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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初恋爱》

初恋爱 第一部分 写给最初的序是我主动提出来要作序的。

本来九夜茴只是想请我写个推荐语,我看了一眼书名就说我来写序吧,心想趁我还没忘记。读完书才意识到:也许在我的生命中,有个女孩我会一生记得她,根本无法忘掉;有个女孩她会一生记得我,我却无法知道她是谁。好奇妙的感受,我竟从来没有这样去想过,原来我只以为未来是未知的,而过去是我了解的。现在看来或许过去藏着许多的秘密的拐角,在我这里是模糊甚至是忘却的,而在另一个人那边却是刻骨铭心。天哪,我读完书忽然觉得我或许不该是现在我以为的我,也许我忽略的一些人与事才是我的人生!我合上书、闭上眼,脑中翻来覆去,岁月在这里留下太多的线索、痕迹和细节,好想再活一次,可我无能为力。

这是一本长大后,经历过,自以为快忘掉最初的人最合适读的书。

作者的前两本书我都细读过,尤其是《匆匆那年》,本来我是要担任《匆匆那年》电视剧导演的,所以当初读时很细心。那时就发现,一个80后的作家与我这个70后的人并无代沟,几乎他们经历的一切我都同样经历过,只是我们手中的“北冰洋”变成了他们的“冰红茶”。从喜欢一本书到欣赏一个作者是很自然的,接触到这个80后女孩,就更加觉得她是一个聪慧、感性并且认真的人,她有着独特的细腻,许多不为我们所感受的瞬间她都能发觉。如今她又多了一份成熟,所以才有了《初恋爱》这样一本充满迷思与回想的书。

说实话,我喜爱《初恋爱》超过《匆匆那年》许多,《匆匆那年》讲的也是初恋,青涩动人,可从结构和笔触上都还有些生涩;《初恋爱》就不同了,虽然许多初恋的场景与细节在《匆匆那年》中都曾出现,可精巧的结构设计,细腻的人物刻画,以及充满现代感的语言表达都让人兴奋。看书时不觉得是在读一本书,仿佛只是在回忆,这是九夜茴的书通常能达到的效果,这也是她能成功的原因。

在《初恋爱》中有些有些部分是我尤其喜爱的,例如板报组,向日葵,我当年写过的一个初恋故事中竟然有一摸一样的细节,只是这里留下的是“对不起”三个字,我那边是两张钉在在花朵上的电影票。再如在孟帆葬礼上的一幕,生者不知逝去的人对她永远的爱,让人觉得有些荒唐,有些伤感。最巧的是书中主人公的生日竟也和我一样,这或许是这本书同我的缘分吧。

我想把这个故事拍成电影。

名字也很重要,这本书有个好名字,有一个好特别的名字,我一直以为初恋不是爱,起码不懂爱,可如今想来爱又何必要懂呢?最是初恋时的爱,这样才让人惦记、想念、不忘却。更或许只有初恋才是爱,因为不懂,所以才费了心思,用尽情思。

看完《初恋爱》,好想再回到年少时,当然是很难,却不是不可能。再读一遍,合上书、闭上眼,翻来覆去回忆着,仿佛一切又重现。有记忆真好,虽然有时令人烦乱,可是一本书带着你躲回到自己的记忆里,真或幻都似不重要,就让我们重新整理过的记忆骗自己一次也是快乐的,值得!

写序就要夸赞,我就不客气的夸一下:《初恋爱》是一本好书,非常好看。如果你看过《匆匆那年》就一定要看这本《初恋爱》,如果你以前没有看过九夜茴的书,从这本开始吧。

再说一次,我真的想把这本书拍成电影,谁都别来跟我抢。

黄磊

初恋爱 第一部分 初恋爱 1 day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北京太大了,去什么地方都感觉很远,想起谁都感觉很远。所以温静一直尝试着不想杜晓风,刻意将七年的感情压缩成小小的一块石头,抛到时光背后。和其他人说起时,也只是淡淡一笑。可是她知道,明明不是。

初恋爱 第一部分 初恋爱 2 day

1

温静躺在床上,听完手机闹钟一整首《北京欢迎你》,才慢吞吞地爬了起来。

今天是周末,上周高中同学在人人网上约了一起聚会,据说是难得整齐的一次,想想也是,连她这样毕业后基本淡出大家视线的人都被通知了,说明的确算得上大规模。

温静本来不想去的,比起和旧时同学回忆往事,她更想在家好好睡一觉。她没有苏苏那么大的热情,工作很辛苦,加上拥挤在地铁里的时间,温静每天至少有12个小时是在外面度过的。一直以来让她骄傲的有历史感、凝重宏大的北京,现在反而成了负累。

北京太大了,去什么地方都感觉很远,想起谁都感觉很远。所以温静一直尝试着不想杜晓风,刻意将七年的感情压缩成小小的一块石头,抛到时光背后。和其他人说起时,也假装只是少年时代稚嫩的迷恋,淡淡一笑,叹惋两声人生若只如初见也就罢了。

可是她知道,明明不是。

温静和杜晓风是去年才分的手,他们从高中二年级开始好,分手时都已经工作两年了。在温静戏谑着干脆赶在奥运会那天扎堆结婚时,杜晓风喜欢上了别人。很无奈,很残酷,但是仍然是很多人都经历过的事,以至于找到苏苏倾诉,温静却实在说不出什么来了。再多的忧伤、哀愁、幽怨等等美丽的形容词结合起来,也都是在显示着很简单的事实:杜晓风不爱她了,他喜欢上别人,然后甩了她。

温静见过那个女孩,也不能说多么的漂亮,但是很可爱,很爱笑,和杜晓风逛街时还能蹦蹦跳跳的,一会儿在他左边,一会儿在他右边。温静远远地看着他们,心里想,哦,他现在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啊,然后就转身走了。

她是躲在杜晓风住的地方看见他们的,单元门外有一大丛丁香,杜晓风毕业租房时一眼就看中了这里,他说丁香的味儿和温静身上的味儿很像,这样每天路过这丛丁香就能想起她了。

可是如今温静就躲在这丛花背面,杜晓风却一点儿没发现她。他只是拉着自己的新女友,熟练地掏出钥匙开单元门。钥匙圈上挂着的CS玩偶,还是温静送的。

七年的感情不可能让她甘心放手,苏苏那时给她出主意,每天从MSN上发给她很多打败小三抢回男友的帖子,让她借鉴。而看到别人形形色色的苦痛,温静总会感同身受,跟着掉几滴眼泪,然后咒骂“小三年年有,最近特别多”。

温静也确实想过捍卫自己的爱情,可是当她看到那个女孩时,她放弃了。让她怎么做?带着棒球帽,穿着颜色鲜艳的T恤和七分裤在杜晓风身边转来转去?把自己弄得可怜点,利用杜晓风的同情心和良心?或者打着最后做一次的旗号,然后故意让那个女孩子知道?这些也许对杜晓风管用,但是温静自己却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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