空气可以让我清醒过来。假如在我打碎鸡蛋和炒辣椒的时候,还能继续胡言乱语的话,那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我特别期待着能坐下来和两个姑娘一块儿吃饭,我尽可能也像她们那样充满活力。我看着她们聊天,不时地从厨房里向她们频频放电。通常我总是会放很多调料,她们发现我是一个精通调味品的天才,每次都把饭菜打扫得干干净净。作为一个管子工,我也同样被公认为是个天才。而作为一个苍蝇捕手,我究竟还算得上非常勇猛吗?在经历了这些平静的岁月之后,我有权利去思考一下,在我身上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这就像是有人要我把一辆古老的机车,从一堆荒草中重新开走一样,这实在太恐怖了。
这天,贝蒂把我的书稿全部打完了,我的心里变得忐忑不安,两条腿直发软。当她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时候,我正站在一把椅子上修理一盏电灯。我的感觉就像是触电一样,双手牢牢地扶着椅子背儿,慢慢地走下来。我故意装出不太在意的样子。
“该死的,时间可能有点儿晚了……喂,我必须出去一下,去买些保险丝来!”
我没有听见她说什么,我现在什么都听不进去了,我悄悄地去取我的夹克衫,我就像一个站在舞台上的演员,虽然腹部中弹,却仍坚持不肯倒下去。我穿上衣服,从楼梯上走下去,房子里憋得实在透不过气来,一直走到门口才松了口气。
我一来到大街上,就头也不回地往前走。黄昏来临的时候外面刮起一阵微风,没过多久,就冒出了一身汗,于是我放慢了脚步。我发现邦果一直从后面尾随着我,有时候它会冲到我的前面,然后等着我去追上它,我不明白它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时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盲目自信的味道,这让我感到很兴奋,同时也会有一种空虚的感觉。
我走进一个酒吧,要了一杯龙舌兰酒,因为这种酒劲儿很冲,我需要来点儿刺激。我总是想,好日子到头,该是多么令人难以忍受呢。我又要了一杯酒,然后就感觉自己好多了。在我身边坐着一个人,他已经完全喝醉了,双手端着杯子冲着我直发愣。我看出他似乎想说点什么,于是就主动和他搭话。
“来吧……你打算和我聊点什么呢?”我问他。
当我从酒吧里出来的时候,感觉好多了。其实人人都会发疯,生活只不过是一块用荒谬织成的布而已。幸运的是,毕竟还有一些美好的时刻,谁都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单单是为了这些,就值得活下去,剩下的就无足轻重了。说到底,任凭你如何挣扎全都是徒劳的。我相信所有的事物都是昙花一现,我现在还有半瓶龙舌兰酒,我能够看到街上有很多棕榈树,风从我的身边来回穿梭着。
走进家门的时候,有一件稀奇的事儿在等着我。一个有些秃顶的金发男人,他挺着一个啤酒肚儿,看上去年龄在四十五岁左右。他正坐在我最喜欢的椅子里,丽莎斜坐在他的腿上。
当然,丽莎是一个健全的姑娘,同样有一个小穴和两只乳房,偶尔她也会利用一下它们。有好几次,她一个晚上都没回来,直到第二天早上才露面,她匆匆地换一下装束,然后喝杯咖啡就去上班了。我会在厨房里撞上她,一个整晚都在做爱的女人,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这让我为她感到高兴,我希望她能够得到最大的回报,我默不作声地与她共同分享这些心照不宣的时刻,这让我一天都很开心。我知道我是一个特别幸运的人。有时候,生活在我的眼睛上撒了一把金粉,然后不管遇到什么事儿我都能够忍受。我们组成了一个绝妙的“三人世界”,我可以到城里所有的犄角旮旯中去修理下水道,只要在晚上五点收工的时候,能回去冲个澡,然后和姑娘们一起坐在饭桌前,她们笑容可掬地给我倒酒盛饭、嘘寒问暖。
通常情况下,丽莎很少谈及她认识的朋友,其中也包括那些和她上床的男人。她只是说这些根本不值得多说,然后就笑着岔开了话题。当然,她还从没有把男朋友领回家来呢。她曾经说过,你可以相信我,一个能跨进这个门槛的男人,他身上一定有些出众的地方。
所以当我一进门时,就看见这个人坐在那儿,卷着袖子,领带也解开了,我一下子就愣在那儿了。当他端着杯子和我打招呼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正站在一个稀客面前。
丽莎兴奋地为我们做了引荐。这家伙从座位上一跃而起,抓住了我的手,他的脸颊通红,这让我联想到一个剃着光头、长着一双蓝眼睛的孩子。
“怎么样,”贝蒂问我,“找到你想要的东西啦?”
“是的,不过费了不少工夫。”
丽莎递给我一杯酒。这家伙看着我,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我也笑了。短短的几分钟,我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都搞清楚了。他的名字叫爱德华,但喜欢别人叫他埃迪。他在市中心开了一家比萨饼店,每隔半年就要换一辆新车,笑起来声音很大。此刻他身上开始有点儿冒汗了,不过看上去他在这儿玩得挺开心的。一个小时之后,他彻底放松起来,好像跟我们有二十年的交情似的。当姑娘们在厨房里聊天的时候,他把手伸过来搭在我的胳膊上。
“嗨,老伙计……听说你在写东西?”他说。
“偶然会写一点儿。”我回答。
他狡猾地看了我一眼。
“能靠这个挣钱吗?”
“看情况,收入不稳定。”
“不管怎么说,”他说,“听起来这办法不错啊。你不慌不忙地把你自己的故事写出来,没觉得太费劲,然后就可以去银行取钱了……”
“确实如此。”
“你的作品属于哪种类型呢?”他问。
“历史小说。”我说。
整个晚上我都在冥思苦想,姑娘们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呢?我深知有些东西是永远都弄不明白的。埃迪这小子,我实在想不出丽莎到底看上他什么了,除了酒量不错、天南海北地神侃,再就是不停地傻笑。虽然我不再算计生活中遇到了哪些让人惊讶的事情,但是我还是喜欢睁大眼睛,没准什么时候你就能碰上一两件。尤其是埃迪,我最初的印象不是很好,但事实上,埃迪真的是一个天使。
最后,到了吃甜点的时候,他已经让我很烦了。不过,总的说起来,还不是那么让人感到不快。一种嘈杂、有些愚蠢的氛围,偶尔地会有那么一次,再来一根上等雪茄,还不算世界末日。埃迪带来一瓶香槟酒,他一边看着我,一边把软木塞撬开,然后给我倒了满满一大杯。
“嘿,我特别高兴我们四个人相处得这么融洽。我发誓这是真的,该死的,姑娘们,把杯子给我拿过来……”
第二天是个星期天,我们三人正在吃早餐的时候,他拎着一个大皮箱进来了。他朝我眨了下眼睛。
“我带了点儿东西……我想体会一下家的感觉……”
他从箱子里取出几件短小的和服式样的晨装,几双旧鞋,还有几件换洗的内衣。然后他走进浴室。半个小时后他出来了,换上了一件晨装,姑娘们纷纷鼓掌喝彩。邦果扬起头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埃迪的腿又短又白,汗毛出奇地浓密,他摊开双臂接受大家的赞许。
“你们要习惯这个,”他笑着说,“平时我在家只穿这种衣服。”
他走过来挨着我们坐下,然后给自己倒了杯咖啡,接着又聊起来。我觉得有点儿疲倦,想回去睡觉了。
下午的头一件事就是和贝蒂一起,把我的书稿用纸包起来。然后在电话号码簿上查找出版社的地址。但是现在,我对此已经听之任之了,我漫不经心地对待这件事,甚至当我写下一家最著名的出版社名字时,我好像看到我的指尖处冒出一些小小的火花。我躺在床上,嘴里叼着一支烟,贝蒂走过来坐在我身边,我的感觉好极了。不知为什么,我甚至觉得自己像羽毛般轻盈,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