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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我选择不要脸(第2页)

他感觉自己就像个哑巴,就差阿巴阿巴了。

在那边你是厂督大人,在这谁认识你,你又算个什么东西?

跟着官道来到一座城池,结果就被拦住了,他就是个黑户,简称盲流或流氓。

语言不通,没有身份,还没有钱,想赚钱都没机会。

看着手里最后的一两多银子,又看了看自己有些破烂的衣服,感觉就差一个破碗他就可以当老板了。

抢劫,偷盗他拉不下那个脸,有钱也没地方花啊!怎么花?阿巴阿巴吗?城都进不去。

虽然一跳就能进去,那有什么用,还不是成了偷偷摸摸的鼠辈。

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李化田陷入沉思,抓了抓蓬乱的头发,懊恼道:“我该怎么办?杀人?肯定不行,我现在不是那个厂督大人,只是两宗的宗主。”

“虽然是宗主,但我也不能随便对普通人出手啊!还不如做个普通人呢!”

“对,我现在就是个普通人,老天你可得看清了。”

想起听不懂别人说话,李化田气的一拳将屁股下的石头打的粉碎:“艹,一天跟二傻子一样在哪又比又划,我还不如做个哑巴呢!”

但又不得不接受现实,考虑生存的问题,再不解决生存问题只能动用灵力,先回到森林了。

“哪有走回头路的道理,还不信能把我饿死。”

继续朝更繁华的城市前行,什么隐秘都是掌握在顶层人手里,底层是不可能知道的。

这每一座城池离的是真远,人也是真多,就是看不见土匪。

不是土匪看不见,而是看不上他这种猎物。

最后一两银子在一座村庄也花光了,李化田只能靠着灵力维持着不让肚子饿。

再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至少要留些灵力预防突发情况,所以他必须抓紧解决生存问题。

真是验证了那句话,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你武功再高有什么用,除非你不要脸,还不守法。

不要脸与不守法之间,李化田果断选择了不要脸。

要饭有什么丢人的,小时候他又不是没有要过。

摸了摸身上,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你要什么清爽,一个首饰玉佩都没有。”

摸了头上,有一个发簪,虽不值钱换个碗应该没什么问题。

将发簪取下,削了一个树枝随意固定了一下头发。

看了一眼自己的佩剑,用随身携带的草席一裹背在了背上,拄着一根木棍就朝下一个村庄赶去。

“特么的,连只兔子都遇不到,这是个什么鬼地方?”

…………

就这样骂骂咧咧在一个村庄换了一个破碗,家伙事就齐全了。

普通百姓虽然穷,不管好赖都会给一口,嘴里还要骂几句这个世道。

就这样,李化田一路要饭来到一座比较大的城市。

守城士兵见他是个乞丐还是一个哑巴都难得理他,直接让他进了城。

进了城李化田认为应该会好些,结果他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差,要饭都是有片区的,你还不能随便要。

气的他都想将那些人给拍死。

最后还是自我安慰:“李化田,你现在做的不是那杀人的工作,更何况你还是两宗宗主,不能带头违反宗规,你就大发慈悲的放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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