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弟……我不爱女人!……老子我爱你啊,我爱你!”
——晃——当!
陶艳继续被北谛君扑倒在地上没有起来,可耳朵不错。
那句剽悍的告白使全场的人纷纷丢了手里的兵器,面面相觑的大眼瞪小眼。
“……噗!”
陶艳自知是这般的结果,只不过没有想到今日来乌龙寨一趟想做一回大英雄,竟然运气不错的碰上了这般的人间喜剧。
山大王都能有这番至情至深的一面,也不知道他身上的男人,是不是也能别人一样坦率呢?
“喂……够了吧,起来吧,人家的戏都演完了!”
陶艳想从对方的身下爬出来,却发现北谛君的身子沉得厉害,腾出手来戳了戳对方,依旧纹丝不动。
“喂……好重的……我说!”
这回用力撞了撞,北谛君还是没有反应。
待浓烟最后的残留雾全部消失,陶艳借着月光这才把北谛君打量清楚,那英武的脸庞上,双目紧闭,跟睡着了一般,鼻息的气息竟然出奇的缓慢,弱到极致。
陶艳见到这般的景象,那两耳外的喧闹一瞬间充耳不闻,莫名的恐惧笼罩上心头,触碰到北谛君的肌肤的刹那,背脊生生传来一股凉意。
他的手不经意的拂过北谛君的大腿,粘稠而后灼热的湿感。待上来仔细瞧,满手的殷红,触目惊心。
——
北谛君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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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战一夜,总算告一段落。
乌龙寨的大小贼人被秦淮县所抓,一共两百来口人,财务充公,归还百姓,一时间秦淮县百姓拍手称快,对镇国公大人肃然起敬。
周柏轩奉了北谛君的命令将乌龙寨大众全数招安。
那伙贼人原本也不是强盗出生,原籍西北的农民,因为当地连年的天灾,所以出来讨生活,无奈背井离乡没有依靠,生活所迫才做了山贼,平时也只抢些富裕人家的财粮,不去滋扰清苦人家,也非作奸犯科烧杀抢掠的最大恶极之人。又是青壮年纪,招安充军,再合适不过。
那大当家到也爽快,只道是能跟自己的兄弟们在一起,留一条性命,保家卫国来赎罪再好不过。只是贼老二从那晚起,竟然开始别扭起来,原来鸡血的性格,瞬间被抹平了,周柏轩在县衙大牢里见到他,贼老二诺诺的跟在大当家后面,一脸小媳妇状。
“呵……难得你也有安静的不喊打喊杀的时候了!”
周柏轩亲自放他们出来,给了军状替他们践行。
那大当家对周柏轩的热情很是感动,娓娓道来这乌龙寨的来历。
曾经西北有座小村庄,叫做乌龙村,乌龙村的百姓善做一手乌龙面,远近闻名。那大当家和贼老二从小是邻居,一起长大的情比兄弟,一个是村里乌龙面好手,一个是养猪大户。
可惜好景不长,连年天灾谷不生粒,没有米做面粉,自然没有乌龙面卖了。乌龙村的男男女女无以为生计,只能从西北游到江南。那贼老二原来是个杀猪的,一手杀猪刀耍得很溜,见不惯当地富人欺负西北农民,心一横,带着兄弟们冲上了山林自立为王。
当年贼老二左青龙,右白虎,一把菜刀挂胸前,横扫江南十八寨,对着大当家道:“有我一日,就有大哥一日,我杀生不要紧,大哥的手是擀面条的,细作的能耐绝对不能废了!”
于是从此以后,贼老二打家劫舍,也不过是为了能让大当家手不沾土,有足够的面粉擀面条,让贼老二每天都可以吃上心爱的乌龙面。
兄弟间的情谊不言而喻,至于从什么时候起,大当家看贼老二的眼神开始出现少男情怀,这就不得而知了。好在,事情解决的再完满不过,北谛君和陶艳的山寨一闹,竟然让这两个人大男人捅破了窗户纸,也算是美事一桩了。
周柏轩又问大当家:“之前,可认识永南王?”
大当家回想道:“没有见过永南王本尊,但是早些时候,确实有身着华服的公子前来乌龙寨,丢下一袋子子金条,叫我们在如意楼办喜事的时候,进去抢劫,然后帮他寻到一块半截龙头的东西,要是寻到了在给我们一筐金条。”
周柏轩听完了来龙去脉,心里明白了几分,掐掐日子,正是永南王出现在江南之时,想来,能让强盗那么是时候的出来搅局的,也应该是在永南王的算计之下。
还以为他没了抢夺江山的心思,没有想到,只是换了张脸皮,继续的无所不用