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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园>吃蜘蛛的人 一部扣人心弦的自传_(美)杨瑞著;叶安宁译 > 第1部分(第2页)

第1部分(第2页)

在我看来,这种折磨比革命先烈所受的严刑拷打还要可怕一百倍。我知道这种思想是错误的,属于剥削阶级无疑。中国的农民历来以大粪为肥料,喜欢它还来不及。所以我认为改造自己的思想感情,去猪号工作是最好的办法。

打夜班是我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自告奋勇。此后我发现了一个令人不快的规律:不论在哪个单位,当你第一次站出来自告奋勇时,领导会惊讶地表扬你,但随即,自愿便成了义务。他们觉得这是你分内之事。更糟的是领导会利用你的榜样,对别人施加压力,让人人都成为“自愿者”。几个月后,猪号里所有女职工都“自愿”参加打夜班了,可我知道她们中好些人是出于无奈。我开始后悔,觉得我这么做实在有点对不起大伙儿。

事实上我真正悔不当初是在1971年夏,老眯子打夜班出了事的时候。老眯子是当地老乡给猪号的一名哈尔滨女知青取的外号,意思是说她的脑子颇有些迷糊。像多数北方姑娘一样,老眯子长得高大丰满,18岁已发育得很好。一天晚上她在猪号打夜班,事后谁也不知道那天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知道第二天老眯子对村里的人说老陈把她给强奸了。

出事时正赶上我第一次回家探亲。等我从北京回村时,老眯子已经调走,调到一个极远的农场去了。当时领导常采取这种做法,说起来还是为她好。不过因此我一直都没机会听她本人讲起这件事的本末。

我听到的都是些不胚而走的流言。猪号的其他女知青告诉我,老眯子那几天哭得很伤心,一边哭一边反复叨叨:“这我可怎么办呀?我没脸见人了。我把我爸我妈的面子都丢光了,以后还怎么做人呢?我不想活了!”

村里的老乡们则说这事不可能是强奸,老眯子准是当时半推半就而事后又反悔了。理由呢?老陈的又不是陌生人。他是猪号的头儿,平日里手把手教她干活哩。晚上大伙儿也常见她去老陈家吃个饭,用缝纫机补个衣服什么的。

这固然不假,不过猪号的女知青谁没跟老陈一起干过活,向他学过手艺?晚上我们也都去他家串过门儿,吃过饭,这在当时叫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正是领导大力提倡的。老陈出身贫农,又当过志愿军,堪称我们“结合”的首选人物。

后来,村里又传开另一种说法,说老眯子忒傻。头一件,她不该跟老陈发生关系,老陈有妻有子,岁数恐怕比她爹还大;再说了,就是有了这事,也犯不着逢人就说老陈把她给强奸了。看看结果好了,领导把她调哪儿也无济于事,这种事一传十,十传百,早晚会传到她的新单位。将来谁还要娶她?她将来名声扫地,没脸见人,也怪不了谁,只能怪她自己不聪明。

事发之后,老陈也曾让村里的第一把手赵指导员盘问了一番,后来他就被调到基建队盖房子去了。有人见此便评说赵指导员袒护老陈,因他俩都是扬州人,是老乡。又有人不以为然,说你还能把老陈怎么着?在中国,一个臭农民你能怎么惩罚他?开除党籍?可他又不是党员;降级撤职?他本来就是平头百姓一个;吊销城市户籍?也不可能;干脆开除国籍,哪个国家又会要他呢?正应了一句俗话:死猪不怕开水烫。

于是老眯子事件就这么不了了之。最后人们把她的闲话说腻了,她也就渐渐被遗忘了。也许这正是她所希望的吧。她离开后再没回来过,也不给任何人写信,完全从我们的生活中匿迹销声了。但她淹留在我的记忆深处,几年之内,时时出现在我的梦里:红扑扑的脸蛋,粗手大脚,一个初长成人的妙龄姑娘。她飞红了脸在笑,开开心心的,我确实从来没见她哭过。

除了这场风波,另一件事也让我对打夜班颇为懊丧。此事起因极小:猪号没有闹钟。这对别人似无大碍,但对我来说,半夜3点让我醒来真比登天还难。

有时一睁眼发现已是红日当窗,这种睡过了头的惶恐我至今记忆犹新。结果所有猪圈都一塌糊涂,其他人得在低矮的棚顶下忍受着蚊子的袭击和臭气的熏蒸,数小时才能把猪圈都清干净。唉,这红着脸向同伴连连道歉的滋味真不好受。即使大家嘴上不说什么,他们的眼神却让我无地自容。这种场合,解释是于事无补的。

可是闹钟哪里是说买就能买得起的?当时,我一个月32元的工资得应付所有的日用开支:伙食12元,剩下的需要拿来买衣服、鞋子、劳动手套、邮票、牙膏牙刷、肥皂洗衣粉、手纸卫生纸、蜡烛电池,再加几听令人绝难抗拒的水果罐头。这还不算,两年内我还得攒下至少30元作为回家探亲的路费。我掐指算算,10块钱一只的闹钟还是买不起。看来我得像别人一样不用闹钟自己醒。

日复一日,有志者事竟成,我终于把自己训练得能在半夜3点准时醒来,就像有谁在我脑袋里装了一只看不见的魔钟。开始我对这一成就兴奋不已,但很快我就倍尝苦果:不管我打不打夜班,这只魔钟准在半夜3点把我闹醒。3年后我离开猪场下大田干活,可我不知怎样才能将此消息通知这永不停摆的魔钟。

又过了两年,我离开北大荒回父母身边读书,仍旧甩不掉这个该死的习惯;80年代,我发现即使远渡重洋,到了地球另一边,这习惯仍像一个幽灵跟定了我。无奈,我只好接受北大荒送给我的这件推辞不掉的纪念。

多少次半夜醒来再也回不到渴望的“黑甜乡”,恼得我掉眼泪。1973年我开始自学英文,这之前有整整7年时间我没摸过课本,当时我已经22岁了,重整学业对我殊非易事。我实在不愿夜里失眠,缺了觉我第二天准保头重脚轻,脑袋成了一桶浆糊。这种时候,我真想和上帝也好魔鬼也好达成一笔交易:宁愿少活10年,只要有谁让我不再受此煎熬。

如今我重温旧事,尽管有着酸涩的无奈,却也觉得半夜3点醒来并非一无是处,至少梦回之时我还清楚地记得那醒来前的梦境。回想它以及我平生做过的许多白日梦,我开始思考,我不会再遗忘。

在农场,白天干活干得晕头转向,几乎无暇回味梦境。晚上,我们的宿舍是十人一屋,南北两张大通铺,各睡五人,中间隔条四五尺宽的走道。在这样的房间里要想点自己的心思,只能是半夜三更梦醒时。

此刻周围没有警惕的眼睛和竖起的耳朵,我尽可以在夜色保护下们心自问:我到底是什么人?是奶奶那样顽固不化的旧贵族,还是新中国培养出来的有文化的新农民?是共产主义的可靠接班人,还是骨子里极端反动的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是否只有为人民服务,做革命的螺丝钉,人生才有意义?生活的目的究竟在哪儿?为了理想,我情愿作出哪些牺牲?又有什么是我几经反复才明白,即使为了父辈和我们的理想,我也决然不能放弃的?为使梦想成真,我们做了多少蠢事?作了多少孽?如果是为了想解救天下受苦人而铸成大错,上天是否会宽恕我们?纵能逃过报应,一个人又如何面对自己良心法庭的审判呢?

2 老猴子精

说到梦,谁能不想起那梦蝶的庄周?彩蝶翩然,舞蹈春风,游戏花丛,饮浆吸露,憩息于绿叶之下,其乐也融融。俄然醒来,依旧是庄生,身着青衫,头戴方巾,冥坐书斋,神游北海,玄想天地万物之本性,自问“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

我回头打量自己走过的人生路,亦不免时时陷入迷茫。记忆中的景象历历如新,却是连贯不起。昨日的我,何者为真,何者是幻?

50年代,日内瓦湖畔有个黑眼睛黑头发的中国女孩。她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忠心耿耿的保姆寸步不离跟随其后。一袭粉红色的纱裙,白色皮鞋,漂亮的发夹,矜持而又不乏友善,令游客啧啧赞叹,一个个将她摄人镜头。

1966年她是一名叱咤风云的红卫兵,跳上火车,南下千里去广州传播文化革命的火种。她曾当面批评省委第一书记是资本主义的保护伞,眼见豆大的汗珠从这位高级干部的脑门上渗出、滚落,心中暗自好笑。她和战友们一纸通令,如飓风席卷,全市几千家私营小店顿时关门。

70年代初她又变作养猪姑娘,面色黝黑,筋骨强壮,头发焦黄像晚秋的干草,十指粗糙有如挫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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