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三分钟,就三分钟,比刘文辉估计的时间快了两分钟。地上躺着七八具尸体,脖子断了,喉咙被割断,总之全都是一招毙命。
胖团长一手捂着肚子,鲜血从他的指缝中间流淌过来,惊恐的睁大眼睛:“你们!你们就是特种战士?”
刘文辉听不懂胖团长说的是什么,伸手拉住胖团长的下巴,三棱军刺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别怪我,我和你没仇,可是现在是敌人,能做的就是让你死的痛快一点。”说话间,右手一拉,滚烫的血液窜上去一尺多高,差一点喷到刘文辉的身上。
梅松的苗刀剁脑袋是最好不过,一刀下去先看点脖颈上的皮肤和肌肉,再狠狠一道将骨头砍断,一颗血淋淋的脑袋就提在了手里。将脖颈处的伤口在地上蹭两下,随手收进自己的袋子里。这是他们次来的任务,也是他们的赌注,为了明天晚上的碗里能多几片肉,就是再怎么恶心也得提着。
“砰,砰,砰!哒哒哒……”一开始的三枪山顶上的迫击炮胖的三个战士被击中。随后而来的一串子弹打在山洞口的岩石上,几个站岗放哨的家伙被打的都成一片。
“走!他们已经得手,冲出去!”刘文辉一挥手撤掉身上束缚自己走路的绷带,抄起地上的一把枪就往山东的外面走。身后跟着他的几个兄弟,这时候的他们早就扔掉了身上那些没用的东西,也不挑拣,捡起地上的强跟着刘文辉就往外走。
一名传令兵急匆匆顺着山洞口进来,刚刚走到洞口,刘文辉的枪声便想了。没有必要再隐瞒,少校死了,几个参谋也死了。刚才少校在支护所里见到的那些人肯定就是凶手。既然无路可逃,那就只好硬着头皮往前冲。
很多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是奇怪,一个个伸长脑袋想要看清指挥所里的动静。当看见浑身是血的刘文辉抱着一把枪,招呼都不打,朝着他们一阵狂扫。后面的人也是一样,只要敢露头就是一梭子,管你在干什么。当然刘文辉他们也不纠缠,一边打一遍快速的朝着山洞口跑去,只留下身后那些大喊大叫的家伙们。
从措手不及中反映过来的敌人,终于开始抵抗了。少校被杀的事情如风般快速的在众人的传扬之中,在洞里洞外传播。敌军的那些下层军官忙活起来。有人已经做好了逃跑的准备,有些则不断的组织人手涌向刘文辉他们。
山洞狭窄的地形给了刘文辉逃跑的机会,敌人就算是再多,也不也能完全铺开。这就给了刘文辉他们充分的机会。从刚才开始枪声就一直没有停止过,打的敌军节节败退。团长的牺牲对他们的打击很大,不少人已经没有了再继续打下去的心思。如果不是营长、连长、排长、班长努力职称,突击团早就如鸟兽散。
前面就是出口,淡淡的天光已经出现在了洞口。刘文辉打出最后一梭子子弹,ak47的撞针狠狠得敲击了两下,这才恋恋不舍扔掉手里的强,重新提起一把有些老的三八大盖。
这种枪可没有ak47好用,只能单发,而是费时费力,弹容量也少很多,早在十几年前这种枪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没想到现在敌人手里这还是武器。刘文辉只开了一枪就扔了,重新寻找适合这种快节奏设计的枪。
实际上,敌人的武器种类很杂,不但有现金的高射机枪,还有很古老的中正步枪,甚至于老套筒、汉阳造都是他们的武器。这些年只顾着打仗,工业生产与物资供应严重不足,导致了敌国从人民生活到经济建设都处在一个相当低的水平,刘文辉可以肯定,那些中正式或者汉阳造很有可能还是我国支援敌国进行抗法战争时的东西。
一阵高射机枪子弹打在洞口,子弹穿透那些聚拢在洞口的敌人,在山石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刘文辉急忙闪身躲过,破口大骂:“狗日的,这是要老子的命。”
第279章 打赌(3)
战斗打的很激烈,三个点的攻击势头很高。
炫耀顶上,一团火光照耀,一看就知道是敌人的60迫击炮阵地。也不知道何政军是怎么悄无生气的从悬崖峭壁爬上去的,总之在敌人没有发现他们的情况下悄悄的抵达了敌军阵地。如今大火起来,也没有听见炮声就足以证明何政军已经得手。
山下的形势也很好,两挺高射机枪快速射击。一部正在阻击企图靠近机枪阵地的敌军,另一挺直接瞄准半山腰上的洞口。从一开始子弹就没有停止过。一尺长的子弹打过来,连碗口粗细的大树都能拦腰打断,更别说是敌人了,只要爱上一发,打成两节都是死的痛快的。
刘文辉刚刚从山洞里面漏出脑袋,高射机枪的子弹就打在了他的脚下,还真把刘文辉下了一跳。幸亏他跑的快,躲过了一场枪林弹雨,要不然筛子都是轻的。
武松抓过怀里的信号枪,连忙朝着天上开了三枪。三颗红色信号弹冲天而起,在黑色的夜空中格外鲜亮,几乎将整个丛林都要染成红色。离着老远都能看见这场景,周卫国呵呵一笑,连忙下令轰击洞口的高射机枪调转枪口,将上下那些想要上山的家伙全都干掉。
走出山洞的那一刻,刘文辉连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的机会都没有。敌人实在是太多了,驻守这里的是敌军一个团,像这种有名有姓的团,也算是敌军之中很有战斗力的团队。虽然一年来,在我军的骚扰和敌军的自然损耗下,这个团已经不完整,连半个都没有。然而人数上的优势还是给他们造成了压力。
高射机枪的射击刚刚结束,隐藏起来的敌人呼啦一下就又围了上来。他们可不知道他们的团长已经被人杀了,只认为有敌人混进了基地,如果不赶快清除,等到团长知道杀人都算是轻的。武器不先进不要紧,道路不好走不要紧,他们不在乎人名,只要长官一声令下,所有人前赴后继生不畏死。
大牛大喝一声,一只手握着一把ak47,就这样站在战火中间,朝着山下冲,身后刘文辉、梅松。张致恒不断的将敌人手里的手雷、手榴弹让前面扔,希望能炸开一条路。这是一条鲜血和尸体铺成的路,一路上只能踩着尸体前进,脚下红褐色的泥土变成了紫色,如果是在白天看一定相当吓人。
武松抱着胖团长的脑袋,这是刘文辉给他的任务。为了林场第一小队的荣誉,就算是命丢了这颗圆滚滚的脑袋也不能丢。脑袋的血已经流干了,整张脸变得惨白,在月光的照耀下更加白的吓人。武松就这么紧紧的抱着,一只手提着枪,一只手提着脑袋跟在众人的身后。
火焰,破坏、死亡这些战争中的孪生兄弟总是集体行动。大牛越大越兴奋,身上的衣服早都没了,火光映衬下,泛着油光的皮肤很健美。刘文辉和梅松已经冒汗,开枪开的冒汗这还是头一次,虽然还是紧张,也觉得过瘾。下山的路很长,长的好像没有尽头。上来的时候没觉得这条路会有这么长,现在感觉到要走下去真的很不容易。
“闪开!”梅松使劲推了刘文辉一把。刘文辉一个趔趄狠狠得撞在大树上,肩膀似乎都要碎了。正要起身,耳边一道风声划过,硝烟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之中。一道火光从自己的腰腹间擦身而过。都是在战场上混的人,是什么东西自然很清楚。
一般来说,丛林这种相对狭小的地方,连手雷都很少使用,敌人竟然用掷弹筒。好家伙,带着火焰的飞弹擦着刘文辉的腰飞过,这要是打中,不变成肉泥都是怪事。擦了一把头上的冷汗,刘文辉想要找到那个家伙干掉他,就听见一声枪响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沉闷而悠长,甚至还带着划破空气的哨音。
阿榜终于出手了。那个扛着掷弹筒的家伙脑袋都没了,周围的人一哄而散,只扔下那具肩膀上扛着掷弹筒,却没有脑袋的尸体。刘文辉冲着空中伸伸大拇指,再一次投入到战斗之中。
敌人实在是太多了,山上有炮,而且易守难攻。山下是机枪阵地,敌人在哪里囤积的弹药相当的重组,就算一个师也不在话下。所以很多人都将他们进攻的目标选定在从山洞里面冲出来的刘文辉他们身上,四面围拢,水榭不通,就算是他们多么的英勇,面对这样的围追堵截,何况敌人的人数比他们高出可不止十倍,这仗一开始都没法打。
“奶奶的,如果不是老子的麻烦没有带来,这些乌龟王八蛋算个屁!”大牛手里已经换了好几次枪了,越大越觉得没有自己的火神炮用着趁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