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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林秀既要挥刀又要耍剑(第3页)

林秀看到许多捕快衙役们端着木制食盒或者用竹篮提着碗碟。

想来他们肯定是去膳堂吃晚饭的。

林秀就跟着一大队人马,往左边一条小路走去。

穿过一处花丛,林秀就看到一座写有“膳堂”字样的砖瓦房。

他来到门口,只见捕快们都是拿着食盒与碗碟,在几口盛满米饭与面条,蒸菜、煮菜和炒菜的大盆前面打饭菜。

这些饭菜真是丰盛,林秀都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穿越来九年多时间,这还是头一回正式吃晚饭。

林秀看到旁边的桌子上摆放着一堆干净的碗筷。

他就学着其他人的样子,打了一大碗米饭和两碗炒菜。

林秀抓着碗筷,正准备坐下来吃晚饭。

却看到孟都尉掀开布帘,从侧边的一处房间走出来。

他看到林秀抓着碗筷的样子,有些不解。

“林兄弟,不用自己打饭菜。”

“你可以坐这边的雅间,然后慢慢点菜吃,我已经给膳堂介绍过你了。”

林秀都有些惊了,这就是斩妖司的高级待遇嘛!

不过他对这些倒是无所谓,只要饭菜可口、够吃,在哪吃都差不多。

于是林秀谢过孟都尉的指点,随便找了一处桌子坐下就开吃。

不得不说,这种大锅饭看着不太精致,但是味道真不错。

林秀吃完之后,又去打了一碗米饭和一碗菜。

最后他吃饱喝足,才满意地离开膳堂。

此时天色逐渐暗下来,林秀在县衙里面四处转了转,熟悉一下环境。

慢慢地。林秀回到自己的小屋前面。

他向四周看去。

只见坡下的衙役和捕快们,不时地提着灯笼进进出出。

估计是在各处换班值守。

高台上只有三个屋子看得见烛光,其他的屋子都是黑的。

再往远处看去,县城里面的夜生活似乎刚刚开始。

无数的灯笼点亮着亭台楼阁。

街道上也能隐约看到提着灯笼的行人。

林秀打了个哈欠,他暂时就不去凑热闹了。

回到卧房躺下,林秀默默地计划着今后的生活。

首先是翻看介绍妖魔与斩妖司的书籍、卷宗。

其次是去斩妖司的演武场练习刀剑。

然后,林秀还要多了解一下县令、孟都尉与其他同事的情况。

有空的时候还可以学一学医书和木工,只当是随意学着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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