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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2页)

我们正埋头吃蜜桃冰激凌,他们已经在太阳底下转悠了一个多小时了。女人们变得焦躁不安,孩子们到处乱跑。她们有时会把孩子喊过来,帮他们梳梳头,或者把他们身上看不见的灰尘掸落。顷刻之间,似火的骄阳变成一场令人亢奋的阵雨,就像是从二百二十伏电压的淋浴器里喷出的水流一样。

“该死的,看来她们真的想得到这张肮脏的支票。”贝蒂说。

我从太阳镜底下瞥了一眼这些女人,同时把一勺点缀着五颜六色小东西的鲜奶油送进嘴里。

“不仅仅是支票啊,她们想为自己的美貌竖立一座纪念碑。”

“她们竟然让孩子们像这样在太阳底下乱跑……”

有时,这些女人身上佩戴的首饰会发出耀眼的光芒。尽管她们在马路对面,而且我们也没有刻意去听,我们还是可以听到她们的叹息声和抱怨声。我垂下眼睛,目光集中到我的冰激凌上,因为这个世界上,愚蠢的行为实在太多了,在你的眼皮底下,人间的惨剧可以说无时无刻不在发生。无需把它说成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当你在一个小杂货店里与某个人擦肩而过的时候,或者当你开车的时候,或者当你在看报纸的时候,或者某天下午当你闭上眼睛倾听着从街上传来的声音的时候,再或者当你的目光落在一包口香糖上的时候,对你来说,只要回味一下其中的某个细节,就已经足够了。说实话,面对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必要去装出一副笑脸。我已经把这些女人从我的脑子里彻底删除了,因为我对她们太了解了,不需要再举出更多的例子。我感到不能再在这里耗费时间了,当然不行,如果她们愿意的话,可以继续待在这儿,但是我们要回到沙滩上。那里除了大海和天空,别的什么都没有。陪伴着我们的,只有一个巨大的遮阳伞,和一些让人消除疑虑的、玻璃杯中冰块发出的咔嚓声。我不再注意马路对面的事情,我站起来,径直向浴室走去。后来我意识到我低估了对手的能力。不过,我们的后脑勺怎么可能长出眼睛呢。

我去了很长时间,因为浴室是需要投币的,可是我身上的零钱不够了。我不得不去收款台把一张整钱破开。而且当里面的水用光之后,需要再次投币才能重新启动,这一切操作起来非常麻烦,总之,我在那儿耽误了不少时间。当我回到桌子旁边的时候,发现贝蒂已经不在了。我坐下来的那一刻,心里蒙上一丝不祥的阴影,我心想,是不是天气突然变热了?我注意到她没有把甜点吃完,一盘香草冰激凌都化了。这玩意儿可是最令我着迷的。

当街对面的女人们大声吵嚷的时候,我才把头抬起来。我完全没有注意到发生了什么,只有一群海鸥在阳光下毫无缘由地嘶鸣着。紧接着,我看到她们真的激动起来,并朝我这边看,其中有一个看上去特别惊恐不安。

“噢,汤米!我的小汤米!”她喊叫着。

我猜想小汤米也许中暑了,要不就是像一堆雪一样蒸发了。唯一让我感到困惑的,就是贝蒂究竟去哪儿了。

当这些女人正在穿越马路的时候,我几乎想冲着她们喊出来,说我不是医生。我想说我帮不上什么忙,但是某些事情阻止了我,让我没能把话说出来。她们跨过一堵把咖啡馆和马路分隔开来的矮墙,接着把我团团围住了。我尽可能朝他们微笑。汤米的母亲看上去简直要发疯了,她虎视眈眈地看着我,好像我是卡西莫多一样,她的姐妹们脸色也很难看,她们看得我浑身直打哆嗦。我根本来不及去想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个女人大吼一声,向我扑过来了,要我立即把孩子还给她。我顿时觉得一头雾水,一屁股跌在座位上,把胳膊肘擦伤了,接着我又重新站起来。我的脑子飞快地转动着,犹如光速一般,但却始终理不出一点儿头绪。那个女人突然号啕大哭起来,她的哭声,就好像要把我绑在一个木桩上烧死一样。她们在我四周围成一个圈儿,她们长得不算丑陋,但是在这种非常时刻,我不可能是他们喜欢的那种男人,我明白,也许一眨眼的工夫,她们就要把我打倒在地上。我还知道,我要为给她们带来的愤怒、等待和烦恼,以及其他不该由我承担的责任付出代价,这让我真的很厌恶,都说不出话来了。其中有一个女人,还把指甲涂成了天蓝色,这种装扮平时就让我感到非常恶心了。

“那个和你在一起的姑娘……”她嘴里嘟囔着,“我看见她把这孩子领走了!”

“哪个姑娘?”我问道。

我的话音刚刚传到她们的耳朵里,人却已经从几张桌子上跳过去了,我像跑百米冲刺一样冲到餐馆里面,把这些臭女人全都撇下了。过了几秒钟,才听见她们在我身后咆哮着,可是我已经趁机钻进了男厕所里,随即把门倚在了背后。她们没有钥匙。我把门死死地抵住,眼睛迅速地环顾着四周。一个服务员刚撒完尿,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我立刻掏出一叠钞票,他同意替我把门守住。在这扇用两层薄纤维板做成的破门后面,我们可以清楚地听见那群女人的撞击声和嗥叫声,如果用脚去踹这样的门,简直就像是洞穿一张薄饼那样,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破门而入。于是我又往他口袋里塞了两张钞票。之后就从窗户里逃走了。

我发现自己正在通往厨房的院子里。垃圾桶里东西满得都漾出来了,铁皮被太阳晒得锈迹斑斑。一个大师傅从厨房里走出来,他用毛巾擦去脖子和背上的汗水。我知道该怎么办啦。还没等他开口,我就微笑着往他的上衣口袋里塞了一张钞票。他也朝我笑了笑,然后走开了。我觉得好像我有一根魔术棒,随便耍两下,就可以让鸽子飞到天上去。等了一下,我朝后门走去,出来之后又钻进一条巷子里。

我无需说明自己是如何拼命狂奔,才从巷子里跑出来的,总之,我又回到了大街上。在十字路口我拐弯儿了,当你三十五岁的时候,如果还保持着原来的体形,那么这种事你还能够胜任,比如说,飞身从一辆停在路边的车子上跃过,或者打破你个人四百米跑的纪录,回头看看在你身后跑着的是谁。过了一会儿,我想自己已经把她们甩掉了。我停下来喘口气。正好有一把椅子,于是我就坐下了。后来我发现,似乎有一个人正在给我擦皮鞋。当我低头看他的时候,听见他嘴里吹出的口哨声。

“喂……”他说,“这可是西部牛仔靴呢。”

“没错,”我说,“我把拖鞋搁在车上了。”

“现在这个季节,穿这玩意儿不觉得有点儿热吗?”

“不,就像穿着芭蕾舞鞋一样,十分轻便。”

这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从他的目光可以觉察到他非常聪明,而且看上去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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