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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1页)

我好奇的跟了过去。

老姐打开坐厕的盖子,没有丝毫犹豫,把那些照片人头扔到坐厕水里。那些照片仿佛在花式跳水:有的空中转体三周半,有的向后翻腾三周半,更有甚者向前翻腾一周半转体三周的高难度动作,全部落水无水花。

哗,我从来没见过跳水会没水花的,好完美的动作哦。我不由地报以热烈掌声。

老姐狠狠的瞪了我一眼,“你干嘛拍手掌?”

原来这就是她所说的最残酷的方式,确实很残酷。“没有啊,我觉得老姐这样做简直大快人心,我拍手称快。”

随后听到坐厕里哗啦哗啦的水声……

晚上,隔壁邻居又播放刀郎的歌,虽然不是昨晚那首。我回家住的三个晚上,每晚都听到刀郎的歌,似乎所有他的歌都被循环播放了几回。我绝对相信那位邻居是位男的,而且是刀郎的死忠实FANS。其实这倒还能接受。

记得五个月前,在我还没去G城时,新搬来半个月的邻居(一定是花甲以上的老者)每晚都在放粤曲听,绝大部份都在听同一首曲《帝女花》。初初特反感,一听就头晕目眩。后来听多了、习惯了、也麻木了,无聊的时候居然会哼起这歌来:“落街无钱买面包,靠赊又怕被人闹,肚饥似饿猫,受了饥寒开声喊,皆因肚中饥饿,我里便似战鼓敲……”

我小声地哼起《帝女花》,眼皮愈来愈重,不得不去跟周公幽会了。

我以为能一觉睡到中午,可是老姐大清早火气就很大,每个动作发出的声音都像打雷,她扯破喉咙似的骂个没完:“妈的,隔壁的,你全家都是变态的,昨晚三更半夜还放什么刀郎的歌!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样不用睡觉啊?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样清闲不用上班啊?你以为……”

为什么隔壁放了三个晚上刀郎的歌,老姐一句话都不骂,偏偏今天就——我直觉告诉我,她大姨妈来了!

我半睁着睡眼,走出房间,见老姐站在阳台那继续叫骂。

“老姐,你别这样,上帝说:爱你的邻居吧!”

“我不是信仰基督教的。”

忘了老姐是无神论者,而我的信仰是世界五大宗教的掺合,就是不信邪教。这样根本无法沟通嘛。

“姐,你难道不知道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主题,是举世关注的吗?你跟邻居闹大了,外界会误以为和平与发展只是泡沫。再说,我们建立和平的邻居关系,是有助于邻里关系的可持续发展。你总不希望邻居的三姑六婆说你的不是吧?我知道你没有什么不是的地方让她们说,但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呢?还请老姐三思而后行!”

“婕,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是你不知道我昨晚有多痛苦,我几乎没睡过。”老姐的黑眼圈很大,她喃喃向我诉说:“靠,他爱听刀郎的歌,他老母爱听《帝女花》,他儿子喜欢听那英的《就这样被你征服》。你去G城后的四个多月里,我几乎每晚都在听这些歌,听完男低音就听女高音,听完美声唱法的就听通俗唱法的。除了痛苦还是痛苦,后来慢慢习惯了。但是昨晚回想起那个葬送我一生幸福的人,我就一直无法入睡,心情烦躁得时,他就放刀郎的歌,我越听越抓狂!”

哇靠,原来他们是一家人啊!“我怎么没听过他儿子放那英的歌啊?”

“他儿子外出打工,周末才回来住,迷上那英的歌也是近来的事。”

“哦。那为什么我回来这些晚上都没听到他老母放粤曲呢?我都好久没听过《帝女花》了。”

“他老母不久前搬回乡下住了。”

“哦哦哦。”我直点头。不晓得那邻居有孙子了没?好奇他的孙子会爱听什么歌,希望他品味能高一点,最好他爱听的是《催眠曲》吧。“老姐,你今天不用上班吗?”

“要啊。”

“快八点半了,你还不快去梳流。”话才落,她就消失在眼前,浴室里传出“叮咛当啷”的声响,准是东西被她抛来扔去了。“姐啊,我要去吃早餐,你顺便载我出去吧!”

第七章

经过湘唯路的KFC,我下车,挥手与老姐作别。

她却有怀疑的眼神看着我,说:“还没到九点钟,肯德基门都没开,你买什么早餐啊?你该不会是想出门看帅哥,为了省车费,就以买早餐为由叫我载你吧?”

“拜托,一大早的,帅哥不是窝在被子里坐月就是回工作岗位谋其政,哪来这么多帅哥看?正所谓,猛男肌不如肯德基、视觉不如味觉、精神不如物质……”

老姐懒得听我念念碎的,一踩油门就消失在眼前。

唉,KFC门还没开,难道要我在街上游荡吗?看来我真的不该为了省车费而叫老姐载我到此。肚子好饿哦,好想吃葡式蛋挞、新奥尔良烤翅、薯条……愈想愈饿、愈饿愈想,想着想着就流口水了。我吸我吸我吸吸吸,有些没被及时救回的,不幸暴露于嘴角。我利索把它擦掉,然后四周探视,幸好没有人看见,不然丢脸死了!

舒气之际,又倒吸了一口气。迎面走来一个俊美型的帅哥,他边听电话边走路,手里拿着泥黄色的公文夹。

我双脚像被钉子钉在地上似的,无法迈出一小步。不行了,我快要休克了。咦?好像有种想流鼻血的感觉,不会吧?我没有对他想入非非哦,真的没有!我仰起头,惟恐鼻血流出。

那帅哥走到我身前时,用好奇的目光,以居高临下的姿势俯视我的正面。

我顿时变成了化石。

他微微笑了笑,然后就从我身旁走过。

我立即回头瞄他,而他也回眸一看。佛说:五百年换来一个回眸,一次擦身而过 。前世的五百年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也太浪费青春了吧!要是我的话,一定要擦他几次肩,顺便揩揩油。嗯,反正没事做,先吊着他尾巴走。秀色可餐,纯粹想欣赏一番罢。他没有虎背熊腰抑或一身肌肉,相对于男人来说,他的身体有点偏瘦,但又不是病态那种瘦弱。

就在我忘情陶醉时,雷思茗的出现,让我霎时清醒过来。我立即转身,背对着她走。幸好是我先看见她的,不然准会被她逮到,然后跟我抬扛个没完。要是被她逮到,想金蝉脱壳都难,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吧!

她走了没?她走了没?我再不回头看,一定会把那帅哥跟丢的。忍不住回头看,却发现雷思茗跟那个帅哥都消失不见了。唉,为什么要让该消失和不该消失的人一同消失呢?痛不欲生。

在这条湘唯路走了几回,九点半时又回到KFC门前。哎,打包东西回家吃吧。揪着打包的东西要走出门时,发现雷思茗跟一男孩坐在一起,而那男孩正是我刚才见到的那位帅哥。桌上放着一盒葡式蛋挞和两杯大可乐,以及一个泥黄色的公文夹。天啊,为什么要让我喜欢的人跟我讨厌的人坐一块呢?

雷思茗脸上没有丝毫表情,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有这种表情。那帅哥表情也很严肃,两人用眼神冷冷的对峙着,谁也没开口说话。嗯,看来有戏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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