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素觉得自己会永远记得这个画面,就像是摄像机永远会定格一个画面一样。
陶牧之站在键盘后,他穿着简单的长衫长裤,他的面庞清俊好看,肤色细腻冷白,他的手指修长分明,错落在了黑白的键盘间。
他的身高太高了,他需要俯身一些才能凑到他面前的话筒前。而就算俯着身,他在音乐台那迷乱的灯光下,依旧是如此的高洁。
他像是一轮清冷的月,原本林素是只能遥遥望着他的,可是现在,他站在那吧台一角的音乐台上,唱着他们第一次在酒吧玩儿时她告诉他她最喜欢的歌。
林素觉得她像是把月亮从天上摘了下来,她抱着他这轮月,在未来很久的时间以内,再来到酒吧,再看到音乐台,她再也不会想起她的亲生父亲,和耿耿于怀那缺失的父爱。
她只会想起陶牧之,她永远会记住陶牧之。
林素没有听过陶牧之唱歌,但是她听过他的声音,他的声音山涧的泉水,带着清澈冰凉的磁性。他就算是声音,都是那么干净的好听。
这首歌林素只听过女声版,女声版本很甜,像是那种春心萌动的少女,第一次陷入初恋。但是陶牧之的版本,完全不是这个感觉。它的视角对调,像是清俊的少年,望着暗恋他的少女,带着一种宠溺的浪漫。
林素的心跳和血液在陶牧之开口唱第一句时,就已经随着鼓点和键盘声跳跃。她沉寂在吧台的角落,站在台上的陶牧之,扶着手边的话筒,冲她招了招手。
林素隔空与他对望,望着他轻招的手,她的眼睛睁大,变亮,她的眼角弯下,冲入了这音乐声里。
林素像是一头奔跑的鹿,撞进了这躁动的人流之中。音乐在响,陶牧之在唱,她随着鼓点,身体跳起又落下。她的长发披在了她的肩边,她仰着头,跳起时她的头发散开,落下时她的头发落下,林素完整地融入了这首歌里。
林素忘我的蹦跳着,可是她没有忘记陶牧之。在来到音乐台下时,她的目光落在台上的陶牧之身上,两人距离拉近,目光也变得清晰了很多。林素和陶牧之笑着对视着,她想了一个问题。
他是什么时候学的这首歌?是在那次跟她去过酒吧之后吗?
在酒店两人躺在一起,陶牧之说要带她去酒吧时,林素在想,或许他想带她来酒吧,是想克服她在酒吧时,不由自主想到她亲生父亲的心理。
但是现在,林素想他应该不是,他应该只是想为她唱一首歌。
林素望着台上的陶牧之,开心地蹦跳,明媚的大笑,她心中所有的结都随着她的蹦跳而松开,她的心里她的身上,开了漫山遍野的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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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歌的时间并没有多长,尤其是在陶牧之唱得这么好听的情况下。林素感觉并没有跳多久,陶牧之就已经松开了扶着的话筒杆,和身后伴奏的乐队颔首道了声谢。
他并不是酒吧的驻唱歌手,可是刚才的水平让不明真相的酒吧观众们误以为他是酒吧的驻唱歌手。陶牧之下了台,观众们还在喊着“安可”
与此同时,早就被陶牧之的魅力折服,虎视眈眈地等着他下台的人们,在陶牧之一下台的时候,一下把他围住了。
男的女的都有。
林素:“……”
酒吧原本就是猎艳的场所,像陶牧之这种长相,只坐在那里就能把人迷得七荤八素的,更何况刚才还那么唱了一首歌。
别说这些男男女女,林素都心动了。
陶牧之下台后,原本是朝着林素走的,可是没走两步,他就被汹涌的人流给淹没了,朝着林素走的步伐越来越慢,陶牧之的眉头也轻轻蹙了起来。
人太多,陶牧之并不是那么容易出去。好在他身高高,即使被这么人围着,他的视线也没受遮挡。在被围着的时候,陶牧之看向了人流外,找着林素。
刚才还在他视线范围内的林素,在他一眨眼的功夫下不见了。
陶牧之眉头蹙起,视线落在人群中,正在辨认着人群里的时候,他的手腕被人一把拉住了。
拉住他手腕的手掌心是湿热的,像是刚经历了一场运动,发出了一手心的汗。陶牧之在手腕被拉住时,他低下头。低下头的瞬间,他对上了林素眼中明媚灵动的笑。
“走啊!”林素大声喊了一句。喊完之后,她一把拉住了他,转身朝着人群外跑去。
她像是一头勇往直前的小羊,拉着陶牧之,一下撞开了那汹涌的人流,陶牧之的手腕被她紧紧的握住,她像是害怕把陶牧之给丢掉,最后两只手一起握住了他。
就这样,林素拉着陶牧之跑出了这个是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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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个“是非之地”的面积远非只有吧台前那么简单。林素拉着陶牧之,先兜兜转转离开了吧台前的人群,而后又兜兜转转离开了酒吧,最后她一鼓作气,带着陶牧之跑到了酒吧的停车场。
刚才的那场蹦迪像是一场热身,林素整个身体机能达到了顶峰,她爆发了她所有的力量和速度,拉着陶牧之跑到他们的车前。
等跑到车前后,林素的力气像被耗干,她松开陶牧之的手,一下靠在了冰冷的车身上。
“跑死我了!”林素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她后靠在车身上,双手支撑在了因为奔跑而酸涩的双腿之上,平息着她已经快跳出她胸腔的心跳。
林素已经好久没有这么跑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