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她惊叫了一声,“咦,好香啊,这个味道很好闻,比香水还好闻。”香味不是很浓郁,但芬芳四溢,沁人心脾,比起香水来,更自然,也更和谐…====…
或许是因为香味的缘故,也许是因为疼痛,卓一清对于这药也不再抗拒,只是有些害羞的半倚半躺在沙发上,眼波流转,风情无限。虽说卓一清已工作多年,不甚矫情。但此时要为她上药的算是一半陌生的男子,让她也不免有些难为情。
我照顾生病的青隐几年,已经对上药程序相当熟练。轻轻的把她的运动袜褪去,一双小金莲洁白细腻,完美的皮肤,弯弯的脚弓,纤长而细致的脚趾紧紧靠在一起,一个挨着一个错落有致的排着,五个脚趾排成一个优美的弧线。
我轻柔地在她脚踝上的红肿部位恰到好处的揉搓着,这样既不弄疼她,又能尽快使药渗入皮肤。虽然我一直在努力维持正人君子的心态,但内心深处的些许蠢蠢欲动让我对那些所谓的恋足癖释疑。她的脚白皙娇嫩,皮肤如羊脂般,十个脚趾长短有致,脚趾甲晶莹光洁。连小脚趾也如春葱般圆润雅致,大脚趾和第二个脚趾纤巧修美。即使自认非恋足的我也想情不自禁去亲吻。
恩……”,因为有些疼痛,卓一清不禁从红唇中飘出细细的呻吟,可能是她意识到这样会导致气氛过于暧昧,立即用贝齿轻咬下唇。经验丰富的我知道她感觉到痛,便抬起头来对她微微一笑,这时候微笑是最好的抚慰。却被她那慵懒皱眉的撩人姿势给惊艳得呆了呆。美人斜倚望秋水,贵妇半卧待君来。嘻嘻,这句诗很淫荡。
他的惊艳一呆让卓一清缺失了拘谨,放松了下来。和许锐聊起天来,女人在自己的仰慕者面前,总会多出几分自在,或者是自信。许锐的表现,让她不自觉的多出了一些自得。卓一清便拿出自己做销售的健谈,了解到许锐一个人在上海,这套房子是他姥爷的遗产,而他本人在中南集团后勤部工作。
欲动的许锐自然不敢在对方诱人的小脚上多加停留,把药膏尽量敷上后便收拾好匆忙去上班了。临行前倒也不忘给受伤的美人倒好牛奶和水,并嘱咐茶几下的小柜有饼干,她可以随意吃。
卓一清给在唯一拥有自己房门钥匙的卓爸爸打了个电话,没想到卓恒竟然在南京出差,听到自己女儿被关在门外,工作也不管了,便说立马赶回上海。然南京回上海也要三个小时才能回到,她也只能漫无目的地搜索着电视台。思绪却完全不在上面。
想得最多的当然是让她呆在这的那个大胡子,当然也并不是说她对他就有好感……,其实好感是有的,但更多的并非是爱情方面的。她只是对外表粗犷的他种种细心的小动作感觉到很贴心,还有他那阳光般的笑容,傻傻的反应。在职场上打拼多年的卓一清已经很久没有接触到这样单纯的男子,所以许锐的种种表现让她开始觉得和他交个朋友也挺不错的。刚开始她还以为这个男子借故想追自己,所以才会那么热情,即使是对他有所感激,但内心还是对于他的乘人之危有些不舒服。然没想到他一直都没有问她的电话号码,名字也是自己主动高诉的,期间虽然有身体接触,但他也并没有趁机揩油,许锐临走之前也只是嘱咐她把门锁好就行了。
看来自己碰到了好人,真是人不可貌相,这个满脸腮胡的家伙竟然是当代绝种的新好男人。回想一下,想起他温热的手在自己脚踝上的接触,刚开始很痛,但到了后来疼痛竟然减轻,其实这个人长相并不丑,他的眼睛很漂亮,眼睫毛也很长,头发卷卷的,不知道把胡子剃掉会是怎样的。
卓一清暗啐自己,想什么呢,都快奔三的人还像小女生一样发春,要知道自己可是名花有主的。想到正邦,她那飘飘的思绪才渐渐平静下来。陈正邦是她的男朋友,在经过数次感情经历之后,陈正邦最终通过了精明的卓一清的考验,成为了她的真命天子。
陈正邦仿佛就是按照自己所梦想的白马王子打造的,外表温文尔雅,高等学历,家世不凡,工作卓越。最重要的是,他在感情上不像自己的父亲那样见一个爱一个,卓一清是真的感觉到他对自己的爱。
感觉到肚子有点饿,她便随手拉开了身前茶几下的小柜,扑哧一声,她为柜子里一袋袋整齐放好的袋装板栗逗笑了,数一数,除了两袋饼干之外,小小的柜子竟然有三十袋板栗,看来这家伙很喜欢吃板栗啊,不过也不用买那么多吧。
许锐的确很喜欢吃板栗。他的老道师傅是个刻板的老头,压根不懂得怎么照顾孩子,很小的时候师傅就是摘取一些野生的板栗,用火烤好来哄他的小狼徒弟不要哭了,这也是他师傅所能为孩童的他提供的零食。虽然他那时还是懵懵懂懂,内心的敏感还是让他感觉到了师傅对自己的爱。虽然师傅离开后,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板栗却成了他最喜欢吃的食物,也许这样,能让他感觉到与师傅的联系。
7。任意
南京西路是大商场云集的地方,每次走到恒隆广场的十字路口等红绿灯,总是觉得是这个城市很戏剧性的画面:横道线两边渐渐聚集起越来越多的人,有各种皮肤,各种年龄,各种表情的人。大家安静而虎视眈眈盯着对面,听着指挥交通的阿姨们声嘶力竭的一声哨音,两块黑压压的人群开始向对方涌动,这个情形总是让我莫名其妙的想起了王朔的小说里“打群架”的场面。所不同的是,小说里描写的是清一色的青年,他们血气方刚,目标一致,周围环境通常是一望无际的旷野,而眼下是一群为生计奔波的人,他们目光游离,神情涣散,在那默默等待中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中南大厦便坐落于南京西路这一片寸土寸金之地。整栋大厦楼高三十八层,除了一二楼做餐饮和商店,其余都是中南集团的办公室。
我推着辆装满快递和信件的小车在等电梯,准备往楼上发信。我的本职工作是主要是管理公司的办公用品和设备。按理这份工作应该是女孩子做比较细心,然而有些时候需要做些搬运的工作,有些设备如打印机,复印机之类的需要维修,所以才把我招了进来。就这么个搬运和维修的工作,要求还是大专学历。不过中南集团在员工福利上是有口皆碑的,就这份工作,每个月两千五百块钱的待遇算是不错的,好在人事部的副经理也是从部队退役回来的,跟我还比较谈得来,拿着高中文凭应聘的我,也才能进入这家公司。
今天早上刚过来,小王助理便说收发信件的陈叔因生病请假两个礼拜。她似乎是在和大家商量,眼睛却望着我。也难怪,这后勤部是养老部门,除了两三个小姑娘,其他全是大叔大婶。这发信要走完三十八层的办公室,也只能是我这个壮丁来挑大梁了。我想这段时间也没有什么重要的工作,也就主动把这份工作接下来了,毕竟要别人直接点名就显不出我的高风亮节了。
大堂边上的星巴克赶时间的人们匆忙地拿起外带的咖啡袋子推开玻璃门扬长而去,身边不时有10cm的细高跟鞋咔嗒咔嗒地踩过光洁如新的大理石地面,或者是边打手机匆忙走动,口中不知说的是日文还是韩文。
我有些迷惘的看着电梯右边跳动的数字,虽然来到上海已经有半年了,似乎我还是和这里格格不入。准确的来说,和这里的繁华格格不入。身边的几个同事,小王助理看到名包靓衣便两眼发光,韩大姐则是想着高三的女儿能考上重点大学,薛秘书在上夜校要拿本科文凭。身边这些擦身而过的陌生人,也都在为自己所要的匆忙奔波,而我,仿佛是在消磨,没有追求。青隐走了,也带走了我的些许乐趣。
“喂,大胡子,跟我到地下停车场一下,帮我搬一箱东西到顶楼。”我正在愣神,肩膀被人拍了拍,只听见清脆而悦耳的声音。回过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淡黄|色短衣裙的女孩似笑非笑地站在面前,约莫十**岁的模样。肤光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面容清丽秀雅,一脸精灵顽皮的神气,确是一个美人胚子,哦,更像童话里面可爱的小精灵。
“你跟我说啊?我得把这些信都发完才能帮你去拿东西。”虽说我很乐意助人,不过现在的还是工作比较重要。
“先帮我把东西搬上楼先。”小美女听我拒绝,小嘴一撅,很不满意我的回答。
“不行,这里有几份快递必须要在十点钟以前送到,有几个组今天开早会等着要用的。”
“那些迟一点再送也不要紧的,你别婆婆妈妈的,赶紧跟我去搬东西。”
我估计我的额头上不满黑线,看她不依不饶的样子,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拒绝,这时等待半天的电梯终于打开了门。我迅速把车推进了没有人的电梯,看到外面那位美少女气得直跺脚。
“你等着,别以为我找不到你,大胡子!”电梯门关上的时候,还能听到她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