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儿女,〃那囚犯发出呻吟的声音说,“上帝保佑,我不愿他们为他们的父亲所做的事而感到耻辱。天哪!讲出去多么难堪啊!我可怎么办呢?”
福尔摩斯在床上坐在他身边,和蔼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如果你让法庭来查清这件事情,〃他说,“当然那就难免要宣扬出去。可是,只要你能使警务当局相信,这不是一件足以向你提出控告的事情,我想没有什么理由必须把你案子的详情公诸于报纸。我相信布雷兹特里特巡官是会把你说给我们听的记录记下来提交给有关当局的。这样,这案子就根本不会提到法庭上去了。”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热情洋溢地高喊起来,“我宁愿忍受拘禁,唉,甚至处决,也不愿把我的令人感到痛苦的秘密作为家庭的污点,留给孩子们。
“你们是唯一听到我的身世的人。我父亲是切斯特菲尔德的小学校长,在那里我受过极为良好的教育。我青年的时候酷爱旅行,喜欢演戏,后来在伦敦一家晚报当了记者。有一天,总编辑想要一组反映大城市里的乞讨生活的报道,我自告奋勇来提供这方面的稿件。这就成了我一生历险的开端。我只有客串充扮起丐才能收集到写文章所需的一些基本材料。我当过演员,自然学到了一些化装的秘诀,并曾以我的化装技巧而闻名于剧场后台。这时我利用了这种本领。我先用油色涂脸,然后为了尽量装成最令人怜悯的样子,我用一小条肉色的橡起膏,做出一个惟妙惟肖的伤疤,把嘴唇一边向上扭卷起来,戴上一头红发,配上适当的衣服,就在市商业区选定一个地方,表面上是火柴小贩,实际上是当票丐。我这样干了起个小时,晚上回到家中,发现我竟得到二十六个先令零四个便士,这使我大吃一惊。
“我写完了报道,这些事也就置之脑后不再去想了。直到后来有一天,我为一位朋友背书担保了一张票据,后来竟接①到一张传票要我赔偿二十五镑,我因拿不出这么多钱,急得走投无路,这才忽然计上心来。我央求债主缓期半月让我去筹款,又请求雇主给我几天假。然后我就化起装来,到城里去乞讨。过了十天,我凑起了钱,清了这笔债。
“哦,这么一来,你们可以想见,当我已懂得:只要我在脸上抹上一点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静静地坐着,一天就能挣两英镑的时候,再要我安心地去做那一星期只能挣这么多钱的辛苦工作,是多么不容易了。是要自尊心还是要钱,我思想①背书。这是金融财会上的术语,即指在支票等票据的背面签字担保。——译者注斗争了很久。最后是金钱占了上风,我抛弃了记者生活,日复一日地坐在我第一次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借着我那一副可怕的面容所引起的恻隐之心,铜板儿塞满了我的口袋。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隐秘。这就是我在天鹅闸巷寄宿的那下等烟馆的老板。在那里我能够每天早晨以一个邋遢乞丐的面目出现,到晚上又变成一个衣冠楚楚的浪荡公子。这个印度阿三收了我高价的房租,所以他会为我保密。
“不久,我就发现我已积起大笔钱财。我不是说:任何乞丐在伦敦的街头,一年都能挣到七百英镑(这还够不上我的平均收入),但我有巧于化装和善于应付的特殊才能,而这两方面又越练越精,这就使我成为城里为人所赏识的人物。整天都有各种各样的银币流水般地进入我的囊中,如果哪天收入不到两英镑,那就算是运岂不济的了。
“我越发财,野心越大。我在郊区买了所房子,后来结婚成家。没有任何人怀疑我的真正职业。我的爱妻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她却不知道我究竟干的是些什么。
“上一个星期一,我刚结束了一天的营生,正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不料向窗外一望,忽见我妻子站在街心,眼睛正对着我瞧,这使我惶恐万状。我惊叫一声,连忙用手臂遮住脸,接着立即跑去找我的知交——那个印度阿三,求他阻止任何人上楼来找我。我听见她在楼下的声音,但知道她一时还上不来。我飞快地脱下衣服,穿上乞丐的那一身装束,涂上颜色,戴上假发。这样,甚至于一个妻子的眼睛也不能识破这伪装。不过马上我又想到也许在这屋子里要进行搜查,那些衣服可能会泄露我的秘密。我忙把窗户打开,由于用力过猛,竟又碰破我清晨在卧室里割破的创口。平常我要来的钱都放在一个皮袋里,这时我刚把其中的铜板掏出来塞在上衣兜里。我抓起因装满铜板而沉甸甸的这件衣服,扔出窗外。它掉在泰晤士河里不见了。其它的衣服本来也要扔下去,但是就在此转瞬之间,有些警察正冲上楼。我承认,使我感到欣慰的是,一会儿,我就发现我未被认出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而是把我当作谋杀内维尔·圣克莱尔的嫌疑犯被逮捕起来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些什么别的需要我解释的地方。我当时下定决心长期保持我那化装的样子,所以我宁愿脸上脏一点也没关系。我晓得我的老婆一定焦急万分,我就取下戒指,乘警察不在意的时候,托付给那印度阿三,还匆匆写了几行字,告诉我的妻子不必害怕。”
“那封信昨天才寄到她的手里,〃福尔摩斯说。
“我的天!这一个星期可真够她熬的!”
“警察看住了那个印度阿三,〃布雷兹特里特巡官说,“我很了解:他会觉得要想把信寄出去而不被发现是困难的。大概他把信又转托给某个当海员的顾客,而那家伙又把它一股脑儿地忘了几天。”
“就是这么一回事,〃福尔摩斯说,点点头表示同意,“我相信就是这样。可是你从来没有因为行骗而被控告过吗?”
“有过多次了,但是,一点罚款对我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
“不过事情必须到此为止,〃布雷兹特里特说,“如果要警察局不声张出去,必须是休·布恩不再存在了。”
“我已经最郑重地发过誓了。”
“要是这样,我想大概也就不会再深究下去了。可是,你如下次再犯,那我们就要全盘托出。福尔摩斯先生,我得说我们非常感谢您帮助我们澄清这个案件!我希望知道您又是怎样得出这个答案来的呢?”
“这个答案,〃福尔摩斯说,“是全靠坐在五个枕头上,抽完一盎斯板烟丝得来的。我想,华生,如果我们坐车去贝克街,正好赶上吃早饭。”
五个桔核
当我粗略地看了一遍我积存的一八八二年至一八九○年间福尔摩斯侦探案的笔记和记录时,我发觉摆在我眼前离奇有趣的材料浩如烟海,实在太多了,竟不知如何取舍是好。有些案件通过报纸已经广为流传,但是也有些案件缺乏可供我的朋友尽情发挥其出类拔萃的才能的余地,而我的朋友的这种卓越才能正是那些报纸亟想报道的主要题材。还有些案件使得他的擅长于分析的本领无法施展,正象有些故事一样,成为有头无尾的了。又有一些案件,他仅搞清楚了一部分,对其情节的剖析只是出于推测或臆断,而不是以我的朋友所珍视的、准确无误的逻辑论证为依据。在上述最后一类案件中,有一个案件情节异常、结局离破,使我不禁要有所叙述,尽管与这桩案子有关的一些真相是从未弄明白过,而且也许是永远弄不明白的。
一八八七年我们经手过一系列颇为有趣和趣味不大的案件,有关这些案件的记录,我都保留着。在这一年的十二个月的记录的标题中,有关于如下各案的记载:〃帕拉多尔大厦案〃;“业余乞丐团案〃,这个业余乞丐团在一个家具店库房的地下室拥有一个穷奢极侈的俱乐部;“美国帆船索菲·安德森号失事真相案〃;“格赖斯·彼得森在乌法岛上的破案〃;还有〃坎伯韦尔放毒案〃。记得在最后一案里,当歇洛克·福尔摩斯给死者的表上发条时,发现该表在两小时前曾被上紧了发条,从而证明在那段时间里死者业已上床就寝。这一推论对于廓清案情至关重要。所有这些案件,我有朝一日也许会略述其梗概,但是其中没有一个案件比我现在就要执笔描述的有着一连串扑朔迷离的情节的案件更加怪诞不经。
那时正值九月下旬,秋分时节的暴风雨猛烈异常。一整天狂风怒号,苦雨击窗,甚至在这伟大的人类用双手建造起来的伦敦城内,我们在这时刻,也失去了从事日常工作的心情,而不得不承认伟大的自然界威力的存在。它犹如铁笼里未经驯服的猛兽,透过人类文明的栅栏向人类怒吼。随着夜幕的降临,暴风骤雨也更为猛烈。风时而大声呼啸,时而低沉饮泣,颇似从壁炉烟囱里发出来的婴儿哭泣声。福尔摩斯坐在壁炉的一端,心情忧郁,正在编制罪案记录互见索引;而我则坐在另一端,埋头于阅读一本克拉克·拉塞尔著的精采的有关海洋的小说。这时屋外狂风咆哮,瓢泼大雨渐渐变成海浪似的冲击,仿佛和小说的主题互相呼应,混成一体了。我的妻子那时正回娘家省亲,所以几天来我又成为我那贝克街故居的旧客了。
“嘿,〃我说,抬头望了望我的同伴,“确实是门铃响。今夜谁还能来?也许是你的哪位朋友吧?”
“除了你,我哪里还有什么朋友?〃他回答道。“我并不鼓励人们来访。”
“那末,是位委托人吧?”
“如果是委托人,案情一定很严重。如果不严重,此时此刻谁还肯出来。但是我觉得这人更可能是咱们房东太太的亲密朋友。”
福尔摩斯猜错了,因为过道上响起了脚步声,接着有人在敲门。他伸出长臂把照亮他自己的那盏灯转向那张客人一定会在那里就座的空椅子一边,然后说:“进来吧。”
进来的是一个年轻人,外貌大约二十二岁左右,穿着考究,服饰整洁,举止大方,彬彬有礼。他手中的雨伞水泄如注,身上的长雨衣闪烁发亮,这些都说明他一路上所经历的风吹雨打。他在灯光下焦急地向四周打量了一下。这时我看出他的脸色苍白,双目低垂。一个被某种巨大的忧虑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的神情往往如此。
“我应当向您道歉,〃他边说边将一副金丝夹鼻眼镜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