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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第1页)

李志扬没有先去饭店,而是把车开到了小城新开的新玛特超市,这个超市在小城开了没多久,这个十一假日这里是人山人海,新颖的购物方式很是能激起小城人的购物热情。

新玛特也大城市里大超市的购物格局,一楼是各种绕圈子的店铺,二楼才是超市。李志扬没去超市里面,而是在一楼找了家童装店,照着小宁的身材挑了买了两套衣服,又估摸着买了两双旅游鞋,一共花了七百多,可是李志扬一点不心疼,反而是小宁那穿着肥大的校服的瘦小身躯让他可怜不已。

齐云海叔侄两刚还奇怪,李志扬怎么把车停到这告诉他们在这等着,就走了。一会儿就见他抱着两身儿童套装和鞋子,坐进车来。

“给,小宁,叔叔和你初次相见,一时仓促也没来得及准备什么礼物,你看这衣服和鞋子,你喜欢不,能穿不?”李志扬把衣服和鞋子递过去,小宁也没想到这个新认识的叔叔会给自己买衣服,自己已经几年没有新衣服穿了,平时穿的都是邻居们家的孩子穿剩下给的,要不就是校服。

这花花绿绿的衣服可真好看,还有那漂亮的旅游鞋,自己早就想有一双了,可是家里实在是。。。

小宁并没有伸手接李志扬手里的衣服和鞋子,而是转脸去看齐云海,眼睛里满是疑问和期待。

“志扬,你这是干啥?”齐云海知道他是一番好意,可是昨天他塞给自己两千,今天这衣服和鞋子一看就不便宜,人家这么破费,他怎么好意思。

“我跟侄女初次见面,送点礼物怎么了,你别管。”李志扬说着把衣服和鞋子,塞到小宁的手里。

小宁抱着衣服和鞋子,却看着齐云海,眼睛里满是期待,生怕叔叔不同意让自己还回去。

齐云海看着侄女的眼神,也是心软了,最后叹了口气,说道:“还不谢谢叔叔?”

“谢谢叔叔。”小宁的眼睛雪亮,声音里仿佛带着一丝生气。

“好,呵呵,小宁,你赶紧试试这些衣服和鞋子,看看合适不,不合适,我拿进去赶紧换。走,云海,咱俩出去抽根烟,让小宁试衣服。”说完也不管齐云海愿不愿意,就拉着他下了车。

不一会儿,小宁试了两套衣服和鞋子,还好,就是都有点大,李志扬本来要拿回去换,可是齐云海拉着不让,说孩子长得快,还能多穿一段时间,于是就没换,可是李志扬心里却一直不是个味儿,这样的衣服也就他们小时候经常穿,那时候父母怕小孩子长的快,所以买衣服鞋子的都往大了买,这样孩子就能多穿段时间,可是现在有几个孩子还穿这样的衣服啊?越想心里越不是个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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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被催九千字,蚂蚁表示有鸭梨!为了码这章,午饭都没吃。大家耐心点,我给猪脚收个小弟先,以后发达了,脏活总得有人干不是?猪脚人物形象丰满了,配角也不能太骨感不是?猪脚虎躯一震,配角纷纷拜倒的狗血情结,我是写不出。所以大家别嫌烦,耐心点哈!

BTY有人说家庭情节多,我刚给他哥设计好出气爆点,你们就这么说,我很凌乱,到底要不要写那段了。你们留言,不愿看,我就略过了。

晚上还有一章,不过可能得晚点,大家有票的不管啥票,继续!

第一百零二章 齐云海的故事 (3)

“嘶!哈。。。。。”齐云海吐了口酒气,好久没喝过这么好的酒了。金六福并不贵,可也不是他能消费的起的。

李志扬他们家乡这个小城消费观念还不强,一般到了国定假日,很少有饭店开门。不过随着最近外来人口的增多,有钱人增多,到了假日不放假的饭店业开始多了起来,不过一般都是相对规模较大的酒楼饭店。这家美食渔港是一家浙江人开的海鲜酒楼,在他们这个小城市比较有名气的高档海鲜酒楼,这个国庆假日也是没有放假。

李志扬领着齐云海叔侄俩来了这里,点了一桌海鲜。想着小宁刚才看着齐云海烤肠吞口水的样子,李志扬有特意给她点了好几个肉菜。这时这个小姑娘正和那大盘的溜肉段战斗呢!那狼吞虎咽的样子,就好像是个男孩子一样,风卷残云。

李志扬看着又是一阵心酸,连忙说:“慢点,慢点。”

齐云海在边上看着小宁狼吞虎咽,眼里满是关爱,可是一会儿眼圈就红了:“这孩子。可怜啊!爹妈没的早,我妈身体又不好,跟着我这叔叔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我对不起我的大哥大嫂啊!”

说道郁闷的地方,齐云海有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仿佛喝酒就能浇灭心里的郁闷。李志扬一看这样下去菜还没吃几口,这非得喝趴下不可,连忙劝酒。

“过去的事,就过去了,别提了。你呢?听说你当兵去了,啥时候回来的。”李志扬岔开话题。

“哎!。。。”齐云海叹了口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齐云海读完初中就没再读书了,一来他没考上,二来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好,他也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就没心思向学了。早早的就在社会上厮混,可是在他们这个小城,你没学历,没关系,能干什么?只能去饭店或者货场之类的地方干点体力活,齐云海年纪轻轻的爆小子哪能受这气,总是没干几天就不干了。他家人也管不了他,后来他干脆就在社会上厮混起来,这小子胆大,心细,手狠,很快在社会上就闯出了名气,成为他们家那片的一个小霸,无人敢惹。李志扬刚上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这家伙在社会上的名号,有名的北郊小霸王,心黑手狠,出了名的爽利。可惜后来他当兵去以后,也就渐渐没了消息。

后来他哥和他妈看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就托人走关系让他当了兵。他是在李志扬高二的时候当兵走得,他找的关系还挺硬,他们家邻居的一个儿子目前在万岁军里当个小官,人家看他们家可怜,征兵的时候就正好把他选走了。万岁军是华夏国,赫赫有名的功勋部队,目前就驻扎在京城附近,是卫戍京城的御林军。装备好,待遇好,齐云海这小子到了部队,靠着有眼力,心眼巧,手够狠,有野性,很快就得到了上级的赏识,进了野战部队。他在部队混的虽然如鱼得水,可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知道自己这样的以后留部队不太可能,于是就申请进了机修连,修理坦克,汽车之类的机械,打算学点手艺,为自己以后混社会做准备。

这小子人不笨,脑子够用,又能吃苦,很快在机修连就混出了名堂。部队打算留下他这个人才,可是当时他暗恋的一个部队医院的女兵,俩人开始也算情投意合。可是社会就是这样黑暗,部队也不能免俗,那个女兵和他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人家知道他家的情况之后,就不愿意和他一起吃苦了,于是人家选择把青春献给了首长,齐云海一怒之下就揍了那个首长的儿子一顿。结果自然可想而知,还好他的上级力保了他,否则他现在不定在那个监狱啃窝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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