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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部分(第1页)

小五这才知道沈淮站门口看她有一会儿,她偏偏全神贯注的想心事没有注意,粉嫩的脸腾的涨红,跟喝醉似的,连耳根子都染成鲜丽的脂红色,看沈淮的眼眸子从瞳孔深处都透着娇羞来。

沈淮刚要跟那女孩子解释误会;小五倒先拉住那女孩子的手,低声说道:“成怡姐,人家就是过来看书的,你这么凶,小心晚上相亲叫人家看不上你哦……”先一步把成怡拉到柜台后,还趁着成怡不注意,朝沈淮狡黠的挤了挤眼睛。

沈淮头皮顿时麻了三分,万万没有想到晚上还没有到呢,先在谭石伟的书店跟相亲对象遇上。

小姑没有唬他,成怡倒真能算得上相貌出众的漂亮女人,大大的眼睛跟及肩的秀发,淡妆略加修饰过的面容娇丽迷人。

身材高挑,气质不凡,大大的眼睛,及肩的秀发,红唇粉润优美,都叫人感觉要是能娶到这样的女人,能算是艳福不浅。

只是她警惕而严厉的眼神,叫沈淮意识到这突如其来的相见,叫他已经丢了好几分。

他这时候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偏偏也不知道小五打什么心思,不替他介绍、解释一二,大概是觉得好玩,帮他从成怡嘴里套些话吧——他只能硬着头皮从书架随意挑出一本书,拿到手里翻来看。

见沈淮低头从书架里拿书看,成怡薄怒稍退,也知道小五长得清媚迷人,脸蛋子嫩得掐一下就能出水,给男人色眯眯的多看两眼也正常。

这个长得蛮精神,却一脸猥琐的那个青年死赖着不走,而这里又毕竟是对外营业的书店,只要这家伙没有更出格的举动,她也没办法真报警赶人。

成怡站在柜台里,跟小五抱怨起来,说道:“你还跟我说相亲这事呢,我都头痛死了。今天是晚上,我是要给赶鸭子上架了,不去也得去,要不然我爸妈就跟我脱离父女、母女关系。我现在就赶着烧香拜佛,就想着那个畜生今天上街给车撞瘸了见不得面才好……”

“呸呸呸,”小五连啐几口,拦着不让成怡胡说八道,说道,“成怡姐,大过年,你怎么就咒人家啊?我见过沈淮的啊,我看他挺配你的……”

“你小女孩子一个,哪有什么看人的眼力哦,你那是给他的假象迷惑住了,”成怡牙尖嘴利,说话利索,没注意到沈淮站书架后恨不得把脸埋到书堆里去,她把打听到的情况,一骨脑的倒给小五知道,说道,“我有个同学,正好毕业后进到淮海经济学院工作,家里说要帮着介绍,我就托她打听来着。你要知道那家伙以前干的事,就知道他上街给车撞残废了,那都是便宜他的。我又托人打听他在法国留学时的行径,你猜怎么的?”

“……”小五疑惑不解的看到站在书架前的沈淮一眼,她不知道他给成怡的印象会这么差。

成怡回过头看了一眼,以为沈淮在偷听她们的谈话给小五看见,她白了沈淮一眼,说道:“看什么看,要不要借块毛巾给你擦擦嘴?”

她最恨这些眼睛色眯眯瞎看的登徒子,对这些人也是不假颜色,看到沈淮头回过去,才继续跟小五说道:“你以为宋家以前不待见他,是偶然的吗?公子哥们在外面能干的丑事、坏事、绝事,他基本上一个不落的都干了。要不是人见人厌,在国外混不下去,不然你以为他为什么会一声不吭的回国来?回国后为什么只留在名字都没有听说过的地方,也不回燕京来发展?”

沈淮心里苦笑,他昨夜才从宋彤跟宋鸿军那里知道成怡的一些消息。

成怡从人民大学毕业后,已经在英国留学过一段时间,她跟谢芷也认识。

不过成怡要是想打听他以往的劣迹,自有她的消息来源,都根本不需要谢芷跳出来搬弄是非,当然,谢芷也绝不可能会说他的好话——因为有些事就是曾经发生过的“事实”,就算醉酒给宋孙两家诲莫如深的不给提及,以之前“沈淮”张扬出去的恶劣,也十足是一个恶棍加浪荡子。

而刚才他痴看小五的那一幕,就算他心思纯洁,没成怡想的那么猥琐,但要是这时候表明身份后,想来只会叫成怡愈加鄙夷他——沈淮对此也只能苦笑,无可奈何。

沈淮也不欲解释什么,跟小五示意了一下,将手中书放下,就打算离开书店。

看着沈淮不作分辩的就要离开,小五都替他觉得难过,不由得跟成怡争辩起来,说道:“成伯伯都赞同你跟沈淮在一起,他总归不会看错人吧?”

“唉,”听小五提到这个,成怡就倍觉心寒,叹了一口气,说道,“你现在还小,有些事情你不知道;不会每一个爹娘都是无私的……”q!~!

正文 第三百二十章第 字见根性

沈淮走回到小姑家。

孙亚琳跟宋彤已经起床了,两人单穿着薄薄的绒线衣,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正一边嚼着蕃薯干一边看电视。

孙亚琳看到沈淮走进来,神情不振,不解的问道:“怎么了,在街上耍流氓给抓现行了?”

沈淮顺手拿起一本杂志,砸孙亚琳身上去,说道:“我这人见人爱的样子走出去,需要耍流氓吗?”

“沈淮从小就是这么不要脸的。”宋彤哈哈大笑。

沈淮挨着孙亚琳坐下来,他走回来,手脚冰凉,鼻尖都给冻红,屋里开着暖气,叫人感觉舒服,也难怪孙亚琳跟宋彤窝在客厅里不愿意出去。

沈淮从宋彤那里,抓了一把蕃薯干过来嚼,将刚才在巷尾书店遇到成怡的事情说给孙亚琳、宋彤听……

孙亚琳不屑的说道:“那跟耍流氓当场给抓住有什么区别?伤天害理的事情做多了,总归是要遭点报应的。”

宋彤热心的凑过来帮忙出主意:“圈子里的公子哥,喜欢成怡的人多着去了,你要能把成怡娶回家,挺长脸的一件事。成怡之前还想报读谭教授的研究生呢,可惜谭教授早早就退了休,不再带研究生;不过要是谭教授能帮你说两句好话,我想总归还是能起些作用的。”

沈淮跟宋彤都是在农场里出生,打小摸爬滚打在一起;他回京后,给丢到京郊的八十七中寄宿读书,也就跟小姑家来往密切些。

宋家小辈里,年纪比沈淮小的有六七人,也只有宋彤把他当哥哥。

沈淮给沈山夫妇接去法国后,性子很拧,之间跟宋彤、跟小姑一家子也有七八年时间没有主动联系。不过那份亲情还在,再见面宋彤待他也没有生疏之处。

不过宋彤看问题就没有孙亚琳一针见血,孙亚琳打个哈欠,跟沈淮建议道:“吃力不讨好的去讨成怡喜欢做什么,只要成文光愿意你做他的女婿,就比什么都管用。你想啊,成怡能打听到你以前劣迹斑斑,成文光对你的情况会一点都不清楚?现在宋家需要你跟成文光的女儿结婚,难道成文光就不需要自己的女儿跟宋家子弟结婚了?赶着宋鸿义早就给成怡否定了,又跟其他家的女孩子在谈,宋家暂时还没有其他合适的人选,让你捡到狗屎吃。你也不要苦瓜着脸,这桩买卖,怎么看都不像是你会吃亏……”

沈淮嘿然一笑,将蕃薯干丢孙亚琳脸上去,说道:“你怎么骂我,我也打不过你;但是,人家成大小姐跟你无怨无仇的,你说人家是狗屎,你就不怕我在她跟前摆弄你的是非?”

“她也要打过我才成?”孙亚琳摆出女流氓的姿态,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口气……下午五点钟时,小姑特地从外面赶回来。

她就是怕沈淮嘻嘻哈哈,不重视相亲这事,监督他把胡子刮干净,洗了个头,还拿出电吹风帮他吹了个发型。

沈淮本来要算清秀小生,但给他小姑一打扮,卖相就直奔三十岁过去;要不是他坚持原则,死活不肯换上那身藏青色的呢子中山装,卖相还能再老上几岁——宋彤跟孙亚琳她们没良心的笑得直打滚,也不说破沈淮在巷口书店早就见成怡碰上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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