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夜里太黑,我没看清秦浪,现在就看清了。
他一身灰色西装,看起来格外精神,从前他就是人群中的焦点,他聪明而有些江湖气概,像极了女生爱看的言情小说中那种亦正亦邪的主角,如今他褪去了当年的青涩,显得格外有气魄。
有些人看一眼就知道能不能成大事,那秦浪一定是个正面例子。从一个没有背景的毛头小子混到今日能参加上流社会的宴会,他真的很有本事。
他是直直冲我走来的,我只好尴尬地和他打了个招呼,“嗨”。
气氛很诡异。
我只能走到酒桌边上,往自己空了的酒杯里倒满香槟,秦浪跟了过来,看了一眼道:“学会喝酒了?”
“很奇怪么?”
有了一次见面经历之后,我像是被打了预防针一样,即便里面乱得一塌糊涂,外表还是能滴水不漏的。
“空腹喝不好,”秦浪把我的酒杯夺下去,然后换了一杯饮料,“我想你现在应该足够清醒而且有空和我谈一谈。”
“不用了,我们不熟,也没什么旧好叙的。”
秦浪一怔,然后轻笑了一下,走近一步逼近我:“林羡,你知道我记性很好,可以一件一件事翻出来,让你判断一下我们算不算熟。”
我有些气了,旧事重提就有那么好玩吗?
我淡淡地说:“秦先生,这里是我父母的宴会,这里是我林苑,是我家,希望你有点做客人的自觉。”
秦浪把酒杯往桌上一放,眼神好像能钻到我五脏六府里去:“我记得,当初是你说的,你家就是我家。”
呼吸一窒,我忙别过脸去,整个人像着了火一样难受。他的话就像把一杯凉茶重新加热,让那些沉到底的茶叶重新泛起。
他说的对,他记忆好得不得了,这是公认的事实。
他从来都上课睡觉,书本新的和刚发下来一样,可是从来考试第一名,老师们对他又爱又恨。有一次数学老师整他,罚他背不出π后的一百位不准他坐下,他只看了几眼,直接背到了三百位之后。
举座皆惊。
更恐怖的是,精确到某一日某一刻某一人穿了什么衣服做了什么事情说了什么话,都记得清清楚楚的。所以他们私下里打牌的时候从来不带秦浪,因为他记牌实在堪比作弊。
我曾经偷偷查了查,感觉这像是一种超忆症,便觉得他更加像个传奇。
那句话是高二升高三的时候,我对他说的。
隔壁班的体育生欺负我们班的一个小女生,好死不死撞在秦浪手里,正赶上秦浪那天心情不好,就把他给修理了一顿。体育生打不过嘴巴却很厉害:“秦浪,你个没爹没娘的孤儿!野种!”
那个时候只有我听到了,秦浪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我却替他难过的不得了,我急忙上去捂住他的耳朵,一脸惊恐。
然后我对他说:“秦浪,以后,我家就是你家,你不是孤儿。”
听到这话的他没有更多反应,只是把我的手拿了下来,转身走了。现在才明白,他其实一点都不介意,也不在乎我说的是什么。
回忆抵不过现实,如果可以将它腐蚀,我宁愿用掉一整瓶硫酸。
我侧眼看他,笑笑:“秦先生好记性,可惜,我不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