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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出孤山 第七十六章 决战(第1页)

蓄发已久的杀声骤然间爆发了,那声如鬼泣,似魔啸,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就这样喷薄而出。常言道: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毁灭。只剩下不到五十人的燕卒,在孤夜带领下正在无情的收割着路上所遇到的一切。

他们来了,带着决死无生的意念扑杀而来了。庖硕手持一人高的巨盾,奔跑起来就如同一辆失控了的战车,所遇到的敌人无不被撞得人仰马翻。身若猿猴的蛮九,左右两柄短矛时不时在人群中穿针引线,只不过却是以人体为布麻,鲜血为线。

从孤夜射出第一支箭将狼布手中枪击断的那刻起,一场不是你死便是我亡的歼灭战就正式的打响了。猝不及防,当真是猝不及防,原本以为这些被削指去履的俘虏们都在攻破东门楼的时候逃之夭夭,没想到如今却全都出现在这里。而此时的东胡兵本想着令支寨内所有放火引起混乱的燕卒都成了瓮中之鳖,于是人员大都随着长官的脚步缩在了这块窄小的区域。

狭路相逢勇者胜,勇者相逢疯魔胜。通俗来点便是软的怕硬,硬的怕不要命,不要命怕神经病。东胡人或许数量上占优势还不失勇猛,奈何这些燕卒都是一群把自己的命当成草芥,坟头认作豪宅的疯子。他们不但会用刀砍人,还会用牙咬,用头撞,一命赔两命,还要搭上你半只胳膊。试问一下,像这样一群完全强迫自己丧失理智的怪物,又有谁不惊?又有谁能挡?

“天杀的孤山子,你这混蛋怎么才来啊!老子的兄弟都被东胡狗给祸害干净了呀……”

胡碾诱敌不成反害曹进差点被杀,此时见到孤夜终于带人杀来立马挥刀便向鹰弃砍过去,算是讨回点利息。而这时候的狼布由于刚才那惊艳的一箭让他不得不躲闪开去严正以待,所以此刻居然是来不及出手救援的。

地上早就失血过多的鹰弃最后又被向死狗似的再摔一次,现在哪里还有办法躲过胡碾报复性的一刀。

噗呲……自上而下,刀从喉结处切入,那颗大好头颅瞬间就被剁了下来,血液飙射而出,甚至洒在了十步步之外狼布的脚面上。

“痛快!早就看你这厮不顺眼了!

杀呀兄弟们!把这些东胡狗全给通通干翻!”

从地上翻起来的胡碾提刀便要向最近的狼布劈砍过去,怎料对方此时见对自己非常重要的弟弟头颅滚落,那股难以形容的杀意骤然勃发。见那刀锋袭来,手中没有了枪头枪杆的便被全力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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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只能见到一个残影,紧接着胡碾的厚背大刀便咔嚓一声从中折断,虎口炸裂,剩下的刀柄也脱飞出去。还没等其反应过来,反身回风枪又是直刺胸口。

谁都不敢说没有枪头便捅不死人,在力量足够大速度足够快的前提下,一根平头棍子照样能在百十斤肉上戳出一个窟窿来。恰恰狼布就有这般的实力,特别是这含怒一击,以胡碾堪堪达到三瓮力门槛,根本就无法躲避。

咻……

又是关键的一箭,孤夜直接踏在庖硕的盾牌上,借着其上举的力道整个人几乎跃在了半空,如此一来才能使得视野不被遮挡。箭如流星,激射向狼布的右肩胛骨,若是对方不闪不避,这一击便能废掉其半边身子,那只持枪的胳膊当然也就不可保。而事实是,目标人物耳朵微不可察的耸动了一下,立马便放弃自己的攻击招式猛侧跨几步闪开了出去。

果不其然,孤夜对于这样的结果是早有预料的,只不过之前是猜测,现在基本上算是证实了而已。若是判断的没有错,前面那个为首的东胡人具备一种类似于动物防备天敌时的第六感。这种能力可以是过人的听觉,也可以是过人的嗅觉。

一箭不中,再发一箭,接着是双箭齐发,三箭连珠,四箭追魂夺魄。深知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孤夜基本上又是把自身的安危交给了蛮九与身边的胖子。他很清楚,要想让身后的弟兄们最后还能剩下来几个,那就必须瓦解东胡人的军心,而要令其军心快速崩溃的最快途径便是干掉为首者。

可平时足以自傲的箭术,此时作用在狼布身上之时效果却是微乎其微。他似乎是可以提前判断箭矢轨迹般,往往到最后关头即将临身的时候便被躲开来。

换做在暗中狩猎模式,对于这种近乎可以预知箭矢攻击方向的感应力,孤夜可以通过精确计算后削切箭杆来做到瞬息改变射击角度,而现在却不行,时间上根本不允许,可以说如今同袍们是在燃烧生命作为代价来作战。以少击多本就是逆势而为可持续性是完全不可预料的。

“胖子,刀来!”

战场上最忌死板不懂变通,都已经证明弓箭对前面那个东胡人起到的作用很有限了,当然就该果断舍弃掉。

庖硕背上麻绳一直是绑着一柄制式长刀的,孤夜除了是个出色的弓箭手外,一套军阵刀法也是自小苦练过来的。在花费的时间上,甚至不少于花在射箭上的功夫。

大盾刚格挡住侧面的挥砍,庖硕顺势将盾牌持平直戳出去,巨大无比的力道即刻将来人的胸口撞出一条凹痕出来,怕是整条胸椎骨都被击碎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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