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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2页)

也是因此,在一个恬静的午后。

18岁的农乌泽,邂逅了迟将麦。

年轻有为的艺术经纪人,同时继承了父亲的服装公司,但公司濒临破产,他焦急无措。

应朋友建议,而来加利福尼亚州散散心。

兜风散心时,车子却意外抛锚。

由此在一座破旧教堂与农乌泽邂逅。

彼时她正在创作一幅画,阳光透过窗户撒在她的身上,静谧美好,让他呆了好久。

他不自觉走近,发现那幅画上画着手舞足蹈的狂欢,暗调的红橙黄绿青蓝紫,但每一个人的头都是无一例外的金色,但在唯一的窗户那里却停住了。

迟将麦问她为什么不完成。

她说:“我画的是梦里的感觉,但时间久了,就不记得那种感觉了。”

“是梦境的画面吗?”他起了兴趣,同时眼睛一点点亮起来。

“不是,是梦里的感觉,在梦里经历一个场景时产生的感觉,比如说挣扎,比如说恐惧,但是那种情绪又有极大的不同,比如说挣扎,有一次梦里的那种挣扎是无助的、想要寻求帮助又害怕主动开口的,而另一次梦里的挣扎则是濒死的暴动。”

她解释。

她的缪斯,是“梦的感觉”。

两人自此结识,迟将麦带她回中国,将她的灵感注入服装品牌,靠此力挽狂澜,让公司起死回生。

至此,农乌泽过上了纸醉金迷的生活,于是,她以为她的乌托邦是纸醉金迷。

身处资本漩涡的迟将麦爱上了这个单纯的女孩,可女孩不爱他,接触了一些社会知识的她,发现自己是一个无性恋,而更让她崩溃的是,她再也不会做那些噩梦,她的灵感被“乌托邦”杀死,被安逸绞杀。

她发了疯。

她终于意识到,唯有痛苦才能激发她的灵感,她在一场名流圈舞会里找到了她当时在梦里的感觉,她完成了那幅画,窗户被全部抹涂成黑。她将她最满意的一幅画告诉周围人。

可发现没有一个人能感她所感。

包括迟将麦。

缺乏教育的她,无法用语言逻辑描述形容那种感觉,她慢慢的发现自己与周围如此的格格不入。

这不是她的乌托邦,这是她的噩梦。

天才的陨落在于灵感失踪,灵感失踪在于天才离开了她的乌托邦,天才的孤独则在于找不到认同感。

她要回去,回到一开始的地方。

与此同时,她知道了迟将麦一开始将她带回中国的目的。

她和他大吵一架,毫不犹豫地回了加利福尼亚。

巴黎在开盛会,周围的人把她当做举世闻名的天才,崇拜尊敬的对待,她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灵感,她的梦境变得平俗庸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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