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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章 十年之约 诺熠篇(第2页)

百诺唇微动,轻吐一句“当然”。

手指叩击方向盘,红灯阻拦车辆行驶。百诺笑着提起过去的事:“当初是东方末劝你考警校的对吧?”

“他不仅劝我,还说动了徐若菲去劝我。”

提起这个他就很想笑。

当初确实是东方末劝他去当刑警的。他根本没多想,毕竟之前很多人都劝过他。东方末不是一直想当刑警吗?他当时觉得,东方末或许是想拉他做伴。

后来徐若菲也莫名其妙地给他打电话,一通软磨硬泡、分析利弊,还说她就读的首都公安大学和百诺要报考的首都大学多么多么近,以后他们两个去约会多么多么方便。他本来就迷茫,最后果然被说动了,就报了首都公安大学。他觉得东方末一定会和他收到同样的录取通知书,哪知他根本没报志愿,反倒去了龙氏集团报道。

对于这件事他一直懵懵懂懂,不了解缘由。毕竟他们上大学之后他就很少见东方末了,每每打视频电话问起时,东方末也含糊其辞。过了很多年他才慢慢知晓:原来当初龙氏集团想邀请斗龙战士们加入集团,会给他们安排职位,其中会有一个职位叫“部门行政官”,比其他职位都要高一截。而东方末知道其他人各自有志不会加入龙氏集团,只有洛小熠他方向模糊。出于避免洛小熠抢他的“部门行政官”职位,就撺掇徐若菲劝他当刑警,这样他就没有竞争对象了。

徐若菲则是除了蓝天画以外最早知道东方末放弃当刑警的人。她不清楚东方末为什么忽然改变了人生志向,但明白东方末这样的人不是她能劝动的。与其和他大费口舌,不如抓住洛小熠这个仅次于东方末的好苗子。她劝洛小熠当刑警时的那番说辞则完全是东方末教的。

哦,对了,其实首都大学和首都公安大学一点也不近。

洛小熠每回想起来就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自己好像经常被东方末忽悠。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想计较了。其实,就算他当初了解一切,也不见得会加入龙氏集团。如果东方末和他好好说,他也绝对不会去抢东方末想要的职位。可东方末就这样的性子,就这样的行事方式,能怎样呢?

算了罢了。

然后,他就去了首都公安大学,成为了徐若菲苏泽白锦余淮的师弟。承蒙照顾,他在学业方面没焦虑过。偶尔和徐若菲他们去处理案件增长阅历,也有幸去参观过尚在运行的cASp人才培养组织,见识公安系统更深层的事物…当然,还有和百诺约会。那时候会忙,但也没有太忙。他们常在周末约会,寒暑假会回六越山或跟着凯沙小两口去旅游,走过了很多地方,看了很多风景…蓝天画和东方末从没参与过。

四年大学生活,精彩与安逸并存,很快就毕业了。他要去就业,但百诺还要读研。为了陪她,他硬着头皮求用了徐若菲在首都某警局的人脉,留在首都的某刑侦支队当实习警察。队长告诉他,由于户籍问题,他没有办法转正。而他只希望能在首都多留一段时间,陪伴百诺。

百诺则是顺利地考了研,仍在首都大学。她没有住研究生宿舍而是搬出来和他同居。在小小的租住房里他们有了第一次。凯风偶然知道后嘲笑了他很久:怎么会有人和女朋友在一起五年之后才有了第一次呢?嘿,洛小熠还真就是这样的人。

但那时候真的很忙,很累,比读本科时忙碌太多了。百诺的学业重到洛小熠不敢想象的地步,每天是读不完的医学书写不完的研究报告和去不完的实验室;而洛小熠自己也忙的不可开交。毕竟动用关系赖在首都的警局工作,总不能划水,给人家赶走你的机会。于是他只能不停的跑案发现场和写调查报告,包揽大大小小的活。

那时的辛酸日常是他忙了个大通宵回到家,看到百诺刚起床。手机屏保提示他今天是周日,是约定好和百诺出去约会的日子。看着他沉重不堪的眼皮,百诺很大度轻松地说:“我还有好多作业没写,下个周末再去约会吧。”然后他会怀着愧疚和压力倒在床上睡一天,百诺就在床边读一天的书。

日子就是这样过的,一天又一天,周而复始。他常常会回想小时候的日子:那时的压力更大,他却从来不怕,像是励志要背负着寄于他身的信仰,攀登破出云霄的山巅,登上的就是终点,是荣耀。而现在是在走绵长的山路,迷雾四漫,前路迷茫无措,走每一步都是累的,却也没有陡崖和绝壁。好像就是要这样安逸的疲倦下去。

很累。他常和百诺这样说。他喜欢笑着和她说,做出正常吐槽的模样,怕给百诺留下压力。但百诺还是会察觉,会内疚。“如果回到普城去当刑警,和徐若菲他们共事就会好很多了吧”她常这样说。

虽然如此,他宁愿疲倦着陪在百诺身边。可惜命不由人,百诺拿到硕士学位的那年,公安系统上级一次审查公职人员的行动,让洛小熠的队长不能再把他留在队里。如果他还想做刑警,他就不能留在首都了。除非他想先做点别的职业,比如在首都打打零工,而百诺坚决不同意。他就这样被迫回到了普城,回到了普城市区刑侦总队,和苏泽他们共事。

这里的队长还是徐队,不过是一个女的徐队。

被迫的异地恋让他很不舒服,从普城大学毕业的凯风沙曼也一直不在普城,蓝天画一直在赶通告跑剧组,东方末连电话联系都不容易,子耀回了六越山,乐妍也去了南方读大学。他在普城这座熟悉的城市有种孤独感。

还好和苏泽他们一起工作的氛围是轻松热闹,普城市区总队的警员有很多他都认识,自己的顶头上司又是徐若菲。在百诺没回普城的那两年,他宁愿天天呆在警局。

哦,说起警局的朋友们…

徐队提前退休,功绩满满、能力超群的徐若菲继位,明摆着是要成为超越徐队的优秀大队长的。她也是历史上最年轻的女性刑侦大队队长。延续了雷厉风行的做事态度,整个普城市区刑侦总队纪律严明、效率极高。

很难想象苏泽能和她交往那么多年。这个徐若菲曾经的狗腿子、小跟班现在在警局也很有地位,毕竟是徐若菲带出来的,还是有能力的。

很多人在背后说苏泽吃软饭,苏泽不在意。聪明人都看得出来苏泽的今天主要来自于他的勤奋和苦熬。这个连老徐队(徐若菲爸爸)也从不否认。除了徐若菲这种cASp出身的警察,没人比苏泽在警局混得早——他可是中学就在警局当警协,后来又当了警协老大的人——徐若菲的耀眼光芒常叫人忽视了苏泽的优秀。

至于白锦和余淮——

说起他们,又不能不提白铮和白家。

白永健在复仇团的团灭后被逮捕,等待开庭。他犯的罪,零零散散难以统计,很多因找不到证据而非常难办。不过,在徐队、徐若菲等人的不懈努力下,终于给他的大多数罪行找到了确凿证据。拖延一年半,白永健还被判了死刑并执行。

白永健的妻子和女儿——孙氏和白铃——可没有等到他宣判死刑时才离开。早在白永健被捕的时候,这母女俩就千方百计地转移家产,图谋跑路。可惜大部分白永健的财产被依法扣押,她们只卷了一小部分钱便匆匆跑出了国。不论是作为丈夫和父亲的白永健,还是作为继子和弟弟的白铮,她俩都没留一句话,可以说是很心狠了。

无所谓,白铮有白锦照顾。高考出成绩后白锦给白铮报了一所离首都公安大学很近的私立大学,方便她照顾弟弟。

毕业后,白锦余淮也没有回普城,而是留在了首都,在cASp组织工作,继续培养新人才。白铮则是在首都开了自己的宠物舍,搞动物医疗、救助和领养。洛小熠从普城去首都看望读博的百诺时,有去拜访过白铮的宠物舍。那里以鸟类救助领养为主,当然也有猫狗。白铮果然还是那个喜好。看着他那么欢喜于自己的事业,洛小熠也很为他开心。

嗯,干着喜欢的职业确实挺好的。不过他自己喜不喜欢当刑警呢?很多人问过他这个问题,他自己也说不准,只能应付地笑笑。还行吧。

反正,常期跑案发现场、埋头卷宗的日子,他终于慢慢习惯下来了。在警局的日常就是和苏泽以及其他熟悉的同事吵吵闹闹,一起应对刑事案件的压力:一边应付上级命令,一边对付犯人,偶尔组团儿被徐若菲训斥。他好像融入了一个新的团体,新的小队。区别于斗龙团,他不再是队长,不再是团体领袖,不再背负整个民族的命运走向,甚至并不和每一个团体成员都交情深厚…但就是这样完全不同于斗龙团的新集体,让他慢慢产生了归属感。原来,他并不只属于斗龙团,也并不只属于龙武族。

转眼又过了两年,百诺为了他,放弃了博士毕业后留在首都医院的机会。她说在哪生活、在哪治病救人都无所谓,她只想和洛小熠待在一起。她也喜欢普城这座城市——它不比首都的繁华,却生活压力较低。

那天他照常在警局整理调查资料,接到了百诺的电话。

“我在收拾回普城的行李。你猜我找到了什么?”

“你找到啥了?”

“你的勋章——在抽屉深处——你回普城的时候怎么忘记带走了呢?这么重要的东西。”

勋章、勋章…洛小熠心里念叨了两遍才想起来——那个早就因生活琐事而被他遗忘了的英雄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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