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民兵一见秦京茹的军绿制服眼神就缓和下来,枪口也垂下了。
许大茂仔细看了看这些民兵的武器,基本都是三八大盖,波波沙冲锋枪和芝加哥打字机各一把,还有个民兵没拿枪,背着个包,应该是专门保管子弹的。
三八大盖的威力大,就是射速慢,拉一次枪栓才能打一枪,冲锋枪威力又不足,怪不得让野猪跑了。
民兵队伍里有几人认识秦京茹,有个小伙子满脸羡慕之色:“秦京茹,你这身衣服真精神。排长,咱们队伍多早晚能发一身新的军服啊?我这身都穿了5年了。”
一看还真是,他那一身浅绿军服大小补丁起码有20个。
排长也不能打包票,打岔道:“想点美事吧,这回咱们干掉了5头野猪,上千斤的分量,公社家家都能吃上肉了。”
民兵们都兴奋了起来,纷纷讨论起每家能分多少肉。
许大茂对民兵排长说道:“同志,我刚瞧见还有一头母猪往西边去了。”
队长点了点头:“我们这就去追击,你俩算帮了大忙了,这头公猪危险性最大,跑得也最快,前几天有个同志还被它刺穿了大腿。现在只剩一头母猪,就好对付多了。”
“是啊,还好我有鞭炮,不然怕是够呛!”许大茂也是心有余悸,看着队长手上的冲锋枪却有点眼热。
“你这个同志也够机灵的,能想出这个办法,不愧是城里的干部。”
排长急着去追那头母猪,留了几个民兵看守那些死猪,就带着剩下的人朝西边去了。
许大茂看着那些人的背影,心里琢磨着得想办法弄两把枪,毕竟有空间在手,过段时间去香江说不定用得上。
只是他一直是良民,在21世纪也不知道哪里能搞到枪。
去外国倒是可以买就是太麻烦;去厂武装部偷吧,又过不了心里那道坎。
看来要找个机会趟一趟鬼市了。
临走前特地过去看了看那只危险的蓬蓬。
三八大盖的威力真不是盖的,头盖骨都给掀起来了,露出白花花的脑子,屎尿齐流,血腥味和骚臭味混在一起直往鼻子里钻,闻着就想吐。
二人跟民兵道别,踏上了归途,秦京茹又是兴奋又是后怕,感觉今天发生的事太刺激了,嘚吧嘚个没完。
“以前只看过民兵打靶,这回总算是动了真格的。”
“那头野猪要是全归咱们就好了,可以一直吃到过年!”
“你说如果我刚刚真的出去了,能甩掉野猪吗?”
许大茂还在回想刚刚的情景,想到这丫头居然想一个人冲出去,真让他挺感动的。
秦京茹说了半天没得到回应,便拍了拍丈夫的背:“一猪二熊三老虎,野猪最喜欢攻击人了。如果咱们无路可逃了,你会保护我吗?”
“必须的啊,你是我媳妇,不保护你,我还算爷们吗?”许大茂说得豪气干云,把胸脯拍的砰砰响。
秦京茹信以为真,娇笑着抱紧丈夫:“大茂,你对我太好了,一点都没有瞧不起我,对我家里人也好!”
许大茂嘿嘿笑着,心里却有些发虚。
刚才那野猪看着吓人,一旦像推土机一样冲过来,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反应。
如果当时京茹在后边,自己会挺身而上,还是闪身躲开?
或许真到了那一刻才能知道,实在不行学太君当个“猪骑士”,没准还能翻盘呢。
一切烦恼和恐惧都来源于火力不足,得搞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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