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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本书已经开通了贴吧。

回想一下,其实本书发书时的种种难受,颇有峰回路转的气势,或者说好事多磨?再说大点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在发过两次之后,本猫在第一次发布本书的作者账号下忿然写下下列发书感言:

《据说改名要感言》

对不起了,非常对不起唯一的一个收藏,那位不知名的读者兄。

由于小猫的低级错误,发书的时候不小心发在了读者账号上,也就是本号,昵称是“不好奇的猫”。

其实在两年前策划本书的时候就已经定好了笔名“高小猫”,最近发书前也终于确定了书名《天宫列传》。

可惜当时一次xìng注册了一个读者账号和一个作者账号,已经是两年前了,这两年小猫看书都用的这个号,内个作者账号直接给遗忘了,发书的时候没经大脑,发出去一次,有牛人提议要修改,就删除了待审核章节,这个时候还没发现作者名不对呢,现在再发了一次待审核章节,编辑兄太厉害了,审核章节发出去不到半小时就通过,然后发现悲剧了……

兴致勃勃打开新书页面,感慨了一下“封面没做呢”,然后看见作者的名字,晴天霹雳啊,作者名叫“不好奇的猫”,那是我准备拿来做书评区管理员的号……

然后翻天覆地的折腾……

问管理员能不能改作者名?答曰:不能

问管理员能不能删掉本书重新发?答曰:已通过审核的书不能删除。

呃,怎么办?

如果换到确定笔名的号,那么书名要改。

如果不改书名,作者必然就叫“不好奇的猫”。

作者笔名不满意的话很影响创作积极xìng啊……

只好改书名了,那么翻来覆去的查询,不少和我这个内容符合或贴边的书名都被占用了,并且去搜索的时候发现书库里并没有这本书。

为毛要规定“在已有作品审核通过的作者专栏内,如有其他作品未审核通过的,未审核通过的作品将在60天后被自动删除”?

偶保证,偶高小猫在这里深刻的保证,“被偶发现过的-且-已经被占用的-且-书库里没有该书的”那些书名,绝大部分都是“偶在两年前就已经搜索过-且-当时就已经被占用-且-当时书库里就没有该书”的情况。

那么再问:

为毛要规定“在已有作品审核通过的作者专栏内,如有其他作品未审核通过的,未审核通过的作品将在60天后被自动删除”?

这个规定堂而皇之的在作者专区登陆界面上写着,已经存在很多年了。

不但有关于某本书未通过审核60天删除的,还有作者专栏45天没书就删除的。

可是起点的作者服务专员告诉小猫:书名和作者名从来都不删除。

那要这规定有毛用?

偶不是说起点这规定有多好有多应该实施,而是你既然弄出来了,还张贴了那么多年,为什么就不能照章执行呢?如果觉得没必要执行那你张贴出来干什么?

难道起点的编辑们管理员们自己没写过书?还是自己没有发过书?书名被一个空注册占用了你们自己不烦吗?作者名被一个空注册占用了你们自己不烦吗?

这么大的网站,不说大中华区了,大陆第一没跑儿的吧,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还要解决书荒的大事儿?

当然了,书荒和这事不是一个界别,如果有大神出来说就看中哪个书名了,如果有空注册的话估计起点有可能去帮他腾出来,这种待遇咱们这帮扑街就不用想了,但是做事要讲实际。

起点最近发消息说有人诋毁说什么补贴不到位被莫名其妙克扣什么的,偶们相信是诋毁,不过想一想怎么没人诋毁淘宝啊?人家淘宝在照章办事方面是很严谨的,不可能出现一个规定张贴出来4年不执行的,那都是牵涉到形象的问题。

或者你说淘宝是生意人的事情,起点是读书人的事情,那偶们也没话说了,毕竟卖商品能讨价还价,卖电子书就是一锤子买卖,或者你们重视文化内容了,规章制度先放一边。

反正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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