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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他们第六次出动是在假期旺季,目标是东约特兰的一家银行,当时刚好有个当地广播电台的记者在现场。劫匪一离开,他立刻找公共电话以直播方式口述事发经过。

那时布隆维斯特正与女友在她父母位于卡特琳娜霍尔姆的避暑小屋度假。他究竟如何产生联想,就连对警方他也无从解释,只不过当他听到新闻报道,便想起在同一条路上几百米外的避暑小屋里那四名男子。他看过他们在院子里打羽毛球:四名健壮灵活的金发男子穿着短裤、光着上身。他们显然都锻炼过肌肉,而且散发出某种特质让他多看了一眼——也许是因为他们在炽热的阳光下,以一种他认为火力十足的劲道打球吧!

其实没有合理的原因怀疑他们是银行劫匪,但他还是爬到小丘上观察他们的小屋。屋里似乎没人。约莫四十分钟后,一辆沃尔沃开进院子停下,那些年轻人匆匆下车,每个人各拿着一个运动提袋,很可能只是刚游泳回来。但其中一人又回到车旁,从后备箱拿出一样东西并很快用夹克遮住。尽管布隆维斯特距离颇远,仍看得出那是一把旧式AK4步枪——他当兵那年这曾是他寸步不离的伙伴。

他打电话报警,随即对小屋展开为期三天的包围,一面有媒体作地毯式的报道,而布隆维斯特就坐在第一排,还从一家晚报拿到令人满意的丰厚报酬。警方则将一截活动房屋拖进布隆维斯特住的小屋院子里,当作总部。

“熊党”的落网使他一炮而红,也开启了他的记者生涯。但成名的负面效应是,另一家晚报忍不住下了这样的标题:“小侦探卡莱·布隆维斯特破案记”。写这篇讽刺报道的是一个年纪较长的专栏女作家,文中提到阿斯特丽德·林格伦书中那个小侦探阿斯特丽德·格格伦(Astrid Lindgren, 1907—2002),是瑞典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曾写过《大侦探小卡莱》一书,书中主角是一名少年侦探,名叫卡莱·布隆维斯特,与本书主角姓名卡尔·布隆维斯特极为相似。。更糟的是,报上还刊登了他嘴巴微张、伸出食指指着方向的模糊照片。

龙纹身的女孩 第一章(2)

尽管布隆维斯特一辈子没用过卡莱这个名字,却惊愕地发现从那时起,同僚们都昵称他为“小侦探”——一个带着嘲弄与挑衅的绰号,虽无恶意却也不全然友善。尽管他很敬重林格伦,也爱看她的书,却很讨厌这个外号。他花了几年时间,在新闻界有了许多更重要的成就后,这个绰号才逐渐被人淡忘,但每当再次听见仍不免生厌。

此时,他勉强保持镇静,微笑着对那名晚报记者说:

“算了吧,自己想点东西写。这对你是家常便饭。”

他口气中并无不快。他们多少认识,那天上午布隆维斯特还没说出最恶毒的批评呢!现场有个记者曾与他共事过。而几年前在某个宴会上,他还差点钓上TV4电视台“SHE”节目的那名女记者。

“你今天在里头真是言词激烈,”《每日新闻》的记者说道,显然是个兼职的年轻人。“感觉如何?”

虽然气氛严肃,布隆维斯特和较年长的记者们却都忍俊不禁。他和TV4的记者互瞄几眼。感觉如何?笨头笨脑的体育记者就这么将麦克风推到刚跑过终点线、气喘吁吁的运动员面前。

“我只能说很遗憾法院没有作出不同的判决。”他略显愠怒地说。

“坐三个月的牢加上十五万克朗克朗(kronor),瑞典货币单位,一克朗约合人民币一元。的损害赔偿,判得可不轻。”TV4的女记者说。

“我会熬过来的。”

“你会向温纳斯壮道歉吗?会跟他握手言和吗?”

“我想不会。”

“那么你还是会说他是个骗子啰?”《每日新闻》的记者说。

法院刚刚才判定布隆维斯特诽谤及毁损资本家汉斯艾瑞克·温纳斯壮的名誉。审理已终结,他并不打算上诉。那么假如他在法院阶梯上重申自己的主张,会有何结果?布隆维斯特决定不去找出答案。

“我以为我有理由公布我手上的资料,但法院的判决否定了我的想法,我也必须接受司法有其依循的过程。我们编辑部的同仁将先讨论判决结果,再决定该怎么做。我言尽于此。”

“但你应该知道作为记者应该坚持不懈?”TV4的女记者问道。她面无表情,但布隆维斯特却似乎隐约在她眼中看到一丝失望的否定。

现场记者除了《每日新闻》那个小伙子之外,全都是新闻界老将。对他们而言,他的回答实在不可思议。“我言尽于此。”他又说一遍,但是当其他人都接受了这个说法,TV4的女记者却仍让他站在法院门口,然后在摄影机前继续提出她的问题。她对他的态度特别和善,而他的回答也清楚得足以满足此刻仍站在她身后的记者们。这篇报道将会成为头条,不过他提醒自己,这毕竟不是媒体界的年度大新闻。记者们一取得他们需要的东西,便各回各的编辑室去了。

他想走一走,但今天是个风势猛烈的十二月天,何况接受采访后他已经觉得冷了。走下法院阶梯时,他看见威廉·博格下了车,一定是记者采访时他就已经坐在那里。他们俩四目交接,接着博格微微一笑。

“光是看你手里拿着那张判决书,就值得来一趟。”

布隆维斯特一语不发。他和博格已经相识十五年,曾一起在某日报担任财经版的菜鸟记者。也许是磁场不合,从那时起便已奠定一辈子的敌意。在布隆维斯特看来,博格是个三流记者,也是个喜欢说无聊笑话并狂妄地批评资深前辈而惹人厌的家伙,而且他似乎特别不喜欢较年长的女记者。他们吵过一次架,后来又吵了几次,不久对彼此的敌视便转变成个人因素。 txt小说上传分享

龙纹身的女孩 第一章(3)

多年来他们经常遭遇对方,但真正为敌却是九十年代后期的事。起因是布隆维斯特写了一本有关财经报道的书,并大量引用出自博格之手的谬误论述,让博格变成言词浮夸、对许多数据不明就里,却将濒临破产的网络公司吹捧上天的笨蛋。事后两人在索德一家酒吧巧遇,还差点为此动手。后来博格离开报界,进某家公司担任公关,薪水比以前高得多,但更糟的是,这家公司也在企业家温纳斯壮的影响范围内。

他们对视许久后,布隆维斯特才转身走开。专程开车过来,只为了坐在那里嘲笑他,这的确是博格的作风。

这时,四十号公交车在博格的车前煞住,布隆维斯特连忙跳上车逃离现场。他在和平之家广场下车后,一时间无所适从。判决书还握在手上。最后他走向警察局地下停车场入口旁的安娜咖啡馆。

他刚刚点好一杯拿铁咖啡和一块三明治,收音机便传出午间新闻报道。前两则是关于耶路撒冷一起自杀式炸弹袭击事件,以及政府组成委员会调查建筑业界是否有非法牟利的事情。第三则便是有关他的新闻。

今天上午,《千禧年》杂志记者麦可·布隆维斯特因严重诽谤企业家汉斯艾瑞克·温纳斯壮,被判处入狱服刑九十天。今年初,布隆维斯特写了一篇报道,引发各界对所谓迈诺斯事件的关注。文中指称温纳斯壮挪用政府预定投资波兰产业的基金进行武器买卖。此外,布隆维斯特也被判支付十五万瑞典克朗的损害赔偿。温纳斯壮的律师柏提·卡纳马克在声明中表示,他的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十分满意。他还说,这起诽谤案实在令人忍无可忍。

判决书共二十六页,将布隆维斯特严重诽谤商人温纳斯壮的十五条罪名成立的原因一一列出,换算下来他得为每条罪名付出一万克朗、服刑六天,另外还有诉讼费与他自己的律师费。他实在不敢去想这一大笔费用,但也不免想到情况原可能更惨,幸好有另外七项罪名被判无罪。

他读着判决书,胃里竟逐渐感到沉重不适,令他颇感惊讶。一开始打官司他就知道除非奇迹产生,否则他难逃被判刑的命运,因此早已接受这样的结果。他出奇镇定地经历两天庭讯,接下来十一天便等着法院郑重拟出此时握在他手中的判决书,内心没有丝毫起伏。直到现在他才感觉全身不对劲。

他咬了一口三明治,面包似乎在嘴里膨胀,让他几乎难以下咽,便将盘子推到一旁。

这是布隆维斯特第一次成为被告。相对而言,这样的判决只是小事,是轻量级罪行,毕竟不是持枪抢劫、谋杀或*;但就财务观点看来却很严重。《千禧年》既非媒体业界的佼佼者,也没有享用不尽的资源,连收支平衡都很难维持,不过这判决倒也没有导致重大灾难。问题是布隆维斯特是《千禧年》的所有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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