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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第1页)

天地之间,此时此刻,唯有北风凛冽,乌云罩顶。除此,只有一个山头,一盏灯,一个活人,与一个死人。

&ldo;琉璃,你可别怪我。&rdo;常余淡淡地说道,将琉璃的尸体绑上石头,推入了湖中。

那尸体见了水,便倏地坠沉下去。常余淡漠地看着琉璃的尸体沉湖,就像是看着曾经所有的离别,那些离别,似乎久远地已经在他心中掀不起任何波澜了,却总像是一根根刺,每每入梦,便是狼烟四起,血流成河。

常余双手合十,敛了眉眼兀自念叨了一阵,而后终是提着灯笼往山脚的马车走去。

北方不似南方,就连那眼下的山,都是又冷又硬。常余一路踏着石头与泥土,好不容易走到马车,才坐上车,还未赶马,突然又想起了那被丢在河边的木桶。

那木桶比市面上的尺寸要大,是常余专门找工匠定做用来放生的。曾经有一段时间,他对这木桶的执着,就似平时吃饭喝水。常常出门,也要将其放置在马车之上。但此时,他突然一点都不想去拿那木桶了。

就像是有一天,他不想活下去的时候,自然便会没了吃饭喝水的欲望。

他朝着天空抬着头,突然笑起来。眼神澄澈,笑容干净,一如他从前,还是个小小少年的时候。

&ldo;我死后,一定会下地狱吧。&rdo;他笑说道,似乎是想到了更好玩的事情,竟是笑得抬不起腰。

&ldo;哈哈哈……哈哈哈……&rdo;

常余一直留在城外,过了萧索寒冷的一夜,及至卯时,他才随着进城的人群往洛阳城内而去。

这时候天色方早,他又无处可去,便找了个早餐铺子随便吃了些早点。这样一耽搁,便又是一个时辰,等到出得门去,那街市之上已经十分热闹了。

常余驾着马车,漫无目的地在街市上转悠。那临街已经有小贩在叫卖,常余原本想着买些纸笔,好歹与承王府寄一封书信,然方下马车往铺子里走,却在不经意的转头间,瞥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人一身短打的衣服,做一个寻常人的打扮。背影宽阔,身量颇高。他似乎是要买履,此时正弯着腰在一堆鞋履之间挑挑拣拣,似乎并没有什么满意的,站起身来想走。却被同行的一个作长袍打扮的中年人给拉扯住了,那人似乎训斥了他几步,随后便往他怀中塞了一双新履,又给了那卖履的人一些银两。

这人似乎是有些畏惧面前那长袍打扮的男子,抱着那方被塞在怀中的新履,他缓缓蹲下身子换上了,而后怔愣着由那长袍男子领着,往不远处的一辆马车行去。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那人朝着常余的方向望了一眼。这一望不要紧,常余立刻被那眼前一张满是烧伤疤痕的疤瘌脸给惊得呆怔了,等到回过神来,他那一身血液急速地冷下来。他双手颤抖着返回车中拿了藏在马车夹层中的佩剑,等行至卖履处时,却只有熙攘的人流与聒噪的人声,哪里还有那个名不见经传的疤瘌脸呢?

常余怔在原地,一时间,那胸腔中激烈的情绪反复,只差当场爆发,杀光眼前的所有人……

……

霖华路,萧宅。

今年入秋的雨,是一次大过一次。都说春雨贵如油,可这秋雨,却像是不要钱似的。

下午时分,那雨终于是停了。可是脚踩在那府中的路上,却还是深一脚浅一脚,溅起一阵泥泞。

无欢今日喝了些酒,原本脾气就不太好,今日更是不好了。

萧子杞在衙门做事,还未归府。如今那府中成他无欢一人独大,一时间也无人管得了他。

他一身红衣,在愈渐黑下去的天色中,如同一把烧得旺盛而热烈的火,踩着一脚的泥泞而来,&ldo;砰&rdo;的一声推开他亲自命名的&ldo;江骋横尸地&rdo;的门,也不知脱鞋,兀自在那地板上踩出一溜挂泥的大脚印。

&ldo;喂,还装死呢!&rdo;他打了一个酒嗝,红着一双眼睛醉醺醺地望着那躺在榻上,紧闭着双目的江骋。

江骋的身上被厚厚实实地缠了一层又一层的纱布,活像个死不瞑目的僵尸。唯有他身旁一个战战兢兢的丫鬟,小心翼翼地开口:&ldo;无欢少爷,公子他曾经交代,说是&lso;兰阁&rso;禁酒。而且……&rdo;她望了一眼无欢头上厚重的绷带,&ldo;而且您还伤重未愈……&rdo;

&ldo;禁酒?呵!&rdo;无欢将那手中的酒坛重重地朝地上一放,那坛子中的酒水被这个动作激得飞溅,一时间,那酒香竟是盈了满室。

&ldo;公子禁酒?他禁的是谁的酒?&rdo;他瞪视着面前那将自己差点站成木头桩子的小丫鬟,&ldo;他说得好听,明明就是杀鸡给猴看!&rdo;这般说罢,又复掂起那酒坛,仰头灌了满满一大口酒,全然不在意方才他说得话连带着将自己都骂了进去。

&ldo;公子不叫我喝,我偏要喝,他都要死了,我还不能庆祝一下了!&rdo;他指了指那躺在榻上活死人一般的江骋,自嘲地弯了弯嘴角,又举起酒坛&ldo;咕咕咚咚&rdo;地开始喝酒。

那一旁的小丫鬟看着无欢,正左右为难劝他还是不劝。甫一低头,却见那榻上的江骋却是有些费力地在睁眼。她赶紧揉了揉眼睛,定睛再朝江骋看去,已见他将那眼睛已完全睁开,正一眨不眨地盯着坐在他脚头的无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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