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了!
…………
一头扎进河中的杨石二人从水底窜了起来,大喝一声:“爽啊!”
“嘿嘿,好久没这么舒坦过了!”石保正大笑道。
杨元庆笑眯眯的看了石保正一眼后爬到了岸边,从包裹中取出三截枪拼好。
“元庆,你要干嘛?”水中的石保正一脸疑惑的看着岸上光着腚的杨元庆。
“练武啊!”
两人离京已经好几日了,曹彬的大军也已进入宋境,他们这会儿还在境内找不到组织,一看杨元庆不慌不忙的走向河中,石保正惊讶道:“不是吧,就一会儿功夫还要练武啊?”
杨元庆刚摸索过了,这条河的河面宽五丈左右,深浅不一,浅处最浅一个身位左右,最深有两丈多。
刚还波澜平静的河面,随着杨元庆消失在水中的片刻功夫后,忽然水波汹涌,一道道波痕自水中向两岸扩散,仿佛水底有怪鱼水兽即将出水。
爬上岸的石保正默默的注视着水面的波纹,此前他已经听杨元庆说过水中练武一事,但还未亲眼见过,这时见状,不由得生出敬佩,原来功夫还能这么炼,太不可思议。
“驾!”
杨元庆刚爬上岸穿衣服,远处便传来一阵驱马的驾喝声,两人回头一望,只见几个身穿铠甲的士兵从山谷的另一头奔来。
一眨眼功夫,几骑便到他们身前,细数一下,六人八马。马匹通体如墨,异常高壮,马上士兵一身黑甲,头顶钵盔。
虽是六骑,但往河边一站,犹如六位天神降临。
领头的士兵一见杨元庆,顿时眉飞色舞地从马上翻了下来,欣喜万分地说道:“元庆,果然是你。”
杨元庆亦也欣喜若狂的迎了上去,讶然道:“伍哥,你怎么在这里啊?”
不错,来人便是和杨元庆一同在摇光镇驻军营朝夕相处了八年的伍小旭。
伍小旭怎么都没想到,和杨元庆刚分开不久,这么快又见面了,喜上眉梢地说道:“前方战事已经开始了,我和兄弟们被调到此处帮忙收粮送粮。今早有人在营帐留了这个给我,让我到此接你。”说罢,便从身后士兵手中拿来一杆长枪和一柄刀,还有一封书信递给杨元庆。
杨元庆先是打开书信,只见上面写着:‘杨元庆即将到一线天峡谷,把这身战甲和这两件兵器交给他。’
杨元庆美滋滋想到:‘看来老杨已经同意我去前线了。’看完信后接过长枪。
恒山铁骑请金枪,遥闻箙中花箭香。
久闻大名的透甲缕金枪果然不同凡响,枪身银光发亮,枪尖缕金闪烁,银枪金头,沉重坚硬、锋利无比、威风凛凛。杨元庆爱不释手的轻声冉冉自语:“这就是杨宗业的透甲缕金枪?”
石保正也凑到跟前,一脸羡慕地说道:“看来杨大人同意我们到军中历练了,国公大人对你还是不错的。”
石保正话音刚落,伍小旭又递来一把刀,恋恋不舍的介绍道:“这刀叫寒月刀,是取自天外陨石打造而成,刀长三尺二,刀柄两寸半,重量七斤八两二,吹毛断发,锋刃无比。”
这刀杨元庆也曾听王开泰提起过,是陈天王赐给杨延年的宝刀,一直放在凌云阁之内,没想到老杨竟然让人给他送过来。
这下石保正看得更是目瞪口呆,心想着自己那酒鬼老爹待自己还不如国公爷待个私生子的好,心中一顿腹诽,殊不知国公爷也是被他的两个谋士好言相劝后,才决定同意杨元庆出门历练。
至于自己那个酒鬼老爹,若不由国公爷劝说一番,早已经拎着他那对赖以成名的铁鞭过来把他的腿给打断了。
杨元庆满心欢喜的把寒月刀收在腰间,整个人的气质立马就不一样了,手持透甲缕金枪,腰挎寒月刀,脚踏七色云彩,身披金甲圣衣,口中念到:‘妖怪,哪里跑,吃爷爷一枪……’
摇光镇龙骧军凤字营的战力如何,杨元庆比谁都清楚,绝对是整支龙骧军全精锐的一个营,不然也不可能放在摇光镇来保护自己和母亲,只是没想到,这么一支精锐,竟然没有前往前线冲锋陷阵,而是做个运粮军。
杨元庆一脸疑惑的看着伍小旭,问道:“伍哥,怎么回事?龙骧军不是应该站在军队的最前沿吗?”
伍小旭苦笑道:“上峰的意思,我也不知道。”
杨元庆虽未见过陈之福,但此人的性格,杨元庆早有所闻,这是个护短的家伙。
按理说,陈芝福不可能会让自己的部下去做这种默默无闻的后勤保障工作。
杨元庆盯着伍小旭的脸看了许久,面露愠色地问道:“是不是因为我母亲出殡的时候,你们去送行的缘故?”
杨元庆的猜测一点都没错,只见伍小旭听完后先是一脸惊讶的看了杨元庆一眼,然后自我安慰道:“常言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粮草护送一样重要,后勤工作做好了,前方的弟兄们才能放开手脚去奋勇杀敌。”
杨元庆听完后心里十分的愧疚,沮丧的说道:“伍哥,对不起,我把兄弟们给连累了。”
伍小旭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没事。你走后,兄弟们都很想你,走,先跟我回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