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最后一季 作者:hanlu09121121
冬日下的雪人(1)
一。 我知道算命先生可以用某个人写的一个字来推测他的命运,但我却不知道能否通过字的读音来窥视到未来和现实间神秘的联系。
比如桑(S…ang),我很爱读这个音,读起来饱满而不混浊,反而如秋风般凛冽荒凉。发这个音之前,舌端和牙齿必须要很靠近,但是却并没有贴在一起,尔后,迅速分离,永远分离,气流冲出,回音盘旋。
也许我可以把桑(S…ang)读上一万遍,每一遍都在回想那曾短暂的靠近,但是离开就是离开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就像《倾城之恋》里曼桢说的:我们都不到过去了。
在某个寒冷孤独的夜里,我喃喃自语,泪流满面。
认识桑,是我快乐的开始,也是我沉沦的渊薮,我在夏天的末尾看到她明艳的面容,在整个一夏最后灿烂的阳光里,桑笑靥如花,晃花了我的眼。
在此之前,我一直很愤怒,却一直都装做很平静;我有很多朋友,但内心却总感到孤独。我一直认为孤独是源自高贵,这种高贵和出身、外表甚至学习都没关系,而是源自独立的思想和读过的书,我看不起身边同学的媚俗和无知,但是我却找不到可以倾诉的对象;我诅咒这个世界,但仍无比渴望得到她的认同,渴望活在大舞台上,年少成名。爱玲说得对——“还是出名要趁早啊,太晚的话,快乐也不是那么强烈了!”因此我总在幻想,总在希冀自己能在一夜间长大,即使苍老。然而现实的自己却活得那么狼狈,一无所有,我羡慕、嫉妒、仇视那些少年轻狂的风华。
我甚至都没资格成为愤青,我只有愤怒的思想,却没有愤怒的行为,因为一颗沉重的理由:我不是为了自己学习,我也不是为了自己活着。我自己都很鄙视自己,活着真他妈累。
但,如果没有自杀的勇气,人毕竟要生活下去,即使不快乐。电影《芙蓉镇》里说:活下去,像狗一样活下去,有时,我真觉得阿拉就是条狗,整日里忙忙碌碌,为了一块遥远的骨头。
认识桑以后,我才知道什么是灵魂,才明白在我的生活里,除了因成绩排名高而快乐外,还有一更温暖更真实的快乐。
也许现实的这个世界都认为我和她在一起是罪恶的,因为我是高中生,她是个“疑似”发廊女,但这个世界不是完整的世界,是我鄙视的世界,我只想告诉它,在那个夏末秋初的季节里,我还拥有另一个世界。
在另一个世界形成前的三个月,我还只是一名高二的学生,高二上学期才开始,我正想从学校的宿舍里搬出去。因为想远离诸多鸡毛蒜皮的烦事,比如谁用了谁的洗衣粉,比如谁晚上要是点蜡烛多学习了会,就会遭致别人的嘲讽等等。其实我一直认为他们都是极合格的高中生,学习刻苦,生活简朴,为人内敛不出头,不惹事生非,很有条理。周末他们就洗洗衣服,下下棋,出去买点东西,再好好看书,我有时挺羡慕他们的平静,心中永装着大学没有别的需求,能静下心,能耐得住寂寞。但我却做不到。
我只想过自我的生活,不过考虑到家里每个月只给我二百二十大洋生活费,我只能从中抽取一小部分赁房子,否则吃不饱饭,所以我考虑的只能是最便宜的房子。
一开始我想找飞帮忙,他是我高一入校时第一个认识的同学,当初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这厮绝非善类:留着小胡子,刮光头,青黢黢的头皮,左耳挂着耳钉,皮带松松垮垮,落在脐下三寸,一走路,身如风摆柳,脖子和腰一起扭。开学时,他来得比我早,听舍友说,他一进来就挨个发烟,很真挚的对大伙说,我是花钱进来的,我知道哥几个学习都好,以后多多照顾一下。等我来了把自己东西放下后,去厕所里抽烟,他在蹲大号,也在吞云吐雾,听到声响,抬头,我看见了一张以后让我既烦又摆脱不了的土匪脸。
后面的日子从充分必要两方面都证明了飞的的确确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而且是个臭鸡蛋,坏了整整一锅老汤。我们班第一个语文老师就是被这厮活活气走的,这位女老师三十岁左右,长得又瘦又黑,就如农药敌敌畏的商标般,却偏爱穿红裙子。我们班的同学都特讨厌她,主要因为她的长像、教学方式和尖酸刻薄的诗气,当真是文学系毕业的,出口成章,骂起人来理论结合实际,层层推进,鞭辟入里,那时高中语文才改版,文言文特别多,有一次她晚自习突然袭击,非要全班人在十分钟之内默写《逍遥游》,写不出来的都被罚抄二十遍,整地整个班都怨声载道,她却自我感觉良好。
她走后,同学总结道,遇到她,是我们的悲哀;而遇到飞,则是她的悲哀了。
飞的套路很简单,就是不断的闹出声响,不让她安心上课,飞说话、小声唱歌、怪叫等等,整的后面跟先锋音乐录音棚似的。但是令我和满满可气的是,他每每犯事的时候总会牵连到我们俩,因为那时我们三个坐在一起。老师本着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原则,每次罚站就是三个,被同学笑称“三站客”,你说站就站着呗,飞还不老实,一看语文老师转过身在黑板上写字,他就挤眉弄眼的和旁边的同学开玩笑,老师一转身,他就又一脸无辜老老实实的站着。
后来,站的时间长了,“三站客”名声远扬,同学们见到我们三个打招呼都是:今天你站了没有?而且这件事连老班都知道了,有次班里要出几个人到仓库领课本,老班在门口就喊上了:那什么就让“三站客”也为人民服务一次吧。
其实上语文课老站着也没什么,但令我郁闷的是,他俩个子都比我高大。
好在高二文理分家了,这厮终于混不下去了,灰溜溜的闪到文科班了,为这事我和满满还在校门外连吃了十个煎饼果子以示庆祝,结果第二天都拉了肚子。
前段时间听宿舍的人说飞在大戏院那边赁房子了,因此我决定过去先祸害祸害他,顺便体验一下住外面的感觉。
二. 2001年9月13日
中午吃过饭后,我顶着大太阳去飞那,九月是夏季的最后时光,好似回光返照似的热。
飞住的地方并不远,顺着人民路,两百米左右,右拐,路过梦阳市大戏院,再走几十米有个胡同,左手第二家便是。我推开院门,一只比猫大不了多少的狗冲我“汪汪”,我只瞪了它一眼,它果然跑得比一般的狗还快。
我敲了敲门,飞半天才开门,只穿了条内裤站着,睡眼惺忪。
“我靠你怎么舍得来了?”飞揉揉眼。
“别挡路行吗?”我推开飞径直走进去,“大白天睡觉,非奸即盗,床上没姘头吧?”
“哥我是那种随便的人吗?”飞嘿嘿笑,随手关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