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祥龙献瑞!”王道手指洞外。
远远的峰间正在火烧山,真的像一条巨大的火龙在蜿蜒蛹动,十分壮观。如果对山区稍有认识,便能判出野火烧山之处距这里至少是大半天的路程,这是指有功夫的,普通人得耗上一天还不一定能到。
韦烈悠悠地道:“火烧山之处必有种地人家,烧山是为了除杂草,造肥料,驱蛇虫。这一烧可能是几天几夜,我们就以那里作为会合的地点,两天之后回头,先到先等,不见不散,山区太辽阔,钻天鼠信号不一定有效。”
王道应了声:“好!”
洪流仍是只点头,不必要的话他是多一个字也不说的,他也有很多话的时候,有时是基于必要,有时是被王道逼的。这种性格正是一个职业杀手的典型,虽然他已弃邪归正不再是冷血杀手,但习惯是不容易改过来的。
天放亮。
三人分道扬镳,洪流与王道一南一北,韦烈走中路。
山区无路,如果有也只是山里人走出来的错杂小道,无法据以到达某一个特定地点,所以对于山势与方位必须有判别的本领,更要紧的是认定一个特殊的座标,凭以分辨本身的位置,现在三人都以火烧过的那座山中央突起的宝塔形尖峰作为指标。
过午不久,韦烈抵达了昨晚所见火烧山之处。
山腰已被烧得一片黑,林木多已枯焦,余烟未熄。近山脚峰峰相连的坳地里一片葱绿,与烧过的黑地一比更加显目。意外地,葱绿之中是十来户分散的山居人家自成一个聚落,而作为指标的尖峰正矗立在聚落的正后。
将近聚落,一个手持虎叉,身背弓跨刀的壮年汉子迎面而来,一望而知是山中猎户,韦烈忙上前打丁个招呼。
“这位大哥,你好!”
“客人是……”
“到山里来访友的。”
“哦!客人在山里有朋友?”狐疑地打量了韦烈几眼:“山里人不多,这附近五十里之内的乡邻彼此都认识,客人的朋友是谁?”
“这……在下打听个地方。”
“什么地方?”
“驼峰!”
此汉登时脸色大变,像突然碰见了鬼,后退两步之后,半声不吭,像逃命般地斜里疾窜而去。
韦烈傻了眼,这是怎么回事,这猎户一听到“驼峰”二字,便像碰到了瘟神似地急急逃走,驼峰是不祥之地吗?是犯了他们的忌讳还是另有文章?他想不透,但确定其驼峰这地点,而且这一带山里人都知道,照情况判断,驼峰必在这一带附近不远,地方算撞对了,用心查访必有着落,因而精神大振,继续前行。
这里是聚落边缘,有羊肠小道可循。
顺小道行去,已可看到在辛勤锄地的男女山民。
眼前是道山溪,溪中怪石嶙峋,一株倒下的大树横跨溪上,枝桠已被修整,自然地形成了一道便桥。
桥头石上坐着一个白发老人在吸旱烟,状甚悠闲。
“老丈,打扰!”韦烈隔溪而问。
老人抬头,老脸尽是惊讶之色,这地方极少生人来往,可以说是个老死不与外人闻问的地方,韦烈虽然换了普通便服,但在山里人眼中仍是惊怪的对象。
“你……什么人?”
“有事入山,向老丈请教一个地方。”他不说访友了。
“什么样子的地方?”
“驼峰。”
“啊!”老人虎地站起身来,恐惧地瞄了韦烈一眼,掉头便走,而且走得很快。
韦烈再一次傻眼,有些啼笑皆非,山里人对于“驼峰”这名称为何会有如何强烈的恐惧反应?这问题大了,看样子向人打听是此路不通,村子也不必进了。他想,驼峰无疑是在这范围之内,耐心找定可找到。
一阵盘算之后,他决定登上宝塔形的尖峰,居高临下,视线可以放得很远,只要发现骆驼背似的山峰便差不离了。估量了一下形势,他选择侧面登峰,眼前的山溪恰在与尖峰并列的夹缝之间。
于是,他溯溪而上。
一路攀藤附葛,有时必须绕行,相当艰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